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多看了眼,这是她最喜欢的花。
夏天在外边看到时,她总忍不住多看几眼,每次看到都觉得很美好。却没有想拥有过,没心思养花,现切的要养护和更换。
慢了两步,程帆已在前边台阶处等着她,她移开视线,跟着他往饭店里走去。
饭店的面积并不大,六点,日头还没彻底落下,外边依旧很热。一楼是小桌,为了增加座位,过道都难行。就餐环境没那么舒适,甚至颇为吵闹,但大堂等候区都已经坐满了人,还有两个站着的。
已经等待了二十分钟的食客看着这一对衣装精致、气度不凡的男女没有被叫号,就走了进去。有人看到女人身上背着的铂金包,算了,有钱人,懒得计较;有等的不耐烦,看他们上了楼,气冲冲地跑去问了结账处的服务员,你们这都不让线上取号,非要让人来这等着,那为什么他们不要排队。
结完账的服务员回了句,人家是老板的朋友,又不占用你们的位置。
二楼地方依旧局促,只放了三张大圆桌,但上来时往右有条单独的通道,打开门,里面竟然藏了个房间。倒没什么特别的装修,风格朴素,只放了桌椅,墙上挂了幅画。
他们刚到包厢没两分钟,老板就过来了,人胖乎乎的,套了件沾了油渍的厨师服,下意识抹了把额头的汗。
“程哥,等你好久了。酒已经到了,你这一桌我今天掌勺。”
“辛苦了,这个天太热了。”
程帆烫了水杯,洒了些许茶柜上的大红袍,再拎着水壶倒了热水,先递了一杯给林夏,“老金,我太太,林夏。”
“嫂子好。”
老金热络地喊了人,不好意思地挠了头,“我手上都是汗,不搞握手那一套了啊。”
林夏笑了,“老金,你好。”
“你店里忙,先去吧。人一会到了,麻烦帮我带上来。”
“好嘞,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老金又跟林夏点头致意了下,才退出去。
看着他手中捧着茶细呷了口,程帆在家喝茶甚为讲究,但出门在外从不挑剔,几十块一斤的红茶也能喝得津津有味。
“怎么在这吃饭?”
“好吃,便宜。”
程帆走到了窗前,看了下边马路上来往的车辆,这里位于闹市附近,这个点已经开始堵车,旁边的老小区拆不动,附近商铺竞争激烈,面积并不大。但味道实在是好,价格实惠,就是没什么环境氛围可言。这个包厢,老金只招待朋友。
现在谨慎点的人接受宴请,哪敢在高档场所大肆吃喝,这个平时难订到的、人均一两百的小饭馆,的确是个好选择。饭便宜,酒就好一点。
一场饭局前,他习惯沉默地呆着。从前是盘算着饭桌上的利益往来与关系,后来倒是纯放空。这两年饭局他参加的少,能推就推。这一次若不是为了林夏,他也懒得组织这一场。
这个社会弱肉强食,处于低位总难以保障尊严。作为男人,年轻时他也不可免俗地想要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不愿屈居人下,并将其列于人生第一优先级。恋爱不过是调剂,无法给出更多时间,关系出问题时不会有耐心去解决。曾经分手时被骂他太过bossy,他颇有风度地说抱歉,心里想,sowhat?
当真正有了自己的事业后,也许骨子里强烈的掌控欲没有变,但人倒是能看起来更温和。对于妻子,他从不吝啬在必要时施以援手。有钱的好处不过是,是能做些想做的事,拒绝不愿做的事。
等了一刻钟,人已经陆陆续续到齐了。寒暄与热闹充斥了包厢,他们同僚间也在打着招呼聊两句。
程帆收起方才的漠然,一副商人做派地与客人热络打着招呼,“孙局,真荣幸能够请到您来。”
孙宏云刚五十出头,人长得着急了点,皱纹不多,但肤色黑,还长斑,看着就显老。穿了个藏蓝色polo衫,配了黑色的西裤,一根像超市里买的皮带勒住了腰身。
他自然知道程帆,越市场经济的地方越要招商,他们有经济任务目标需要完成,解决就业,带来税收,这些商人自然会成为他们的座上宾。程帆的工厂在本市落地,这么大笔的投资,是经过双方反复多次的洽谈才落地。
“哪里,程总何必这么客气。这个饭馆,我平时排都排不上,还托了程总的福,今天还能坐个包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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