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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可是他一开口,我就被他的声音给惊住。

那是很美丽的音色,温柔又醉人。

但这只是针对他的朋友们,一旦对待我和卡珊德拉,他的态度就变得恶劣糟糕,言辞嘲讽刻薄,再好的音色都会被他毁掉。

我想我应该讨厌这个家伙,就像莽撞闯进大家的集会、对我精心写就的祝福稿冷嘲热讽的勒弗罗伊先生,虽然后来我开始慢慢觉得他本人并不像第一面所见的那样可恶,但是我还是不太喜欢他。

但这位树林魅影先生有点儿不一样。我想要激怒他,观察他的反应,在意他的举动。其实不止是他,他的朋友们都是非常不普通的人,哦,对了,甚至还有一只……呃……这个我连记日记也不能写下来的,必须保密。

总之,和他友好的朋友们不同,艾瑞克始终像一团黑沉沉的影子隐藏在他们之间,有时候沉默得毫无存在感,有时候又异常尖刻。我不自觉地特别关注他,他很难读懂,再加上他的装扮,令我觉得这是一个从戏剧和传奇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我居然认为有趣极了。

简·奥斯汀的前二十年人生都在汉普郡的乡下度过,这里没有秘密,一个偶尔到来的陌生人——比如范海辛叔叔,都能让大家窃窃私语讨论很久。

谁能说约翰叔叔的去世不是因为小镇的闲言碎语呢?

小镇就是这样,我对此感到厌恶,但我自己却也是这样。

——我一度把艾瑞克当做一本传奇小说一样好奇地研读,并且乐此不疲。瞧瞧,我的日记里有多少张都是关于他的分析,简直能写成一本精彩的鬼怪小说。

但我真的没想到我会喜欢他的音乐,喜欢他的歌剧,喜欢他的管风琴,喜欢他的歌声。

该死的,我甚至喜欢他为我修补好的那个旧手袋。

树林鬼魅先生不应该懂得这么多,他难道不应该是孤僻冷漠又神秘莫测的离群索居者吗?不,简,你不应该对他刮目相看!

这是不应该的,简,你知道爸爸和妈妈一直欣赏韦斯利先生,可是……可是我真的不喜欢他,如果一段婚姻无法以爱情作为基础,女人一辈子的生活会是多么地痛苦?

那么勒弗罗伊先生呢?简,你必须承认,今天的拉弗顿集会上,那场拳击,你对勒弗罗伊的印象改观了,他仰躺在地上,疲惫又嘲讽地说“正直在法律上毫无用处”的时候,你注视着他的眼睛,差一点就心动了。

但是谁又能比得上艾瑞克的面具对你的吸引力呢,简?

你喜欢在他的工作室里为他整理曲谱,你甚至异想天开,想要把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瞧一瞧,听听他尖锐的批判,你再理直气壮地反驳他。

你也疯了,简,你竟然被他吸引。

但是这很正常,如果对艾瑞克有足够的了解的话。

他优秀,神秘,危险。他可以两拳打倒一个职业拳击手,也能够引经据典地和你吵上一个小时而不重复句子,他看起来像一个随时能取人性命的魔鬼,但他又是一个真正才华横溢的天才。

他的朋友说得没错,好奇心杀死猫,我就是太过好奇,现在才会语无伦次地写着莫名其妙的日记。

你真的喜欢他吗?简?

不,不,你自己也不能确定,你只是喜欢戴着面具的艾瑞克,你只是喜欢那份神秘感,每个年轻女孩都曾经这样,这是无法避免的,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但是为什么当我回想那种魔鬼一样可怖的脸,我并不觉得如何害怕,却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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