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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心上人(第1页)

如果那晚宋瑾平没有将那张面具送给林之羡,她也能凭着那张面具再次认出他。

而不是在下一年的迎神赛会,错认了人,更不会一错再错。

直到最后那声枪响,她从高楼上坠落,死不瞑目,到死都不知道,原来她嫁给的人就是

农历五月初五,满巷锣鼓喧天,迎神赛会上的那位大神仙。

她的心上人

她不知道她爱他,他也不知道她爱他

————

再次遇见时,十八岁的她就要嫁入林家,给林之羡当小妾,她心甘情愿,因为那是她的心心念念。

黎书禾一个渔夫的女儿,只是略微有些姿色,要不是林之羡以命相逼,林家老爷子是不会松口的。

林之羡戴着宋瑾平送他的面具遇见了他的一生挚爱。

他永远记得端午夜那天的庙会,她激动地撇开熙攘的人群,拼命挤向他的身边,掀开他的面具时,笑容明媚。

一眼便是胜却人间无数。

林家承认黎书禾当天,宋瑾平留洋归来,林家老爷子高兴,大摆宴席为宋瑾平接风洗尘。

也是那天,细雨绵绵,她撑着伞走在林家园林的小桥上,赶着去宴席,这是林之羡第一次带她堂堂正正进林家,可不能迟到。

叫他丢了人。

因为跑得太过心急,林之羡送她那双不合适的高跟鞋还是踩到了她的衣裙,她赶忙弯腰勾裙。

细密的雨点下,园林的亭子里,男人望着女孩撑伞时曼妙的身影,天青色的旗袍,弯腰时绷紧的臀线,嘴角扯了扯,笑的意味不明。

昨晚,也是她在他私宅的那盏路灯下,借着光,迎着月,围了一圈人,她在中心翩翩起舞,簪满头的锦绣花。

“平哥儿,那是蟳辅女。”

“蟳辅女是什么?”

“就是赤着双脚在滩涂上敲科仔,下海抓鱼虾的女孩。”

“哦。”男人眼眸深邃,目光肆无忌惮的在女孩身上游走。

大6的古典舞,她跳带着一股凄美感和力量感,纯洁脆弱却又坚韧有力。

每一个动作都十分惊艳,板腰挺直时,盈盈不堪一握的细腰绷成一道弦,野性而又缥缈灵动。

男人眸底划过一丝暗欲,如果那纤腰在床上,由他掌控,那应该会很爽利。

“谁说我来时不逢春,这不是春吗?”

男人嗤笑着,一想到林家管家码头接他时,嘴上叹息说春天过去了,府里的花都谢了,没看头了

宴席上,宋瑾平的目光一直锁定在黎书禾那张清秀的小脸上。

在一众或是厌恶或是惧怕的目光中,只有她的那双黑眸,明明亮亮。

黎书禾感觉到那道肆无忌惮的目光,抬眸对上,心中一颤,他的眉眼和之羡有些神似,可他的更为锐利,五官更为精致,压迫感十足。

林家的人说宋家大少爷可是人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见到是要低着头绕道走的。

见女孩眼中的惊恐,男人饶有兴致地举杯对着她的方向扬了下。

他毫无忌惮的举动倏然引起全场所有人的注意,不约而同看向女孩的方向,黎书禾吓得赶忙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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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从剧情路过  异界走私商  沈严陆行川  小道往这一坐,就是半个娱乐圈  重回1990,开局一网大黄鱼  初见我是纯情男,再见我已是渣男  朕就是万历帝  独占欲Top!疯批美人吻乖乖!  都恩断义绝了,谁还惯着你们啊!  神豪打赏无限制,姐随心所欲  穿越100次,废土千金爆瓜炸街  我在末世中辗转求生之在人间  冰华亦自珍  八零:原配把白眼狼养子送走了  末世:开局两个神级异能  末日重生:每天签到物资用不完  长生从入错洞房开始  你这调查员红切黑吗  七零之炮灰女配要努力  谢谢你惊艳了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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