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第48章 巫师塔3(第1页)

地水风火。

巫师们认为这四种元素是世界的基本构成,也是所有物质演化的前提条件。

作为传承奥术帝国知识的巫师,史蒂芬从传奇时代开始便在漫游多元宇宙的其他世界,这一类巫师被称作为【星界法师】。在这段漫游宇宙的岁月里,史蒂芬游历过许多的星球,有固态的,有液态的,也有气态的,但能够繁衍智慧生命星球本身拥有一种【生命力】的,几乎大部分是同时拥有这三种形态星球的融合特性。大奥术师们认为在多元宇宙诞生之初,源质能量爆炸后产生了地水风火的元素位面,并在演化中因为元素的比例造就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星球形态。

而那些能够承载生命的星球,大部分都是四大元素比例交融和谐构筑后的成果。

所以超大型半位面建造理论也是从这里脱胎出来的,大奥术师们认为完整的元素平衡才可以创造新的世界,一个能够让生命繁衍的超大型半位面。

创造世界并不困难。

基本上传奇巫师如果愿意耗费自己一生的精力,都可以创造一个比较小的半位面世界。

史蒂芬对于创造世界没有什么兴趣,所以哪怕是最巅峰时期他的半位面也是一个不适合生命居住的死亡地带,没有空气,没有重力,没有泥土,没有水源,没有火焰,几乎是所有生命必须的因素都没有。

………………

元素池是早期的能源供应装置。

它采用最原始的元素通道机制,通过元素涌动产生魔力倒灌到元素池内,运转效率不高但好在不用担心枯竭,只要元素池不坏便可以使用上千年。

巫师塔内。

史蒂芬将元素池布置在地下室的第一层。

这是整个巫师塔的能量供应源头,通过水晶之痕来完成魔力传输,将其输送到整个巫师的内部。在奥术帝国长达数百年的研究后,发现水晶是最廉价性能比最高也是最容易人工生产的魔能传输物质,因此魔能传输渠道大量使用人造魔能水晶,不过中枢能量传动装置还是需要用到大块原生水晶。史蒂芬的巫师塔耗能并不严重,所以用粉末布置一道水晶之痕就可以了,基本上可以承受100能量点以下的魔能传输。

此时。

在巫师塔的地下室内,史蒂芬已经挖出来了一个十米长十米宽的方形池子。

这是地脉节点的主干道,他用洁白的大理石砖块铺设,然后融化白银镀膜,在占地一百平方米的元素池外刻录了一个超大型的聚能法阵。元素池的基本构造让史蒂芬辛苦积累的白银消耗了将近一百五十磅重。

正是因为这种花钱的方式造就巫师们既非常富有但又极度缺钱的生活。

“基本元素构造完成了。”

史蒂芬站起来拍了拍手,悬浮在半空中的白银刻刀自动回到工具箱内,他有点肉疼的从私人空间里面拿出来了四枚宝石,接着拿出四根一磅重的金条。

地下室的侧面是一个小型附魔台,史蒂芬掌心浮现一丝幽蓝色的灵能之火,将一根根1磅重的金条融化,然后用炼金之手控制着悬浮在了方形池子的四个角落上,随着精神高度集中,一丝丝金线从半空中落下,以精确到微米的程度在四个角落上绘制复杂的元素传输法阵。虽然只是一座小型元素池,可是法阵用到的符文依旧高达一百多道,比施展一个八环以上法术还要困难,史蒂芬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才完成。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好兄弟,原来你是Omega  轮回之期  总裁三十六计  元大陆之除妖传说  让你写奋斗,你写胜天半子祁同伟  独家蜜爱小娇妻  开局杀我全家?我就翻了这天下  荣妃不荣  积善令  强娶腹黑小娇妻  都市鬼差笔记:我拿了个满级鬼差  田园牧场  剑翼  窃汉:从种田养猪开始  爹地你别跑  穿越之我在花朝赚大钱  异常管理局之黑猫乐队  赴春潮  随身界  神话布道者  

热门小说推荐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当强攻拿了受的剧本(快穿)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兵王

兵王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霍格沃茨:魔女途径的哈莉

霍格沃茨:魔女途径的哈莉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