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对祝含烟而言,是件很奢侈的事。
对于别人,喜欢意味着可以去追求,可以去实现。
而她只会把喜欢默默地藏在心底,因为从小的经历告诉她,喜欢的东西或者事物如果被发现,就会被毁灭。
比如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邻居奶奶送给她的小兔子。
她没有拥有过玩具,也因为经常转学搬家没有朋友,这一只小兔子,对她而言是专属于她的宝贝。
她没有零花钱,家里也没有多余的给小兔子的口粮。
她就每天早晨很早起床,去菜市场捡一口袋菜贩们不要的菜叶,晚上放下再带回家喂小兔子。
兔子不似猫狗,它不会叫,不会亲昵地蹭主人与主人互动。
大部分时间,它都是咔擦咔擦地自顾自吃着菜叶。
可祝含烟就是觉得,它是全世界最好的宝贝。
更难得的是,祝升荣没有让她把小兔子丢出去。
而是沉默地看着她养。
就这样,祝含烟一点一点地,把小兔子养成了大兔子。
明明不亲人的兔子,也会在她回家的时候,跳到她面前,在她鞋尖蹭蹭,然后才开始吃菜叶。
那时候还不懂世间没有永远的小祝含烟以为,兔子会永远陪伴着她。
直到有天放学回家,她在家里到处都没有找到兔子。
在她惊慌失措准备去外面找时,一直看着她四处寻找的彭听莲才拦住她,指了指在沙发上喝得烂醉的祝升荣,和他面前茶几上摆着的一小盆看不出内容的肉。
祝含烟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只愣愣地看着彭听莲。
彭听莲却告诉她,这是你的兔子。
祝含烟愣神很久,她想不明白,为什么昨天还活蹦乱跳,会蹭她会吃很多菜叶的兔子,会变成一盆菜。
过了很久她才反应过来。
然后开始崩溃地哭闹。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被被她吵醒的祝升荣扇了一耳光,说:“兔子不拿来吃肉,养来干嘛?”
原来祝升荣的沉默,并不是允许她拥有自己的宠物,而是等着她把兔子养大,成为他的一顿饭而已。
她的喜欢,从来都是被忽视的。
自此以后,她再也不会表现出,自己喜欢什么东西。
反正都不会属于她的,反正即便能短暂拥有,也是会消失的。
祝含烟从来没有想过,她未曾表现出来的喜欢,也会被人发现,也会被人记得。
然后冒着被处罚的危险,做特技飞行给她看,只是为了让她开心。
祝含烟不知道祁祸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做出这些事的,或许对他而言,这不过只是一件小事。
但对祝含烟而言,这会是令她,终生难忘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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