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局的人对他较为尊敬,事后上门来做他的说服工作。他拍着胸膛大吼:“老子一个大活人在这里,还要什么证明?”
来人苦笑着低声说:“您老是活着,但别人不知道呵。”
老爷子生气了,扬起拐杖要把来人打出门去,不料自己血压猛升,栽倒在地,两天后倒真的死了。
抽烟
小雁和很多女同学都抽过烟。当时抽烟几乎是一种成人仪式。男知青人人都抽,女知青不甘人后,偶尔也硬着头皮呛上几口,呛出脸上痛苦不堪的成熟。知青们其实没有钱买烟,连便宜到八分钱一包的经济牌香烟都买不起了,就找农民讨一些旱烟叶,缠成卷,塞在床脚下,压出足够的紧密以后再来细细切丝。切出蓬松细软的烟丝是要一点技术的,用废纸卷出紧凑细长的土烟卷也是要有一点技术的。
有了空中这种尖刻刺鼻的气味,男人就有了吞云吐雾的张扬,有了区别于女人和孩子的特征,也多了男人之间的话题和忙碌:借烟,还烟,品烟,评烟,做烟,等等,闲时不做这些又能做些什么?太平墟一个青年农民去相亲,女子看来看去没有什么不好,只是对地上没有烟头大为不满:“不抽烟也不喝酒,活一世只吃几粒米,不像个麻雀子么?”
这位女子居然把亲事给拒绝了。
抽烟在其他处境下,当然也还会有其他的义涵。比如当时农民大多是抽烟的,为了表现出向贫下中农学习的政治姿态,知青们便争相向尼古丁和烟焦油靠拢。这正像美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叛青年以吸大麻为时尚,因为大麻来自下层民间,因为贫穷流浪者那里更多瘾君子,中产阶级的少男少女们便据此求得阶级身份的转换,宣示自己对主流社会的决不妥协。在这些情况下,中国吸旱烟和美国抽大麻都与生理需求无关,只是一种光荣成为穷人的精神加冕。
军装
老木闯进我家门的时候,嘴角有血,头上和身上有泥尘,吓了我一跳。我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不说,直到洗脸的时候才忍不住号啕大哭。
我后来才知道,他这天在学校里挨打了。学校里闹起了红卫兵,是第一代红卫兵,那些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的子弟。他们在教室里贴出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流行对联,宣布对老木这一类反动家庭的子弟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教室的大门是供好汉们通行的,混蛋们被勒令跳窗出入。学校的大门也是供好汉们通行的,混蛋们被勒令翻墙出入。老木不敢抗令,要他跳窗就跳窗,要他翻墙就翻墙,灰溜溜如丧家之犬。但这还不够,红卫兵发现了他居然身穿一件军上衣,是一大敌情。
军装是那个时代最高贵的服装。在我生活的南方,南下军人是各级政权的主体成分,军装代表了秩序和权威,军号指挥着很多权力机关的作息。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军帽、军装、军鞋、军皮带、军挎包、军人味的普通话,包括军人中流行的京腔粗话“我肏(呵)”,当时都会成为青少年的兴奋点。小雁还告诉我,当时一位男生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你想得到吗?竟是一整套闪闪发亮的弹壳,装了满满一盒子,是手枪、步枪、冲锋枪、重机枪、高射机枪等各种武器的弹壳,吓得她说不出话来。
早期的红卫兵多以军装为制服,显示出他们的家庭的权力背景,还有他们自己在社会上的优越地位。军服中最牛的又要数深色呢子装,号称“将军服”,只能为极少数高官的子弟拥有。这当然让其他同辈人羡慕不已。老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处心积虑地穿上了一件军上装,草黄色,有四个口袋,看来也是排级以上军官的行头,颜色褪得恰到好处,既不是退役兵的破旧,又不是新兵娃娃的崭新,再配上一条棕色武装带,有一种英俊潇洒的劲。据说这件衣是他用父亲留下的一块上海手表交换来的,当时交换另一方脸上的五官紧急集合和解散了好几次,一副痛不欲生和舍得一身剐的模样,叹了一口气,才把手表舍己为人地收下。
老木穿了这身黄皮,像只开了屏的小孔雀,双手插在裤兜里,成天在初二(九五)班的教室前晃荡,口里吹着“你是一朵玫瑰花”之类的曲子。表弟跟在他后面晃了两圈,觉得一点也不来劲,说到底来玩什么呵,走来走去一点意思也没有,还不如去“拍油板”和“砸跪碑”——这是当时两种最简便的少年游戏。老木只装着没听见。
他是在等小雁,准确地说,是等别人都称之为“小雁”的那个女生。他并不知道她太多的情况,只知道她有眨巴眨巴的大眼睛,是校体操队的牛屎之一,有很多男苍蝇叮着,在这间教室里出入,偶尔也来学校看看大字报。
他没有料到自己不能参加红卫兵,而且无权模仿红卫兵的装束——一个资本家的孝子贤孙居然也蒙上一层黄皮,简直是人群里冒出一头猪,皮肉里扎了一根刺,是可忍孰不可忍,几个红卫兵发现了他,勒令他立即脱下。
“我已经与家庭决裂了……”他怯怯地低声哀求。
“谁相信呢?”
“我在家里贴了父亲的大字报……”
“是花言巧语的口头革命吧?”
“我早就不要他们的零花钱,早上也不喝牛奶了……”
“那怎么还长得这么肥?红军还要二万五千里长征,还有八年抗战和三大战役,就是为了养肥你们这些狗崽子?”
“我明天就不吃早饭了,好吧?不吃中饭……”
“那也不行。你说!这件军装是哪里偷来的?你们这些狗崽子也真是太胆大包天了,还敢偷盗国家的军用品?”
“我是换来的,用一块手表换来的……”
“你还有手表?好哇,你们家剥削来的东西还没上缴人民政府?”
……
他死死地揪住衣襟不放,不愿意脱衣,尤其不愿意在初二(九五)班教室前脱衣,结果被一伙人拳打脚踢,发出了一串难以辨认的叫声,据目击者后来说,根本不像是他的声音,是牛马般的嗷嗷嗷乱叫。
他只剩下一条背心,是一只拔光了羽毛的小孔雀,有点冷,觉得没有脸面见任何人。他天昏地暗想到了死,摇摇晃晃来到了学校后面的铁路线上,看着火车轰隆隆地一列列驶过,飞沙走石地动山摇,知道只要闭上眼心一横,一切就简简单单地结束了,是不是盗窃过军用品也就无所谓了。他想象人肉与钢铁较量的场景,一颗脑袋被撞碎,身子被碾压成薄薄的肉饼,脚与大腿完全错拧着角度,几根肠子挂在轮子上拖出几十米,于是血滴也飞旋着溅出漫长的曲线……他有点奇怪,自己并不害怕这种想象,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小子们,你们打人算什么本事?你们敢死么?不敢吧?你们这些草袋子,老子今天死一回给你们看看!你们怕了不是?老子要死给大家看,死给公安局和全校师生看,死出你们无法逃脱的罪责!你们逼出了人命就想扬长而去么?你们抢走了我的衣就想拍拍屁股开溜么?休想!你们这些草袋子得一辈子永远背上杀人的恶名!以后一想起你们的木大爷就要毛发倒竖魂飞魄散做鬼叫!
他越想越兴奋,有一股报复成功的得意洋洋。他冷笑着,把报复一步步设计,包括得饱吃一顿再死,包括得戴上毛主席像章再死,得让很多目击者看着他死,还得给外婆一个告别——那个每天晚上带着他入睡的外婆,皮肤多皱的手总是透出甜薯的气味。他打定主意最后去看外婆一眼,哪怕是躲在窗外偷看。他觉得有点对不起老人,无法兑现给外婆挣钱的承诺了,要干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也就顾不上这些小事了,但不辞而别是说不过去的。
天黑下来的时分,他蹑手蹑脚来到自家窗前,见外婆正坐在床头补袜子,针线老是穿不上。一想到外婆的眼睛越来越瞎了,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心酸,不管自己如何捂住嘴,竟忍不住哇哇哇大哭起来,结果被外出撒尿的表弟一举发现。当时我正在他家向他父母解说军上衣的事情,听到他表弟在门外惊慌大叫。
多少年后,老木成了一个比他父亲更大的资本家,逛遍了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可以穿遍世界各种最昂贵的名牌时装,但他还是经常身着深色呢子军上装。我不知道他这一特殊爱好是不是来自多年前那个伤心的故事。其实,这个时候的军装和仿军装,已经成了最不入时的东西,常常堆积在路边街角最不起眼的小店里,标以最低廉的售价,还是很少有人去光顾。除了进城打工的贫寒农民,谁还愿意去穿这种可笑的衣服?正是在这种小店前,看着那些民工身上似曾相识的一身黄皮,我常常有一时的恍惚:我也曾这样穿过的,那么我的一部分,我过去的众多日子,似乎眼下正在被陌生人领走,就像我的一张脸已经改装在别人的肩上,我的四肢已经移植在别人的身上,我的一个背影正在路边一个屋檐下昏睡。它们不认识我。它们迎面而来却冷若冰霜,擦肩而过且一去不返,一次次让我惊愕。它们是已经与我绝交的自己,是我不敢认领也不能认领的青春。
我还看到了商店里销售着中山装、劳动装、休闲装、运动装等各类衣服,不知道那些衣服是不是也一度成为什么人的青春,他们后来不敢认领的青春。我从此知道,衣服都有灵魂,商店不光是在销售货品,而且在涌流情感,是一个个隐秘情感的陈列馆。
时装
我不喜欢母亲捎来知青点的新衣。我憎恶它的新,还有它的色泽鲜亮,忍不住把它揉皱一些,有意给它抹一点灰土或者污渍,恨不能在上面再打上一两个补丁,把它做破做旧以后再穿出去,让我在农民中感到心安理得。我在乡下小学当代课老师的时候,有一次觉得身上干净得太可耻,太资产阶级了,竟不敢直接从学校回家,因为路边正有很多人一身泥水地在抢收稻子。我一直等到天黑才贼一样地潜回去。
外形向下层贫民看齐,是那个时候的潮流,却是历史上的反常。历史上服装演变的动力大多是“高位模仿”,即外形贵族化而不是外形劳工化的模仿,正如英国动物学家莫里斯考证过的:十八世纪的英国乡绅们打猎时,常常穿着前短而后长的燕尾服,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这种猎装略加修改后就成了流行便装。自那以后,普通西装、夹克、超短裙、牛仔裤,等等,都因为最先是上流人士用来从事射击、钓鱼、高尔夫、马球、滑冰、网球一类休闲活动,后来才在社会上流行开的(见《人类动物园》)。尽管人们后来穿上夹克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赛马骑手,穿上超短裙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网球运动员,穿上牛仔裤时也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拥有乡间牧场可供度假的富翁,但他们的服装兴趣都来自前人或他人的休闲——而那正是贵族的生活特征,是阔绰和闲适的标志。在这一过程中,原本属于放牧、种粮、打鱼等劳工者的装束(如牛仔裤),因为出现在富翁们的假日里,有幸身价大涨和声名鹊起,最终进入了时装的堂皇橱窗,定为劳工者们始料不及。
美国经济学家韦伯龙写过《有闲阶级》一书,也说设计女服的目的常常不在于体现女性美,而在于“使女人行动不便和看似残废(hamperanddisable)”:高跟鞋、拖地长裙、过分紧身的腰束都显示当事人是有闲阶级,永远不会受到工作的残害。这也是中国传统贵族自我形象设计的隐秘原则:长袍马褂,窄袄宽裙,甚至把指甲留得长长的,把脚裹得小小的,宜静不宜动,宜闲不宜忙,一看就是个不需要干活的体面人。即使实际上还没混出那种资格,即使实际上还需要偷偷地流臭汗,但至少在外形上给人一种有头有脸的气象,也可让人产生错觉,让人高看一眼。
眼下满世界似乎都是有闲阶级。我重访太平墟的时候,穿了一双特别适宜步行的浅口黄面子胶鞋,发现乡民们对此大为惊怪。这种旧式鞋在当地已近绝迹。倒不是这种鞋不再适用,他们大多还需要行走,还需要爬山和下地,并没有阔绰和闲适到哪里去。但这里的青年干部、青年商人、青年无业者大多西装革履,都像是从电视机里走出来的现代人,是日本、韩国、东南亚一类地方来的小侨商,你需要仔细观察,才可发现他们头发还较粗硬,耳后和颈后还有尘灰,因此不完全像侨商。这里的很多女仔则穿上了高跟鞋,或者一种底厚如砖的松糕鞋,大概是日本传来的式样。还有一种露跟女鞋,一穿上就像脚底抹了胶水,让女人摇摇晃晃步步小心,每一步都似乎怯于提脚,都得埋怨没有配套的地毯铺展到菜园里去,没有配套的汽车和电梯供她们驶向灶台或茅坑。我在这里发现,乡村首先在服装上现代化了,在服装、建筑等一切目光可及的地方现代化了,而不是化在避眼的抽屉里、蚊帐后以及偏房后屋中。他们在那些地方仍然很穷,仍然暗藏着穷困生活中所必需的粪桶、扁担、锄头、草绳以及半袋饲料什么的。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女炮灰,已跪地求饶 大周权相 玩偶镇 奸妃在七零年代 亮剑:鬼子,时代变了 易中天中华经典故事 谈谈情说说案 冒牌男友 魔佛降世,华夏武道之巅 穿成皇家小奶包,公主她被读心了 一夜倾心:云少独宠小萌妻 侯爷宠妾灭妻:和离改嫁战神皇叔 闪婚蜜爱:纯禽老公悠着点 团宠师尊,穿书萌宝逆天记 尸冷街:无面屠夫 绝世侠女 惨死重生,将门嫡女毒翻朝野 风水大师修仙指南 痞子混古代 当有读心术之后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手套。血族的蝠翼,遮蔽街道,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风衣。邪神的权杖,浸满鲜血,多么适合做我的巫...
修真小说,多是修炼金丹,修炼元婴。番茄本书,将描述一个理想中的仙侠世界,与众不同。至于修炼之法,更是前所未有是否精彩,一切看了便知。时则深冬,大雪过后,整个炎京城都披上了一层银装。炎京城极大,可容纳人口数百万,而掌控东域三郡的‘镇东王’秦德的府邸便是在这炎京城。镇东王府邸占地极广,正门日间夜间都是大大敞开,府邸正门宽广无比,足够六七人并行入内。而在大门两侧站着两名身高两米左右的赤裸着上半身的勇猛大汉,这两名大汉犹如岩石雕刻一般,冷漠双眼扫视着过往人群,那宽厚的虎背之上正挂巨型血红色战刀。那血红色的战刀一眼看去足有一米五长。深冬之时,雪花满地,这两个大汉却赤裸着上半身,而这两个大汉旁边分别有一只凶猛的老虎。...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杜玉娘重生归来,发现自己回到了十二岁,悲惨的生活还没有开始,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想重新活一回,却发现,即便自己不再爱慕虚荣,渣男却依旧阴魂不散。难道她就摆脱不掉命运的轨迹了吗她收起了无知和虚荣心,要...
这年头,怪兽这职业太不好当了,被凹凸曼打,被魔法少女打,被卡面来打打,被天使打,被恶魔打,连普通人都可以打了向闲鱼对此只想说,等我凑齐七个沙雕,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残忍然后向闲鱼灰白化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