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写封信回去给家中的阿耶一道儿开开眼,顺便烧给列祖列宗,叫大家伙都知晓一下这个光宗耀祖的好消息。
这个现令众人都很是激动,一路走来,大家都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如此大的地方,那贼人只怕是难寻踪迹了,谁知一个个脚后跟都还没站稳就有了现。
崔辩叙和王鸣谦立刻朝他手指的方向奔去,那血印子并非是在白墙之上,而是在离墙不远的青砖上。
“只有半个,瞧不出往哪个方向去了。”在某种程度上,王鸣谦可以说是相当擅长追踪——从小被崔辩叙逼出来的。
“搜!”既然已经有了一个,那就说明他们的判断没错,贼人就是朝芙蓉园逃窜的。
以这半个脚印为中心,众人立刻散开来搜索,很快便有了新的现:“崔少卿!这边有一处血迹。”
这回不是脚印,而是一滴血迹,王鸣谦低头细瞧了一会儿:“行蕴死的时候大量血迹喷出,贼人身上肯定是沾染到了的,这一处应当是不小心滴落的。”
说着他想起行蕴的体型又迟疑了:“或是行蕴死前曾同贼人搏斗”
那这血迹便有可能是搏斗之时贼人不慎被行蕴伤到
“你想多了。”
崔辩叙语气凉凉:“丁原说,行蕴死前除了恐惧之外,并无任何反抗痕迹。”
反抗也是会留下反抗伤,比如人在突然生危险的时候,手头上没有任何武器,那最先会被用到的就是自己的双手。
而行蕴的双手手掌,包括指甲缝,除了不讲个人卫生留下的泥垢和偷吃之后没有洗手的食物残渣之外,什么都没有。
也是挺服。
生的这般肥硕,却是个一点用处都没有的,白瞎了那么多吃进嘴的粮食,便是头猪临死前也知道反抗一下!
王鸣谦的嘴巴子都抿成了直线,深呼吸一口后,看了一圈血滴的方向道:“一半人留着继续搜,其余人随我来。”
于此同时,一处偏僻的屋舍中,被粗铁链锁住双手闭眸沉睡之人忽的睁开眼,一颗满是燎泡的脑袋隔着门窗直直盯向王鸣谦等人来的方向。
他的身上满是污渍干了以后一块块深色黏腻的痕迹,衣裳已经瞧不出原本的颜色,脑袋上的燎泡上沾染着道道暗红的血迹,唇部一圈连着脸颊亦是。
最令人惊愕的是他那双睁开的眼睛,只有淡蓝色的眼白
不,细看之下,他的瞳孔竟是比芝麻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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