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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第二天,小鬼就在阎鹤公司午休间走不动道。
偌大的午休间里全是睡得香甜的打工人,睡眠质量好到几乎能做到闭眼就入睡。
小鬼兴致勃勃地趴在午休间的玻璃窗上,一会看向角落里睡着的员工,一会又望向正中间睡着的员工,眼睛冒着光,几乎看都看不过来。
最后还是阎鹤出来将意犹未尽的小鬼拎进办公室。
从此以后,越临近午休,小鬼就自告奋勇离阎鹤公司远远的。
自从凝结成实体,他便很少在穿长袍,时常穿着大裤衩和白色短袖到处乱逛。
除夕那会,他由于太过热衷装饰,连路过的狗都要挂上同心结。
狗的主人也是别墅区的一户人家。
狗的主人模样生得很好看,身材高挑,同之前阎鹤上门拜访的那位人一样,职业是明星。
那只大狗很喜欢慕白,经常在白天叼着东西趴在草坪门口,见到慕白就扑上去。
狗主人时常会陪着大狗一同去找慕白,一来二去两人便有些熟稔。
慕白了解到大狗的主人最近在休息期,没有什么工作,空闲时间很多,很爱同他聊天。
他几百年没怎么同陌生人聊天,因此与大狗的主人聊得很是兴致勃勃。
得知小鬼会写毛笔字,大狗的主人便主动提出希望能够聘请小鬼教他写毛笔字,并说自己以后演古装的时候可以用到。
小鬼想着左右在家也没什么事干,便欣然同意。
他把这件事说给阎鹤听,很是兴高采烈。
阎鹤一听到那位大狗的主人几乎每日都牵着大狗过来找小鬼的时候,站在玄关上的他就停下了摘腕表的动作。
慕白做鬼生活了几百年,因此对如今的任何事物都保佑天然的蓬勃好奇。
那个天天牵着大狗过来拉近乎的人,目的大抵是不单纯。
阎鹤不动声色地问那位大狗的主人都同他聊了些什么,小鬼一一如实地告诉他。
通过聊天内容,阎鹤发现那位狗主人对阎氏并不感兴趣,也并没有借着小鬼的关系攀谈要同他见面。
阎鹤不轻不重地将腕表摘下,脸色有些冷。
大抵是冲着小鬼来的。
看着弯着腰认认真真挑着上课毛笔的小鬼,阎鹤垂下眸,还是按耐住心下那股情绪。
随后没过几天,还没等阎鹤出手,小鬼就受不了了。
他搂着一大堆纸跑回家,看样子像是气得不轻的模样。
阎鹤问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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