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衣裙颜色偏重,皆是由红色和黑色组成,其间穿插着黄色和蓝色小花作为装饰。
腰间系着一串银色小铃铛,但声音并不是很大,听起来倒是悦耳清脆。
为了搭配这套衣服,她还特意学着当地姑娘们的装扮,将同色系布巾绾在发髻上,半数秀发编成几股小辫搁在胸前,其余全部散于脑后。
元卿拉过耳边的面纱挂上,对楼杉说:“不是说要带我出去玩吗,走吧。”
楼帆早早就候在街上。
兄弟两人为了入乡随俗,皆穿了和元卿身上款式差不多的衣服。
兄妹三人就这么走在街上,男俊女靓,当真是吸引了不少艳羡的目光。
元卿倒还好,脸上有面纱。
可架不住她身边有俩花花绿绿的大孔雀啊!
这两人一点都不懂得什么叫谦虚,尤其是二表哥楼帆,仗着自个儿的好相貌,招惹了一路的小桃花。
元卿实在是不想再被当成那个羡慕的目标,随即拉着楼杉离他远远的。
他想招摇就让他自己招摇去吧,千万别让他们也置身漩涡之中。
她顿时觉得,让楼帆跟着出来,简直就是一个错误。
“卿儿,你怎么把二哥扔在街上了?”楼杉不解。
“难道你想跟着二表哥一起,被那些姑娘们左拥右抱?”元卿挑眉问道。
楼杉想了想刚才的场景,便摇头道:“不想,刚才挤得我差点没喘上气!”
“那不就得了,走,我们去吃好东西。”元卿指着身后的食楼。
楼杉抬头一看,果然是家大食楼,客来客往的,生意极好。
只是名字有些怪,叫什么“客来不想走”?
刚进门的时候,元卿拿出一块令牌,管事的一看,忙将两人请上雅间。
“二位请在这里点菜。”管事拿出一张单子来,放在元卿面前。
“就按照你们的特色,上来几样就行。”元卿道。
“请稍等。”管事躬身退下。
这家食楼位于南市。
南市是北城闹市里最为繁华的一处街区。
就在一年前,“客来不想走”食楼如异军突起,凭借周到的服务和多样的菜系迅速崛起,已经成为南市的一大亮色。
楼杉不敢当众谈论这家食楼,便悄悄问元卿:“这里叫‘客来不想走’,那还有没有叫‘客走不想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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