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重复这个操作,把房子围一圈,围出个后院和前院。
嗯结果就是想法很好,实施起来却十分艰难。
两天的时间,余潇潇才做了八面篱笆墙,堪堪才围了十分之一。
就很心累,手都磨出茧子了,心里更是几近放弃,俗话说的好啊天下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可着自己干了一半的活,又觉得这属于人生四大定律,来都来了,做都做了。
只能努力劝说自己不要放弃,认命继续。
赶小集这天,余潇潇心情难得的好,大概就跟可以放风的精神病人有的一拼。
欢欢喜喜的起了个大早,就天都没亮那种,你敢信这是一个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儿。
余潇潇把自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嗯主要就是头发,用手捋顺盘了个简单的发髻,就去把两孩子叫醒,交代自己要去镇子,并留下一天的饭食。
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李大娘家,拿预订的篮子,跟人一起去镇子瞧瞧。
没错,余潇潇就是准备带着空篮子去赶集,至于余潇潇自家有新衣服穿而村里没人质疑这个事儿,主要还是因为原主还有一个包袱,里面装的是当初结婚的婚服,一直也没打开过。
因此,余潇潇直接对外宣称装的是些棉布,如今用来做衣服了。
可在其他人眼里,余潇潇到底是官家小姐,夫家也到底富裕过,手里肯定还是有些物件防身的。
两种想法就这么诡异的接轨了,同时被所有人接受。
跟着两家人往镇子走去,哪怕余潇潇早早通过的经验,给自己做足了心里建设,可到了这一步,还心理崩溃。
太远了,路还不平,走过一次就绝对不会想再走第二次了。
可着前边健步如飞的其他人,余潇潇只能一边心里哭唧唧一边认命的赶路,哪怕感觉脚都磨出泡了,也不敢脱离大部队。
终于,大部队要停下歇歇脚了,余潇潇二话不说就找了块石头坐下,大口喘气。
无意间到自己的脚指头,余潇潇想起来一个悲惨的事实,自己居然忘了给一家人做鞋,如今还穿着穿过来时原主穿的破鞋。
鞋现在是灰色的,至于之前是啥色的,余潇潇不知道,这鞋还是那三天余潇潇不出门窝在床上做枕头衣服的时候,大儿子沈夜给洗的。
包括之前一家三口换下来的脏衣服,大儿子沈夜也都给洗了,就非常勤俭持家。
因为余潇潇不咋管两个孩子,一般都是只要让两个孩子吃饱饭,其他时间基本不管两个孩子,随他们干啥。
这就导致,大儿子沈夜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每天带着弟弟忙这忙那,虽然余潇潇也不知道两个孩子成天有啥可忙的,但不妨碍大儿子眼里有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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