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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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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奏三部曲:变奏+大刀鸣奏+错乱二重奏(出书版)》丁榕

《变奏》

番外1篇

第一章

高考结束的那天,我呆了好一个下午,才意识到这场混战总算结束,是好是坏还未见分晓,不过到底是熬过一劫。其实我并不看重这个考试,说什麽大学是人生的唯一,全都是屁话一通,偏偏每个人都如临大敌般地拼死拼活,使得我不紧张一下总觉得过意不去。

接下来是填报升学志愿,这反而令我更烦恼,总觉得有种签卖身契的感觉。

爸爸几次小心翼翼地想刺探口风,却又欲问还休。最後还是老弟康人大咧咧地来问我:“老哥你报了哪所学校?”

我白了他一眼,说:“是老爸要你来的吧,他要问干嘛不直接问我,干你这小鬼什麽事。”

他不在意地耸了耸肩:“也不是啊,反正我後年也要高考了,向你学习点经验也不错,另外也不止是爸爸……”

他突然嘎然而止,令我顿生疑窦。见我怀疑的目光扫向他,康人忙打哈哈着过去。

我却不打算放过他,一把揪过他逼问:“是不是那个女人叫你们来问的?”

康人顿时泄了气,只得讨好地说:“妈妈也是关心你嘛。”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我就知道你又偷偷去和那个女人见面,她要再问就告诉她我的事不用她操心。”

康人不满地反驳:“到底是妈妈,你干嘛说得那麽难听,连爸爸都不在意了。”

一听到他提到这个我的心情顿时烂透,懒得再浪费唇舌,一脚把他踹出门。康人不死心地在门外说:“其实今晚上妈妈也有约我,她希望你也能去,她真的很想见你,如果你愿意改变主意的话就到AYA餐馆来。”

我不理他,继续翻我的志愿资料。

简直是莫名其妙,康人明明不是那个女人的亲生儿子,却反而走得更近,不,或者该说,正是因为不是亲生,所以才不会在意,不过爸爸就善良得太过离谱了。康人是爸爸的哥哥的遗腹子,从小就在我家长大,和亲生的没什麽两样。母亲在我十三岁那年与爸爸离婚,原因是爸爸生了一场重病,愈後丧失了性功能,所以那个女人走了,没多久又结了婚。

就是因为这件事使得我对母亲万分的不齿,只有老爸和康人这两个傻蛋还自动自觉地为她开脱,康人也就罢了,而我对於爸爸的善良和老实实在是没得语言了,离婚以後反倒是他来安慰我说妈妈是情非得以才这麽做的,这样我们还可以拥有两个家庭。他说的也没错,因为妈妈并没有完全丢下我们不管,她的新老公八成也是那种忠厚老实型,所以才会被骗到手,点头同意共同抚养对方的孩子。就这样,两个家庭间联系不断,甚至还可说相当融洽(?),但是这绝对不包括我。

也许爸爸和康人的叛逆因子全都聚集在我身上,我对这件事情始终耿耿於怀,一连几年没给过那个家好脸色看,其中有一半无非也是想为爸爸争一口气的缘故,无奈当事人比我还看得开,所以我才会这麽生气。

这样说或许对父母不敬,但确实是事实,身体上的性无能没什麽,最可怕的就是脑子也跟着阳痿,很不巧的我老爸就属於这种人,因而他被女人甩说白了也是活该,但身为他儿子的我,多多少少得替他反抗一下以示自尊,谁晓得到头来他还笨到去安慰妈妈说我正处於叛逆期,过阵子就会好了。既然这样,我再多叛逆个几年应该也没什麽。基本上,因为个性的关系,大概也有遗传因子分布不均的缘故吧,这个家的龙头老大不是老爸而是我,在外人看来,狄家三父子,一头老虎两只猫,正是如此。

晚上敬辉打电话过来问我报考学校的事情,当时我的志愿书上还是一片空白,而明早就要上交了。敬辉是我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到高中,仿佛双子星一般,分都分不开,可是就个性来说,他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没有一点共同之处,竟还能维持至今,实在不能不说是一种缘分。

敬辉的性格比起爸爸来有过之而无不及,老实得令人发噱,或者不能说是老实,而是前无古人後无来者的单纯(蠢)。从小我要干什麽坏事总会拉着他,最後事情是我干的,结果认错的却是他,因为在被逼问以前,他就已经主动承认错误了,气得我直骂他干嘛那麽老实,他竟天真地说道德课本上是这麽教的。小时侯的他不太会分辨什麽是坏事什麽是好事,总之只要有人批评,他肯定二话不说地立刻认错道歉,几乎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只有我知道实际上他根本不晓得做了些什麽。

这种个性长大以後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变本加厉,幼稚园的小鬼都能把他哄得一愣一愣的,想想看,这年头谁还会相信吃了鱼卵会变鱼这种事?可敬辉就会。在听了一个小鬼的胡诌之後,当天的晚餐他就没敢吃鱼卵,到後来还是我硬灌了一勺下去。

说他弱智好像又并非如此,因为他的成绩好得要死,只要关於书本的东西,他没有记不住的,可在赞叹之余连老师都担心他会不会一不小心把自己卖了还替别人数钱,什麽叫高分低能,就是如此。像敬辉这样的男孩子,最适合待在学校了──每个教过他的老师都如此感慨。不过他似乎一点没有觉察自己脱线的个性,自我感觉相当良好,令人不得不担心像他这样濒临绝种的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能否在日趋激烈的社会中生存下去。而我与他交好,在外人看来,又有另一种说法:严敬辉,狄健人,一个菩萨一个修罗──天上地下!(可我个人认为,菩萨要像敬辉那样脱线,天下一定完蛋)

敬辉说他想要报A大的兽医。这倒蛮适合他的,比起与人打交道,和动物交往要单纯多了,何况他又是个典型的动物痴,见猫抱猫,见狗抱狗,见只老鼠也要看好半天──这又是与我的一大区别,我讨厌动物,而且对猫毛过敏。

“阿健你不想和我一起念兽医吗?”

当敬辉这麽问我时,我考虑也不考虑地就道:“一点不想。”

“为什麽?”敬辉问得有点可怜兮兮。

“你忘了我最讨厌动物吗?要我去医治它们还不如要我去宰杀它们。”我说得可是事实。

“阿健你总都那麽说,可每次还不是帮我把那些小狗小猫送到动物收容所去?”

敬辉每次看到路边有弃猫弃狗,就会赖着不走,要自己养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住的大楼不准养宠物,几次偷偷养已经被大楼管理员严重警告过了,不得已只得把它们送到动物收容所去,这种时候他就会眼巴巴地拉着我帮忙。我不晓得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或是嫌钱太多的家夥开这种店,总之看到那些小动物巴在我身上的样子,我鸡皮疙瘩全起来了,真恨不得将它们一把丢出去。而敬辉还一脸崇拜地说他以後也想开这样的收容所,那就不怕动物们没有地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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