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再找二十年。”
鲍斯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因为类似的对话过去已经上演过很多遍了。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
和极致奢华的廊道正相反,兰马洛克的卧房极其简朴,甚至可以说是寒酸。
床,桌子,凳子,书架,再算上放置盔甲和武器的陈设柜,总共也就这点东西。
装饰摆设一概没有,偌大的卧室显得空空荡荡。
很难想象富丽堂皇的龙霄宫的主人,过得竟然是这种清淡的生活。
可实际上,兰马洛克很多时候过得比这还不如。
因为他一年中十个月的时间都不在城堡里,而是在大陆的某个角落风餐露宿,执拗地寻找那个或许早就已经死掉的人。
为了让龙都的民众的心安,鲍斯刻意让龙霄宫做出挥霍无度的姿态,另一边也加深父亲身体日渐不佳的印象,遮掩其根本在城堡的事实。
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以父亲的名义通知龙骨山脉,而后鲍斯穿上父亲的铠甲和头盔,带人去走个过场。
反正脸一遮,这群愚民根本认不出自己是谁,他们求的不过是个安心,
那就给他们安心感。
可现在……
噗通!
鲍斯突然跪倒在地,痛哭流涕:
“父亲,儿子恐怕没办法再陪您二十年了,只希望您保重身体,适时放弃,过几天清闲日子,儿子就是死,也能安心了!”
兰马洛克看都没看他,恍如未闻,只是指着地图上一处画圈的地方:
“这里是哪?”
鲍斯红着眼看去,表情却是一愣:
“这是……您捡到我的地方。”
老人点头:
“十二年……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父亲将儿子从菜人市场里捞出来的恩情,儿子没齿难忘!”
“我记得当时,那老板问我是要大腿肉,还是胸脯肉。我看着你皮包骨头的模样,很纳闷,哪里有肉啊?”
鲍斯噗的一声,破涕为笑:
“父亲您记错了,不是胸脯,是屁股。儿子当时屁股上还是有点肉的。”
兰马洛克拍了拍额头:
“老了,记性不好了。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您老把那人贩子给削了,给儿子炖了第一锅肉。”
老人惊讶望去:
“我不记得让你吃过人肉啊。”
“不是人肉,那人贩子是个兽人,模样像条狗勒。”
鲍斯面露追忆,笑的真心:
“那是儿子这辈子第一次吃肉,也是最香最好吃的一回。现在虽然顿顿山珍海味,却总没了当时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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