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漪在房中与纪云蘅说了许久的话,然后跟掌柜的伙计交代了一番,带着纪云蘅出了酒楼。
她说三日后的花船节定然非常热闹,届时姑娘们都花枝招展,纪云蘅也不能埋没于人群中,于是带着她买衣裙簪花去。
时间紧迫,再裁新衣已经是来不及,苏漪去了成衣店给她挑选,再让绣娘对着她的尺寸改。
再去给她买了些金银头面,不是什么奢华之物,但胜在精巧美丽,也适合纪云蘅。
自从那根金簪被纪盈盈抢走后,纪云蘅就不再收苏漪所送的贵重饰了。
虽然那年她来涟漪楼说起此事时并没有哭,脸上也没有什么难过的表情,但苏漪知道,那件事着实是让孩子伤到心了,以至于后来她再也不往头上手上戴什么玉石饰。
苏漪难得再次能给她买这些玩意儿,自然买了个尽心,手里的银子如流水一般给出去,脸上的笑容却是越来越多。
纪云蘅走得双腿酸痛软,也不忍扫她的兴致,乖乖地跟在她身后任由她将身上的银钱全部花光,这才坐着苏漪的马车回了家。
买的东西纪云蘅并没有带回来,全部放在苏漪那里,三日后去找她时再换上。
赶回家时正是正午,六菊送来的饭虽然可口丰盛,但由于天气实在太热了,纪云蘅只喝一口汤,身上都要出两层汗,最后也没吃多少。
饭后她躺在床榻上一动不动,即便如此仍旧热出一身汗,闭着眼睛迷迷糊糊时,她恍然想起许君赫站在门外说搭一条水帘,夏天就不热了。
她摇着扇子,想象屋子的檐下已经搭上了水帘,暑气的风经过冰凉的井水一滤,送进来的风都是凉快的。
似乎真有点用,热意隐隐有几分消退。
夏天虽然炎热漫长,但相比于冬日,纪云蘅更喜欢夏日。
因为严寒比酷暑难熬,是会冻死人的。
所以尽管再热,纪云蘅也从未有过一句抱怨。
泠州似乎在酝酿着一场大雨,这两日实在热得厉害,连蝉声都蔫了,所以纪云蘅就算是闲着无事也不会外出。
那少年也没再造访,纪云蘅就像往常一样的生活着。
白日里躲在屋中,看书写字学作画,累了就逗逗小狗。
晚上就坐在院子里乘凉,摇着扇子的手臂被灯笼一照,白玉似的。
许君赫这两日事情也不少,加之天气太热,他一步都不想踏出行宫,所以没去纪云蘅的小院。
只是夜晚的时候照例穿成小狗,看见她坐在门槛上乘凉时,偶尔也会走过去瘫在她的边上,因为纪云蘅会给他摇扇子。
他现在已经相当适应穿成小狗这件事,先前那串差点被他砸了的珠串虽然在这件事上没什么用处,但许君赫现,他戴上之后身上的燥气似乎被抚平了,夜晚睡觉也安稳许多,初来泠州的那些不适之症也逐渐消退,恢复正常。
大地变成蒸笼,让人觉得没精神,连带着纪云蘅的话也少了。
如此过了两日,泠州特有的花船节便到了。
所谓花船节,最早便是促进男女两情相悦的日子。据说很多年前的泠州地广人稀,家家户户都贫穷,大多数人每日忙农活,没有什么闲时间去风花雪月,以至于这庞大的地方人烟稀少了很长一段时间。
后来有人造了船,在六月六这天推入河中,号召全城的男女摘花上船,瞧见心仪的人便将花送出,若是看对眼就收下花,回去就可以拜堂成亲了。
而成就姻缘的花朵会被人插在船上,以此希望日后夫妻和美,长长久久。
于是六月六这日,就被泠州定为花船节。
到了后来,不管男女有没有成事,走时都会将花留在船上,讨个好兆头,以至于每年护城河的船上都插满了五彩缤纷的花朵,绚丽壮观。
纪云蘅还是第一次来参加这花船节。
她一早就去了苏漪的住宅,让苏漪身边的丫头给她穿衣打扮。
纪云蘅换上赤红色的云纹束袖短衫,对襟的金色衣扣系得严实,遮住白嫩的细颈。腰身用墨色百褶锻裙束着,三彩混金勾勒出一朵朵祥云飘在裙摆处,腰带缀了几条墨纱飘带,尾端挂上云彩银饰。
苏漪身边的丫鬟手巧,给纪云蘅梳了双平髻,钗上几个桃花粉的宝石小簪,再穿上一条墨色的飘带。
纪云蘅乖乖坐着,让丫鬟给她画了细眉,点了口脂,整个人好似脱胎换骨。
苏漪上上下下打量着人,乐得合不拢嘴,“果真老话常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佑佑这稍一拾掇,瞧着都像是侯门大户出来的千金呢”
纪云蘅听后,墨染的眼眸弯成月牙,露出个笑,“姨母是笑话我吗”
“哪里是笑话,说的都是实话,在我心里,佑佑就是天下间最美的姑娘。”苏漪将她抱进怀里,叹道“一转眼你都这么大了,岁月当真不饶人啊。”
“往后的日子还长呢。”纪云蘅说。
“咱们早些出吧。”苏漪亲昵地牵起她,拉着往外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星际第一保护精灵 年代文中搞医学[穿书] [清穿]全红楼都能听见我心声 半岛恋爱信息 龙昊蓝如玉 望门娇媳 我的动物园里都是大佬 鹰酱的卫星都被打穿了,你说这是玩具? 机甲学院的华夏转学生 [综英美]有事超英,无事阔佬 穿到八零当法医 姻缘错 宁宛赫连墨川 穿成正派的我掉进了反派窝 反派苏而不自知 江白慕云浅 帝国吃相 小仓鼠只想和饲主贴贴 带球没跑掉 穿到霸总年少时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手套。血族的蝠翼,遮蔽街道,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风衣。邪神的权杖,浸满鲜血,多么适合做我的巫...
松软的戚风蛋糕酥脆的牛角面包可口的慕斯蛋糕蓬松的手撕面包网红的脏脏包。甜的咸的,酥香的,口感饱满的。种种精致诱人的面包蛋糕似乎都能从这一家小小的烘培坊找到。这是一个关于烘培的故事。阅读指南...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穿越一人之下,成为张之维的师弟,张太初开局觉醒众力仙途系统,只要猛收弟子,就能反馈修为。然而碍于本身狂暴的性格,张太初却无心收徒,只靠天赋便修到人仙之姿,更是在得知张怀义被逼叛逃,田晋中被废后暴怒下山。张太初凭什么拥有无敌于世的实力,却要在乎世人看法?我就是要给老田报仇!凭什么大耳贼要回龙虎山,师父才能保他?天师在哪,此地便该是龙虎山!于是,张太初一人一剑,直接杀穿异人界,更是在关山峡谷约战天下异人,亲手灭杀各大家族,结束了甲申之乱!直到罗天大醮开启,天下异人再聚龙虎山,师兄张之维才意识到,这位杀神师弟七十多年都从未改变性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