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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万安馆上(第1页)

第123章万安馆(上)

海盐毕竟是个小县城,虽不像雒阳那样天黑了就宵禁,但人们也无甚消遣,各家各户关门落锁,白日里喧嚣的街道皆沉寂下来。

万安馆里能为客人们提供的消遣也不过是些酒食和行令六博之物。堂上有老钱他们在看着,我用过晚膳后无事,便照旧回自己的院子里去。

万安馆的客房甚为齐全,最便宜的是通铺,十钱一晚;最贵的上房则是独立的小院,每晚三百钱。原来的主人不住在客舍内,故而并无主人的住处。我买过来之后,便将最清静的院子占了自己住,且如桓府时的方法,将室内一角的地砖底下挖空,把金子都藏了进去。

经三年前那事可证,此法颇为稳妥。

我在桓府的那张卧榻,摆设的位置我特地作了记号,只要被人移动过分毫,我定然能够察觉。那夜我去见公子时,特地留意了卧榻的位置,仍是我离开时的模样。也就是说,徐宽那蠢货,并没有想到地砖下面会有名堂,看我榻下空空,就没有移开来搜。而此法,既然连徐宽这样拿我当贼的人都没有识破,如今我一身清白,自然更可以放心大胆地依样行事。

我离开雒阳之时,世上知道我还在的人,只有公子、阿洪和老张。因得曹叔、曹麟和老张的关系,他父子二人应当也会知晓,只是三年以来,我并不曾联络他们。经过雒阳的那些事,我知道以他们的能耐,就算没有我,他们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当初我选择在海盐开客舍,除了看中这小城安逸,更重要的,乃是此地虽偏僻而消息却不闭塞。每日到海盐来的客商络绎不绝,天南海北,在客舍里,想知道哪里的事都能打听。我开出比别家更高的条件将老金留在万安馆里,也是出于此想。老金这样的说书人,谈天说地乃是吃饭的行当,平日里最热衷的就是四处打听新鲜事。有他在,这客舍的前堂便总是热闹的,各路宾客谈天说地,无论是雒阳还是荆州、益州、豫州,但凡有了些风吹草动,不出几日,我就能在这客舍中知晓。

至于淮南的田庄,三年前我离开雒阳的时候,曾托老张给伍祥夫妇带口信,告诉他们我还活着,以防他们听到我的死讯之后,生出什么枝节。这三年里,我每年都会回去一两次,易容作路人的模样,在田庄附近窥探。伍祥将田庄管理得甚好,宅院和祖父的墓地亦打理得井井有条。我自然还想着回去,只是如今之事,只得在外头再避上些时日,等待时机。

外面的天色虽然黑了,但我并不像县城里别的人家那样早早去准备安寝。

就算已经离开了桓府三年,从前在公子身边养成的习惯我也不曾改掉。我在案前坐下,照例拿起一本书来翻了翻。可今日在前堂听了那些议论之后,我总觉得心思浮动,无法沉下心来好好看书。

我想了想,大约是因为听到他们提到了秦王。

三年前的雒阳之变,秦王因护驾有功,受了皇帝奖赏,回辽东时颇为体面。但喜好从蛛丝马迹中翻找秘辛的人们从来不会闲着,议论得沸沸扬扬。

对于秦王的评价,天下人大致分为两派。

一是秦王大忠派。其说法是秦王乃千古难遇的神将,帐下奇士能人众多,早算得雒阳将有大变,且皇帝即将病愈。秦王唯恐皇帝在病愈前惨遭毒手,故而率十万大军借海陆潜入,在雒阳大乱时出兵镇压,保卫了皇帝周全。

二是秦王大奸派。皇帝当时卧病不起是天下人尽知的事,秦王见京中乱象,又得知了梁王的计划,起了从中渔利的心思,于是率领十万辽东兵自海路而来,攻入雒阳,包围宫城,打算拥兵自立。若非皇帝及时病愈,只怕如今坐御座的早已换成了他。

持两派意见的人大致人数相当,水火不容,每每谈起此事之时,总免不了争吵一番。

而我每每听着这些言语,只觉汗颜。那第二种说法之中,除了长公主背地里干的那些勾当无人知晓,秦王入雒阳的前后之事已是猜得**不离十。

说来冤孽,我如今又是装死又是远遁,虽然自信不会再看到他,但每每乍的听人提起他的名字,仍然还是觉得心中仿佛梗了芥蒂。特别是,时隔三年,今日,我头一次听到了当时秦王对我那死讯的反应。

他居然派人去吊唁。

我不禁冷笑。

他为何有此雅兴,我不知道,或许是为了试探,也或许是为了显示爱才之心。不过我那伎俩,既然连公子都要起疑,那么秦王的反应亦可想而知,何况,就在前一夜,我还去了一趟他的营帐里偷东西。我虽然十分盼望他也以为我死了,但对于他那样的人而言,一旦做了我装死的假设,那么我装死的目的也就不难猜了。

我觉得,这大概是他的报复。

我要销声匿迹,让众人淡忘,他便反其道而行之。秦王那样一个出手便搅动朝廷风云,甚至将皇帝逼得中风病愈的大人物,却为区区一个奴婢吊唁。任何人听到这样的事,都会诧异,继而打听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于我的存在,无论长公主、公子或是别的什么人,大概只会想越不被人注意越好,故而我的事迹被宣扬开来,以至于今天会在这万安馆里被提起,大半是秦王的功劳。

想那些混事做甚,心里一个声音道。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再去想,走出屋子去。

白日里出了些汗,我在浴房里沐浴一番,用巾子裹着湿漉漉的头发,回到房里。

我在镜前坐下,小莺走过来,将我头上的巾子取下,给我擦头发。说实话,我不太喜欢被人伺候,也不太喜欢别人碰我的物什。故而小莺大概是这天下里最闲的侍婢,不用伺候我起居更衣,也不用给我收拾屋子,平日做得最多的就是端茶递水。阿香她们常说,我这哪里是买了个侍婢,简直是买了个闺秀。

不过,擦头发却是例外。我从小就觉得头发麻烦,特别是洗头之后,要慢慢耐心地慢慢擦干,甚是费神。因为我这个脾气,祖父、曹叔和陶氏都给我擦过头发。记得当年公子病愈以后,我第一次伺候他洗头,他就被我折磨得受不了,瞪着我说,如果换了别人,一定早就被他赶走了。我则有恃无恐,一脸无辜地对公子说,公子将奴婢赶走了,谁来给公子挡灾呢?于是,公子忍气吞声,被我□□了三年。

其实我觉得那也不能叫□□,因为公子在那之后再也没有说过什么,而看到他皱起眉头,我也会下手轻柔些。三年过去,他的头发不但并未因为我伺候不周而变得难看,反而人见人夸。我想,这也应当算是我的功劳。

可惜就算如此,三年后的现在,我对此事仍然没什么耐心。所以有了小莺之后,她让我觉得最值的,就是对付头发的手艺。便如现在。她力道轻柔,很是舒服。

我看着铜镜里的自己,镜面在灯火的映照下,泛着一层氤氲的光,而里面的人,长长的乌发披下,显得眉目顾盼,竟似有了几分柔美。

即便穿起女装已经有了两三年,我有时这样看着自己,仍然觉得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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