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晴同我说,你不信我喜欢你……那我便日日说给你听、做给你看。”
“鸿雁,甘之南很喜欢很喜欢你,也许你害怕、怯懦、感受不到……可是,谁又能想到,我这个一窍不通的笨蛋沉默地爱着一位聪明的笨蛋呢?”
“……唯恐不及。”
鸿雁有点没忍住,眼泪堪堪争先恐后地挤出眼眶,他用手背抹了一把,红着眼对甘之南张开手臂,低哑地说道:“抱抱我好吗?”
“抱我,我就信你……”
此时的鸿雁脆弱得像是十几年前病床上的那个孩子,只是那时的他给自己套上了壳子、强装勇敢,而如今的他主动地展露了那份脆弱。
甘之南将鸿雁抱进了怀里,像无数次发现他的脆弱那样拼命地用尽自己的气力抵挡风霜。
--------------------
#全文完
我有一个不情之请,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每位看到这里的读者可以在评论区发一句“南南,我喜欢你”或是“鸿雁,我喜欢你”。
像是鸿雁曾在操场上收集便签纸那样,想帮他们的爱情集邮。
很开心写完了这本,一开始他们两个只是另一本书的小小配角,推动主角的爱情进展,可是每每即将入睡的时候,都忍不住在脑海里将他们两个人的人生完善再完善。
最后有了勇敢追人不怕被拒的坚强鸿雁和对情感不太敏感却时刻照顾鸿雁的甘之南,有了两位各自伟大的母亲,有了将一个陌生的生命拉扯大的赵承光,有了肆意生长的苏晴和沈仄。
时间跨度很大但是剧情不多,不是因为展开不够,而是因为大部分的枯燥乏味、为了追赶甘之南身影的努力学习,都被我藏在了鸿雁的身后,他不在乎为了甘之南彻夜狂补学习,自然不会存在在正文当中。
每一个剧情都是我想写的,我也将想呈现的东西都表达了出来,所以这本完结了,拖拉了很长的时间,是因为前面总是否定自己的剧情,觉得可能会读起来无味,但是对于两个平凡的人来说,这就是本身的日日夜夜。
写一些新的人物时总会被他们身上的东西所吸引,雁子勇敢无畏,他做了很多他人不敢的事,表面上很大大咧咧实际上温柔细心,总能照顾到别人的情绪却委屈自己。南哥真的很笨蛋,写他的时候总想着要用一种属于他的思维来讲故事,带给我不少欢乐,虽然对情感迟钝但是总能依靠着礼貌来缓和。
我发现拥抱比其他亲密行为更能让人体会到爱,体会到自己不是孤独,所以用拥抱结了尾,希望两个小笨蛋永远快快乐乐,灵魂熠熠生辉。
再见,雁子
再见,南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洪荒证道系统 重度痴迷 帝台娇 弟控也是病,得治 洪荒之天演图录 小少爷他被病娇诱哄了 穿成四个大佬的娇气妈 离婚后,霸总亲手撕了我的马甲 长安小饭馆 驭香 春秋演义之鲁帝一统 重生之苏湛 重生到四合院不当恶婆婆 重生之都市仙王 小祖宗穿成娃综万人迷 影帝他只想当花瓶[娱乐圈] 风流大邪神 娱乐圈内卷之王 给暴君当药引 媳妇总想跟我两清
...
大道夷且长,窘路狭且促。修翼无卑栖,远趾不步局。舒吾陵霄羽,奋此千里足。超迈绝尘驱,倏忽谁能逐。乱世哀民乞活尸骨,转生为汉末颍川陈氏子弟的陈冲,看着九州满目疮痍,他决心改变这个世界。在和刘备一路走来的数十年里,他经历了失望背叛乃至决裂,但他仍然坚定不移地走完这条路。遍地哀鸿满地血,无非一念救苍生。...
这虽然是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穿越故事,主人公同样也是一个略有俗气的练剑小子。好在,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多大造化获得升级神器,他有的是一副腼腆的笑容,一颗平常心。能在这个世界再看一眼,就是一眼能在这个世界再逍遥一刻,也是自由。木剑出空千峰里,意气威震十九州!且看剑侠风云志为你娓娓道来。...
...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