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分家?宋志当然不愿意了,走了宋鑫,什么活都压在他身上,说什么都不同意。
宋鑫管你同不同意,拉着他妈和妹妹的手就往外走,宋志去阻止,拉扯中,宋志不知拿什么砸了宋鑫的头,当场头破血流,宋志吓得手软,宋鑫他妈一看,呜呜的哭,儿子这样了,现在搬出去不是找死么?
这次闹事,家是没分成。
宋鑫躺在屋里,盖着薄被子,忽冷忽热,只觉得自己快死了一样。
宋鑫他妈和妹妹宋云在旁照顾,如今儿子病了,宋志那个没良心的,连口粮食也不给儿子,说是没有富裕的粮食,给宋鑫糟蹋还不如自己吃呢!气的宋鑫他妈全身发抖,却也不敢硬拼。
三天后,宋鑫发烧好了,一直以为感染的宋鑫在看到指尖出的冰时,一愣,接着就是狂喜!终于,老天是站在自己这么一边的!昏暗的房间里,宋鑫红的眼,泛着仇恨,念着宋志的名字,冷冽的笑了。
第76章丧尸围城,八。
Z省。
一个小县城组建的安全基地里,此时人心惶惶,里面到处都是哭喊声,一双双绝望的双眼看着彼此。基地外,三米高的围墙外,此时聚集了上万个丧尸,不停地撞击嘶吼,基地里的上位者早早带着自己的异能队逃了,现在这小基地里只剩下为他们拖延丧尸脚步的民众。
很快,东侧的城墙被丧尸撞出一道裂缝,慢慢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丧尸闻着这么多活人的气味,美味的食物,蜂拥而上。很快,基地一片哀声,残肢断体,鲜血直流,倒下的不一会站了起来,或是缺胳膊,或是肠子外露,成了丧尸大军一员,闻着身边食物的美味,在狠狠下口,不断地,整个小基地被丧尸全部侵占。
又添了上千的新成员后,丧尸中一清秀丧尸男子,仰天嘶吼,上万的丧尸乖乖站着看向男子不动。男子嗬嗬嗬的说着什么,很快,丧尸队伍又向北方前进。
那说话的丧尸领在最前方,他一身黑色合身的西装,年约二十四五,头发干净整齐,苍白的肌肤,五官清秀斯文,戴着一金丝边的眼睛,不时用手推推鼻梁上的眼睛,看向远处,像是在思考今后的路线还有发展一般。眼珠一转,低声向身边的丧尸嗬了一声,那丧尸吓得赶紧跑了。只见那丧尸速度奇快,比雷震见得那女丧尸还要快几分,等一会回来的时候,就见那丧尸手里抓了一活人。恭恭敬敬的将人递给面前的丧尸,秀清丧尸看了眼,点点头,像是很满意一样,接着指甲轻轻一划,所划之处,肉骨全分。男子动作文雅,进餐有利。很快吃掉了最新鲜的部分,便嗬了一声,表示吃饱了。接着从自己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块洁白的手帕,轻轻地擦了擦嘴。
这次的进餐算是结束了。而被清秀男子吃了半部分的活人很快站了起来,虽然缺了一条胳膊,胸膛也缺了一部分肉,可是这个新丧尸力量还是速度都比平常丧尸要好上几分,对这清秀丧尸更是毕恭毕敬。
清秀丧尸扔掉了沾着血丝的手帕,挥了挥手,很快,队形整齐的丧尸军队开始往北方而去。
此时B市基地正百废待兴,欣欣向荣。渡过了漫长的冬天,春天到了,基地家家户户开始种起了粮食。大部分有能力的异能者也加入了军方,或是组成了丧尸猎队。各个地区投奔而来的幸存者也被安排的尽然有序,基地又恢复到了从前那个有秩序的基地。
却不知道天大的危险正在慢慢靠近。
宋鑫异能觉醒后就带着母亲和妹妹搬了出去。他凭着自己的异能进了基地里很强的丧尸猎队,而在搬出去那天,宋鑫只是冷冷的看着宋志,他不想这么快了结宋志,死太简单了,他要让宋志每日生活在恐惧、饥饿还有压力的折磨中。
且不说宋家两兄弟的恩怨。
这日,贾环四人用过早饭,雷震驾着车照样出去清扫丧尸。出门的时候,贾环见那个熟悉的男人坐在大卡车上面与人说笑。贾环皱着眉,这次近距离观察,又是正面,贾环自然认出来了,这就是自己以前的表弟,他三舅的儿子宋鑫。虽然端给自己茶的是宋志,可贾环总觉得这个宋鑫以前看他的时候就没什么好眼神,真的跟宋志蛇鼠一窝。
贾环看的出神,车厢里的宋鑫也感觉到了,回头一看,越野车里坐着一个俊美的男子。不过他不认识。
大卡车很快办好了手续呼啸而去,车里徒臻宝早就发现贾环在盯着别的男人看,之所以没吃醋,完全是因为这种眼神实在是不想倾慕的,反倒带着厌恶,倒是让徒臻宝好奇了。
他们这次要去的远点,B市边附近有个小县城,里面有座服装加工厂。现在天气越来越热,明明三月的天气到时跟五月的一样,这次在大楼接的任务便是拿布料纱帐回来,最近基地苍蝇蚊子越来越多,而且这种蚊子还是那种变了异的,虽然没有带病毒,吸人血不会感染,可是凡是被这种蚊子吸上,伤口肿大,人恶心想吐,头晕之类的症状。呕吐物一多,天气一热,细菌更容易滋生,所以这次的任务很重要,凡是能拿回纱帐衣服的,政府给奖励晶石一千颗二级晶石,还有枪支十把,以及粮食。
贾环虽然三样都没什么作用,可是什么任务不是做?且,徒臻宝想见见这现代的枪支,而雷震这种汉子,哪个不喜欢枪的?
车开了一天,傍晚的时候才出了市。没办法,路程是不远,可是现在路面上杂物太多,不是尸体就是废弃的汽车,要不然就是被砸坏的道路。现在没了道路维护,原来平坦的路面有的地方已经坑坑洼洼的,有的还堵着出不去。
出了B市,雷震走的是无人烟的小路,此时临近傍晚,天虽然黑的早,不过贾环还是建议在这找一处先过一晚,明天一早再去那小县城摸路线,省的晚上到了,黑灯瞎火,不方便。
雷震也同意。
杜笙从戒指里拿出炉子,开始做饭。虽然空间有保温效果,不过四人还是喜欢吃先煮的,气氛是一个,另一个就是感觉口感特别棒。中午四人吃的是戒指里杜笙做好的盖浇饭,此时也不饿,杜笙熬了皮蛋瘦肉粥,还将自己熏得熏肉切成薄片,弄了美美一碟子,又拌了一碟凉菜。这儿刚吃这,就听见汽车的引擎声而来。
杜笙一看,原来是出门前那辆大卡车。看样子不像是军方的,而是一个大点的丧尸猎队。那大卡车停在荒废的麦田边上,陆陆续续有人下来,起火,大炉子,架锅,看样子是跟他们一样,准备在这里歇一晚的。
四人也就是刚扫了一眼,便各吃各的,没在搭理。
却不想,他们不找人家的事,人家倒是看上了他们的吃的。
“你们那熏肉能给我们么?我们用晶石交换!”虽然是问,可是一听就没什么诚意。高高在上,用晶石跟他们换肉都是便宜他们了。
四人没说话,接着吃,反倒是筷子一直往那熏肉上夹,很快一碟子马上见底了。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
萧然穿越了,成了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本想像很多重生者一样实现他几十个小目标可奇异的铜扣,让他听到了古董的说话声意外的邂逅,让他发现自己原来身处综墓世界,他要和各种铁三角一起上天入地,收集神器,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捎带手,把能填的坑都给他填了!可事实,到底能不能尽随他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日更6k,加更9k,每晚1930更新*更新准时,其余时间修改捉虫*调剂小甜文轻松向入股不亏哼*金牌秘书x明星翻译文案1傅可的女友劈腿,她果断分手。虽然一滴眼泪没流,但好友还是说带她去快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