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身黑色长风衣,内搭高领纯白羊毛衫,看着简约又矜贵。
听到脚步声,他懒懒地转头看来,一对桃花眼顾盼生辉,未语先笑,额前的碎发全部梳到脑后,只有零星几根落在眉间,更显得他眉目舒朗,额头饱满干净。
见到明南,他眼睛明显亮了一下,笑着问:“你好,请问你是这家店的服务生么?”
他的声音清亮好听,很有朝气。
明南意味不明地笑了下,“是啊,先生想买花么?跟我进来吧。”
擦肩而过的瞬间明南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还真是精致啊。
难怪前世能骗到原主。
这么一副好皮囊偏又装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随叫随到,温柔体贴,能包容原主的一切情绪。
他有备而来,原主毫无防备,时间长了,原主怎么能不沦陷?
原主的心愿之一就是远离这个渣男——霍一霄。
但是他自己送上门,那就别怪她了。
明南推开花店的玻璃门,唇角森然的笑意一闪而逝,霍一霄没看见。
“你们这里的花都好漂亮啊,好香。”
霍一霄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红玫瑰,侧过头来问明南:“你们每天在这儿工作,是不是省了买香水的钱?”
明南微笑,“想知道的话,先生可以买些花放在床头试试。”
霍一霄挑眉,眼里闪过一丝诧异。
这人怎么和情报里的不一样?
没那么内向无趣啊。
迎着他的视线,明南抬手抽了一支红玫瑰用花瓣轻轻点了下他的胸口,“来一枝么?”
她的眼里好像藏了钩子,一不留神就会被钓住。
205:【哇哦,宿主我发现你很有做狐狸精的潜质耶~】
明南没理他,她在霍一霄伸手的瞬间就收回了手,玫瑰花从掌心划过,差点掉到地上。
霍一霄手忙脚乱地接住,差点把花瓣捏碎。
明南莞尔:“小心哦,捏碎了就必须买的。”
霍一霄被她勾得心痒痒,低头闻了闻玫瑰花的香味,挑眉道:“不坏我也会买的,这些都给我包起来。”
“确定么?这么多,你是用来求婚?”明南上下打量他一眼,颇有些挑衅意味。
霍一霄自动把这句话翻译成了:你可能买不起哦~
某些一生要强的男人怎么能忍?
他当即掏出卡微笑着说:“不求婚,只是买回家摆在家里好看。”
明南点点头,“先生真有品味。”
说完她接过卡飞快刷了再还给他,招呼唐酥一起来打包。
等霍一霄把那比他都宽的花抱住时,他本想耍个帅从里面抽出一枝送给明南,却尴尬发现自己一只手抱不住花。
明南也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拿起之前那枝玫瑰花剪了枝干别在他耳后,笑着替他开门说:“先生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满脸写着:冤大头常来哈。
霍一霄出门站在车前,被风一吹忽然冷静下来,不是,他为什么要买这么多花?
怎么感觉被忽悠了呢?
他将花放在跑车后座,把耳朵上的那朵拿下来,忽然感到一阵刺痛,隐隐摸到了一些黏腻的液体。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桃妖传 无线的爱情 征战诸天,从召唤狠人女帝开始 娱乐:一首其实我还好,浴火重生 护崽娘亲,打脸极品超凶哒 边关小卒,从摸尸开始无敌 绑定修仙app后,我飞升了! 重生,我选择公务员中黄埔军校 渡劫失败,穿越成了都市反派 快穿:我在清朝当宠妃 宋先生,轻点宠! 万宝娘娘 替嫁后,病弱世子不装了入她局 灰雾之上:诡秘王座 乱世侠姑 村花秋月何时了 你逃生,我任务,大家互不耽搁 魂武大世:我的治疗无敌了 放狗勇次郎大战不倒金枪黑木 红楼:重生贾环,迎娶林黛玉
自从崔钰接了快穿任务,当代寡王纵身快穿世界,翻身一仗变海王。系统我让你做任务,没让你占便宜。位面一娇臣当朝太子掀了龙案侍郎若是解决不了本宫的问题,即可收拾铺盖滚去东宫。崔钰...
叶蓁与灵主交易,穿到三千世界,通过完成任务获取灵愿来兑换物品。不过,这些身份怎么都那么惨。被挖肾,被替身,被换亲算了,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再惨也得迎上去...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