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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2页)

林晨唱歌,说实话普普通通,这一点就算是他的粉丝也不得不承认。

但是有偶像光环。

以前叶轻语听得很开心,不仅上班的时候听,下班的时候听,睡觉之前还要听。

简直就是十足的小迷妹。

还有的是,要写他是公认的校草。

而且还是东区最帅的校草。

以前叶轻语打心底里面认为这句话没错,绝对是是事实。

毕竟林晨的确是长得帅,在整个东区,没出道之前就有很多粉丝了。

可是那时候东区公认的最帅校草,好像是江城。

他们那个时候。

审美观还不是很偏向于林晨这一种较女性化的长相,林晨这一种娇嫩的形象,好像是在她们大一女生中比较受欢迎一些。

但是大三大四的那一批学姐。

都在疯狂迷恋一个人。

那就是自己的前男友。

江城。

江城家世无敌,身材高大,他拥有浓密而英挺的眉毛,如剑般锐利,眼睛明亮而清澈,犹如星辰闪烁,高挺的鼻梁增添了几分刚毅,嘴唇微微上扬,笑容中带有几分不羁,最为明显的是他那一头乌黑的长。

那是跟国际巨星金城文一样飘逸的长。

为了留这一头长,听说江城直接捐了一栋教学楼。

他们初次相遇的时候。

江城戴着墨镜,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

开着一辆拉风的哈雷摩托。

在穿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差点撞到了她,叶轻语忍不住臭骂了他一顿。

对方一开始酷酷的。

没有多大的反应。

不过等她要走的时候,江城主动上来,要加她的绿泡泡。

“我是江城,江氏集团的江城,我想让你做我女朋友!”

他当时霸道的言。

让她身边的好几个闺蜜都兴奋不已。

可当时的叶轻语被林晨迷的不行,江城在她眼里就是一个嚣张跋扈的二世祖。

在大街上开着这种有噪音的摩托乱窜。

能是什么好人?

所以她干脆的拒绝了。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江城开始对自己死缠烂打。

最后因为家里面的原因。

还有林晨去追逐了自己的明星梦,他们两人之间距离越来越远。

叶轻语只能是答应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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