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大部队跋山涉水,一路上,陈义也成长了很多,学会了如何用枪,跟着他们打敌人。
有一次他回来了,看到自己的包裹被拆开了,里面是一双新的布鞋,底很厚,上面还沾着一点血渍。
战友都十分好奇,这是谁给他准备的,看到鞋子的那一刻,陈义的心情难以言喻,开心的手舞足蹈,将鞋子抢回自己怀里。
这是小翠给他做的,知道他要走了,特意为他做的鞋子。
其实那天晚上,小翠知道他要离开,特意去借了布条,熬夜赶工,做了一双鞋子。
这双鞋子,寄托了他对陈义的思念,同时也答应了他,等到他回来后,就跟他成亲。
陈义将这双鞋当宝贝一样放着,不管是睡觉还是打仗,刮风还是下雨,他都会带上上,穿都不舍得穿。
他已经想好了,等到把敌人打跑的那一天,就穿着这双新鞋,回村子里跟小翠结婚。
一晃,两年过去了,陈义经历了三次生与死之间的徘徊,身上也多了很多伤口,他也不在是曾经那个贪生怕死的毛头小子。
现在他是一个小队的队长,手上有几十个兄弟跟着他出生入死。
每次跟他手底下兄弟提起这双鞋,他们都羡慕的不得了。
有的兄弟想穿上试试,陈义就跟他们急眼,其中最小的那个才16岁,叫毛蛋,没事就偷他鞋,还给穿上了。
这给陈义气的还揍了他一顿,自己都不舍得穿,这小子还给穿上了。
兄弟们都说,这么久了,小翠也许嫁人了,早把他给忘了。
但陈义不信,他相信小翠,那个姑娘因为自己贪生怕死恨了两年,说明她身上是有骨气的。
那一天,据点暴露,敌方将近一个团的部队出动,装备精良,属于敌方的精锐,将近3500人。
当时他们的装备并不好,大部队撑死也就1500多人,不撤退,硬打,肯定是要团灭。
陈义接到命令,带着兄弟打伏击,掩护大部队撤离。
当时对方的炮车飞机就在眼前,炮火连天。
陈义带领的两百个弟兄被包饺子,其中不乏一些新兵蛋子,他们前后夹击,左右都是敌人。
他们无处可退,离的最近的就是那些炮车。
“老子今天必须炸了那玩意。”
陈义对炮车恨之入骨,就是那玩意,轰死了他不少战友。
陈义拿起炸药包就要冲,却被身旁的毛蛋拉住了。
“你不能去,你是队长,必须由你来指挥,我去。”
“滚你娘的。”
陈义一脚踹过去,毛蛋倒在地上,脑袋上落了不少土。
“你一个瓜娃子,还想去炸对面的炮车?你在后面支援我,如果我死了,你就跑,跑的越远越好。”
“都特么给我听好了,全力支援完,手里的家伙不要留着,全都打出去,弄死一个不亏,弄死两个血赚。”
陈义知道,他们已经跑不掉了,这次如果他不去,那这一场仗,他们就会输,全军覆没。
只要炸了炮车,不光可以拖住大部队撤离,他们还有一条活路。
陈义与几个兄弟商量,他拿着炸药包,其他人做掩护。
毛蛋就在后面扔手榴弹就行了,只要不让敌人发现陈义,那怎样都行。
陈义全都商量好,随后自己一个人背着炸药包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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