第三十一章:贵宾再聚会宾楼(下)
杜大彪没有像以前那样,叫来郭十香作陪,而是独自躺在了床上。他心里像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一样,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杜大彪依旧满怀狐疑地胡思乱想起来:“难道,这令文凤就是鬼魂所差,不祥之人?如若不然,为什么她一来,我们这‘桃花岛’就接二连三的闹出咄咄怪事儿呢?如若不是,那这些怪事又将作何解释呢?可是……可是大老板明明说过,令文凤就是那个在云镇幼儿园当教师的美女呀!若是鬼差,她又怎么能当幼儿园的教师咧!”不过,任凭杜大彪怎么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他气呼呼地,一掌拍在自己的额头上,心里暗暗狠道:“算了算了!不想不想!睡觉!明天我单要看看,究竟是什么鬼差,竟敢在我杜大彪的地盘上兴风作浪!”杜大彪心里这样想着,只气得“噗”地一声,灭了灯,接着又“呼”地一声,钻进被窝里,蒙上头,在被子里翻滚起来。
在杜大彪离开“桃源居”的时候,紧跟着令武龙也离开了“桃源居”。他尾随着杜大彪。在杜大彪巡视完毕“香闺苑”,回到自己住处后,他便野猫过庭院似的,悄无声息的来到“香闺苑”,令文凤的卧室窗下,“咯咕!咯咕!”学了两声夜莺的叫声,片刻,就见令文凤轻轻地开了门,一把将令武龙拉了进去。
“龙哥!都这么晚了,你还来找我,是有什么急事儿么?”按照约定,令文凤没有开灯,只是站在门内,拉着令武龙的手,焦急地问道。
“没什么急事儿!我来告诉你,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明天,我们就要开始最后的行动,彻底拿下‘桃花岛’!到时候,场面一定很混乱,我可能顾不了你!你不懂武功,千万要掩护好自己,不到最后,不要说出自己来岛上的真实目的,更不要逞能强出头。不然,被人挟持,妨碍了我们的行动不说,弄不好,还要丢掉性命,知道么!”令武龙一脸的严肃,语气十分的严厉。
“知道了!龙哥!我保证,不给你们找麻烦!添乱!我保证!”令文凤见令武龙这么关心她,不放心她;这么晚了,还特意赶来嘱咐她,几乎感动得要掉下泪来。她呼地扑到令武龙的怀里,踮起脚尖,轻轻地在令武龙的脸上吻了一下,吐气如兰的说道:“要不……龙哥!你……你,今晚留下来,陪我!”说完,赶紧将头埋在了令武龙的怀里。要不是在夜间,准能看见令文凤那副娇俏如雪的脸蛋,一定是红到了耳根。
“胡思乱想什么咧!你!老老实实自己睡觉,养好精神,准备明天离开此地,回到你学校去,好好上班!好好工作!”令武龙当然知道,令文凤对自己的感情是真挚的,自己也是早把她当成了红颜知己。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壮男人,也有强烈的青春蠕动。但他是从无数次血与火的冶炼中存活下来的,具有凡的自制力。此时,他只想令文凤不被无辜牵连,受到伤害。所以,他轻轻地推开令文凤,用手摸了几下她的头,静静离开了。
望着令武龙离开的背影,令文凤突然想起秦冰凌,心里不禁一凉,充满失落与失望!一颗巨大的泪珠,禁不住从眼角滚落下来!
第二天,因为是星期六,又没有特殊公务,所以,这天一整天,刁进才、苟撸银和徐雪贵个——杜大彪口中的大老板们都不用上班。或许是因为上次在“会宾楼”见了令文凤和李清风、柳明月个美女之后,他们各自内心春波荡漾,春潮涌动,难以平息;亦或是内心欲烟缭绕、欲火焚烧,难以扑灭。故而,上午老早,他们个就相约同时来到了“桃花岛”上的“会宾楼”,说是要给李清风和柳明月两个美女请酒,预祝她们两个美女星期天面试成功,为应县的公务员队伍增光添彩!
对于刁进才、苟撸银和徐雪贵个老板的早早到来,杜大彪甚是感到兴奋。他立即屁颠屁颠地跑到“香闺苑”和“落凤阁”,把令文凤和李清风、柳明月个美女接了过来,并依旧把令文凤和李清风、柳明月个美女,和刁进才、苟撸银、徐雪贵个老板一起,安排在二楼最大的包间“香妃厅”。
不巧的是,杜大彪刚把刁进才、苟撸银、徐雪贵和令文凤、李清风、柳明月几个贵宾安排进了“香妃厅”,让美女服务员上了水果、瓜子儿、点心盘,打算让个老板和个美女聊聊天儿,增进增进感情的时候,就听见楼下有人大声呼喊:“老板!还有没有位子呀?我们要先吃饭,再住店!”
杜大彪听见喊声,呼地从包房里跑了出来。他站在二楼走廊上,向一楼大厅里看去,果然看见大厅里,除了那个,先几天住进“别香园”最后面“桃源居”里面的,写书码字儿小子令武龙,独自一个人,坐在左边偏角一张桌前,等待吃饭之外,还有另外名不知来处的青年男子,坐在大厅正面一张桌子上,正在跟餐厅前台经理要菜单,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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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岛”本来开的就是度假村,做的是迎来送往的买卖;赚的是天南海北游客的钱。尽管天气已经进入仲冬,正是岛上得生意淡季,但也不是绝对没有游客、没有生意。所以,餐厅里平常所备的酒菜,虽然说,要比生意旺季的时候少了许多,但也不能说准备得不充足,平常招待个桌、七八桌的客人,那还是“丈二筲箕捞虾米——绰绰有余!”因而,大大小小,桌客人的菜肴,不一会儿,后厨就都给准备好了,并且依次端上了桌。只不过是,刁进才、令文凤那一桌被安排在二楼包房雅间,令武龙和新来的两桌散客,都是自己坐在了一楼大厅。
坐在大厅里,新来的位客人都是年轻的小伙子。从外表看,他们个一个个都是身材高挑,眉清目秀,器宇轩昂,风度不凡。只是,他们个中:一个面色稍微黑一点儿,身穿一套大红格子休闲西服,脚蹬一双圆头橙红色皮鞋,染成橙红色的头,被胶固定得根根朝上,一脸的流气;一个面色稍微黄一点儿,身穿一套米黄色的暗格休闲西服,脚蹬一双淡黄色的尖头皮鞋,一头黄牛毛似的头,梳成了七分头,一脸痞子样;一个面色则白里透红,身穿一套粉红色紧身西服,脚蹬一双粉红色皮鞋,反倒像个非主流的大姑娘,俏皮可爱。不过,这个年轻人的吃相,却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他们都是大口大口的吃菜,菜汤滴到桌上、地上;大口大口的喝酒,酒水流到嘴角、流到下颚。不仅如此,他们还一个个说话粗声粗气,流里流气,甚至还夹杂着粗俗与下流。更可气的是,这个年轻人,还似乎是杯酒下肚,就醉意朦胧,不知天上人间,今夕是何年。
更令人不料的是:那个黑脸男子吃着吃着,却突然站起身来,双手将袖子高高挽起,将西服左边的前摆向腰间上皮带里一掖;呼地将一只脚踏在椅子上,一只脚蹬在地上,鲁智深吃荤酒似的,大声对服务小姐吼道:“去!去去去!把你这儿,那个叫什么令,令什么,凤的……”可能是因为那家伙喝酒有些多,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原因,嘴里哆哆嗦嗦地,半天都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来。
“令文凤!”那个黄脸男字一见黑脸男子,口齿不利索,说话不清楚,赶紧接过话茬,补充说道。
“哎,对!对!就是那个叫,叫令文凤的女子!给老子叫来,陪我们,哥们喝,喝酒!”黑脸男子一听黄脸男子,说那女子叫令文凤,接着断断续续地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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