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他打算接下来十来天时间,吃住都在厂子里。
正好他也不想看见张红梅那张晦气的脸,更不想听到姚静雪那个糟心赔钱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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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柳公社,小杏村。
姚静雪提着一个重重的绿色行李包,从公共汽车上下来,穿着小皮鞋走了没一里的坑洼土路,就把脚给崴了。
姚静雪坐在地上,痛的小脸惨白,眼里都是泪。
可她想想未来的好日子,并不后悔,她不断给自己打气,没关系的,见到任锋就好了,受罪只是一时的。
她是先婚后爱,先苦后甜!
“同志,你没事吧?是脚伤了吗?”
姚静雪听到声音,抬头看去,就只见是个穿着军绿色衬衫和裤子的男人。
他皮肤是小麦色的,一点都不白净,可长的浓眉大眼,手臂肌肉隆起,力量感爆棚。
姚静雪看见他,迸出强烈的惊喜,心也开始怦怦跳。
竟然是任锋!
她前世见过他不少次,可都是在电视上,杂志上,那时候他西装革履,浑身透着贵气和成功的气息。
姚静雪想到这个男人未来的模样,就激动的浑身颤抖,看着现在的他也满心欢喜。
好在她理智还在,先装作不认识他,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脚崴了,我想去小杏村找任锋,能送我一程吗?”
“我就是任锋,你是?”
“真的吗?你就是任锋啊,我是和你定亲的姚静雪。我们真的太有缘分了,在我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你就出现了,任锋,我们是天生注定的姻缘呢。”
姚静雪立刻惊喜地喊道,双眼亮晶晶的,水汪汪的,整个人明媚的好像在光,看的任锋一愣,有被她的样子惊艳到,更被她说的话撩到,心跳都快了一些。
这个娇俏的姑娘居然就是他未过门的媳妇,对方真的像媒人说的,很满意这门婚事,想嫁给他。
任锋也忍不住笑了,将自行车先放一边,蹲下身查看姚静雪扭伤的脚。
“没伤到骨头,不是很严重,回去我给你擦擦药油,少活动,三四天后就能好了。”任锋冲她说道。
“嗯。任锋你真厉害,脚伤也懂。”姚静雪脸红红的,娇羞地看着他,满脸满眼的崇拜。
这个男人,有力气,有本事,还会疼人,比那个沈锦华强了千倍百倍。
好在她重生了,这么好的男人是自己的了。
任锋脸一红,没多说什么,扶着她起来,先把她的包放在前面大梁上。
等她坐好后,感受着她搂紧自己腰间的小手,任锋头皮一麻,
“咳咳,坐稳了,走了。”
姚静雪甜甜地应了声,一路上揽着任锋,感受着他强壮的身子,笑的可甜了。
可是,半个小时后,姚静雪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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