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貌不扬的黑伞微微抬高,露出了一张俊美但苍白得过分的脸。
他整个人都包裹在黑色的大衣下,如同这墓园一般沉寂,或许更甚。
一路走来,泥水打湿了他的裤腿,小雨胡乱拍打在他的脸侧,他都不在意,浅褐色的瞳孔只是静静看着碑上的笑颜,似乎除此之外,世上的一切都不能让他放在眼里。
时空变换,周围的一切全都失去了色彩,唯有碑上照片色彩绚烂。
他沉默不语,只是缓步走上前,替石碑遮住了漫天纷飞的细雨。
随后放下了怀里的玫瑰,掏出一块手帕,仔仔细细擦拭着碑上的照片,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对待珍视的爱人,与他阴沉可怖的脸色全然相反。
这个动作他仿佛已经做过无数次,在仔细擦拭干净之后,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女人出现在他的浅褐色瞳孔里。
他看着这熟悉却又陌生的脸,怔怔地伸出手轻触上去,他的手也同样毫无血色,苍青色的血管异常明显。
指尖冰凉,石碑也是冰凉的,二者相触,这温度并不会相抵,而是更加明显。
可他还是坚持一遍遍地摩挲着照片,似乎这样就能感知到那张脸曾经柔软温暖的感觉。
——凌霄,你怎么又给我买红玫瑰呀,唔……好香哦。
——不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不过红色艳丽,摄人心魄,容易使人浮躁,就像很多甜蜜的事物,总有一种下一刻就会消失的感觉。
——一束花而已,你又多想了,那你喜欢什么花,我下次给你送。
——浅绿色,我喜欢苏格兰绿玫瑰!
——好。
“连宛,你不是喜欢绿玫瑰吗,为什么不看看?”凌霄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得可怕,“为什么——”
下一秒,骤然失声。
他把头抵上墓碑,身子止不住地颤抖,剧烈地颤抖,就连面部肌肉也跟随不安的情绪抖动,他整个人像极了炸毛的刺猬,只要一点儿刺激就会竖起全身的尖刺,向着陌生人进攻。
他的喉咙发紧,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除了哽咽的气声。
很多话,他已经说过无数遍了,说倦了可是并不会得到一丝回应,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为什么要离开他,为什么要在接受了他的真心后又狠心丢到一旁,为什么不理他,只是看着这么他如此狼狈却不闻不问。
连宛,所有人都说你温柔善良。
放屁。
在我心里,你是最狠心绝情的女人,凌霄喃喃道。
直到今天,连宛已经离开整整他六年了,这已经比他们在一起的时间长太多了。
可这六年间的思念却从未停止,他不知该怎么生活,他的人生也仿佛停在了六年前的那间手术室外。
冰冷无情,泯灭人性,这是现在的他。
所有人都说他变了,甚至连他最亲的弟弟,也扯着他的衣领说他疯了。
他是疯了,这么多年他按部就班地过着一切,接管公司,照顾弟弟,对了,他还结婚了,重新迎娶了一个女人进入家门,待她相敬如宾,像所有普通的夫妻一样,他们甚至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可他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孤独地在世上漂泊,找不到栖息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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