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木代醒了,再也没睡着,忽然想到那块胭脂色的琥珀。
那时候,她给罗韧他们看了之后,随手放在床边,再然后,曹严华和一万三他们搬床板,是一起带过来了呢,还是落在隔壁屋了?
她伸手在床边摸索,罗韧察觉了,问:“怎么了?”
“那块胭脂琥珀呢?”
罗韧说:“我收起来了。”
一边说,一边把那块琥珀递给她,木代接了,握在手里,因着那个梦,心里像是飘过一团一团的棉絮,堵的塞塞的。
她问罗韧:“野人为什么会带着一块胭脂琥珀呢?”
罗韧说:“应该是那个女人给它的吧。”
木代冒出一个念头:“你说,那个女人会不会没有死,变成野人了?”
罗韧笑:“技术上有难度,炎老头杀死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山里女人,但是你也看到了,那个野人的身量接近两米。”
木代不服气:“有凶简啊。”
“所以,凶简让她长高了,全身长毛,变成野人了?”
“嗯哪。”
罗韧摸摸她头发:“睡吧,我要是再遇到她,会帮你问问是不是的。”
发顶,被他摩挲过的地方,都好像留有温度。
木代想着:罗韧怎么会喜欢我呢?
再一细想,其实她对罗韧,并不特别了解,至少,他的过去对她来说,大片大片的空白。
但她不想去了解了,就好像她并不希望罗韧去了解她的过去一样,人很复杂,好像一个洋葱,剥开一层,还有一层,中间,会呛的流泪,会看到不想看到的东西。
那就不要剥开好了,就这样一团和气,你好我也好的一直牵手,不好吗?
然后,天就亮了。
***
今天要赶路,一天时间,撤出林子,回到七举村。
可是,每个人的心里,都埋了句话。
——不一定出得去吧?
这里头是裹了血仇的,换了自己是野人,会那么轻易让炎老头出去?
整理行装的当儿,曹严华跟一万三嘀咕:听说人复仇,三年五载的会有倦,动物不一样,畜生都是一根筋,记的死狠死狠的。
他跟一万三商定,待会上路,要离炎老头远远儿的,免得被当成池鱼殃及。
考虑到还会有再进来的可能,一概轻装,只背必要的吃的,带趁手的防身武器,其它诸如铁锨等等,都留在石屋里。
罗韧把脚套给了木代,曹严华和一万三也本着照顾女孩儿和老人的精神,脚套分别给了炎老头和炎红砂。
六个人,虽然在一处走,但是因为山路狭窄,还是要分前中后三队,一般来说,押尾必须强过前队,因为押尾是保证全员不掉队的重要后盾,理论上,最好罗韧押尾,木代前队。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从万米高空降临 快穿,宿主虐渣嘎嘎乱杀 穿成知青女配[七零] [霹雳]浮生未歇 同鷨恋 嘘,午夜了 润玉水仙:润月为神玉为骨 和宿敌一起崩人设[娱乐圈] 掌柜攻略 妃嫔这职业 我靠卖金手指在万人迷文暴富[系统] 病案本 在我喜欢他的第十年 回到民国当导演 美强惨反派总想带我飞升 北落师门 重生之豁然 病美人替身摆烂后被迫火了[穿书] 仙道第一小白脸 在“全员恶人”的综艺里摆烂爆红 蓄意逢临
...
...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是守夜人的最强兵器!叱咤世界的杀神!三年前,一次特殊的任务,他身受重伤,并且丢失了记忆!他遭人所救,为了报恩,他取了恩人的女儿为妻!三年来,他为自己的丈母娘和妻子做牛做马,但是在她们眼里,他依然不如一条狗!终于,他记忆觉醒,王者归来!...
系统扫描中,程序加载中,发现未知能量体系,发现先进人体改造技术,正在深度扫描,系统分析中发现宿主人体基因缺陷,未知原因导致宿主五星失衡,宿主脑域开发过低,是否增大脑域开发度是否补全五行作者...
李悦重生到吞噬星空,本想苟到罗峰起势,卖掉地球居住权后浪迹星际,却意外激活系统,无限人生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