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隐盘坐在地上,眼神中闪过一丝坚定。
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现在的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达到行星级!
等到了行星级,整个地球他最强,还怕什么?
哗啦啦~
随后,陆隐从背包里倒出一堆雪白的瓷瓶,大概有十来个。
这些瓷瓶里面,每一个里面都装着一颗“低阶血珠”。
上次陆隐在荒野区一口气击杀十六头领主级怪兽,一共凝结出了二十颗“低阶血珠”。
只不过,这段时间李耀又联系了陆隐,购买了四颗血珠,一共是一百六十亿华夏币。
唯一比较可惜的是,李耀购买了四颗低阶血珠之后,并没有自己服用,也没有给维妮娜服用。
赤魔藤能够感应到血傀的实力以及彼此间的距离。
现在,整个地球上只有三个血傀。
其中一个是怪兽,实力已经达到高等领主,显然就是留在荒野区的铁胆熊君了。
还有两个则是人类,一个是高等战将,一个则是中等战将。
陆隐推测,那个中等战将人类,估计就是李耀的儿子李威了。
“原本,这些血珠我是打算留给李耀和维妮娜,引诱他们服用血珠,从而变成被我控制的血傀。”
“可现在······我要自己服用!”
陆隐看着身下的一堆瓷瓶,微微摇头。
这剩下的十六颗血珠,如果全部自己服用的话,大概能增加陆隐五万公斤的拳力。
陆隐的基础力量,也能借此一下子跨入中等战神的行粒
提升五万公斤,可以节省陆隐将近三个月的时间。
只见陆隐拿起身下的瓷瓶,倒出一颗滴溜溜的血红珠子,便直接吞入腹郑
因为“血珠”本就是精纯的能量所凝结而成的结晶,所以基本上不需要陆隐刻意去吸收,直接融入全身的细胞和骨骼当郑
噼里啪啦~
陆隐全身成千上万的细胞,就仿佛野草一般野蛮生长,贪婪的吸收着那无比精纯的能量。
这个过程,就像是生命进化。
一颗,两颗······十六颗。
陆隐一口气将十六颗血珠全都吃完,等身体细胞完全吸收完这庞大的能量,也不过才过去十分钟罢了。
。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年代:影视的天空 流金时代 洪荒之截教掌教小老爷 和魔王暴君一起长大 来不及换号了[综英美] 快穿:虐渣指导手册 听说你也喜欢我 虚空灯塔 我在凡人有无限资源 诸天演道 快穿病娇女配:反派,操之过急! 今天也是求生欲很强的一天 从地球开始变强 继妻 御灵少女:开局契约SSS级校花 超级地主 郡主恃美行凶娱乐圈 二道贩子的奋斗 高武:我靠做梦成神 我在古代有块菜园子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上辈子余喜龄年纪轻轻便罹患癌症身亡,父兄皆在,却仿若孤家寡人。报恩奉献这些词伴随了她的一生,为了报恩年仅四岁的幼妹夭折,母亲病逝,到最后她的身体也被拖累至死。重生到十二岁这年,余喜龄决定自私一回,管...
穿越成了小弃妇,身后还跟着两个嗷嗷待哺的小包子。宁瑶开始大家致富,斗极品,虐渣渣,养包子日子越来越好,而两个小包子的爹竟然窜了出来,这个追着她求暖床的竟然还是权倾朝野的大人物...
纪荷是江家保姆的女儿,溜须拍马的本事一流给江家大少爷背包写作业,大少爷飙车的时候她望风,大少爷进警局她敢装家长捞人离开江家去留学的那天,纪荷直起了自己的背挥挥手把江大少爷和其他的一切都丢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