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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讨论讨论作者与读者的关系。
西方有这么一句成语:“诗人向他自己说话,被世人偷听了去。”诗人之写诗,纯粹出
于自然,脑子里决不能有旁人的存在。可是一方面我们的学校教育却极力的警告我们作文的
时候最忌自说自话,时时刻刻都得顾及读者的反应。这样究竟较为安全,除非我们确实知道
自己是例外的旷世奇才。要迎合读者的心理。办法不外这两条:(一)说人家所要说的,
(二)说人家所要听的。
说人家所要说的,是代群众诉冤出气,弄得好,不难一唱百和。可是一般舆论对于左翼
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
杀。现在的知识分子之谈意识形态,正如某一时期的士大夫谈禅一般,不一定懂,可是人人
会说,说得多而且精彩。女人很少有犯这毛病的,这可以说是“男人病”的一种,我在这里
不打算多说了。
退一步想,专门描写生活困难吧。固然,大家都抱怨着这日子不容易过,可是你一味的
说怎么苦怎么苦,还有更苦的人说:“这算得了什么?”比较富裕的人也自感到不快,因为
你堵住了他的嘴,使他无从诉苦了。
那么,说人家所要听的吧。大家愿意听些什么呢?越软性越好——换言之,越秽亵越好
么?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错误观念。我们拿《红楼梦》与《金瓶梅》来打比吧。抛开二者的文
学价值不讲——大众的取舍并不是完全基于文学价值的——何以《红楼梦》比较通俗得多,
只听见有熟读《红楼梦》的,而不大有熟读《金瓶梅》的?但看今日销路广的小说,家传户
诵的也不是“香艳热情”的而是那温婉、感伤,小市民道德的爱情故事。所以秽亵不秽亵这
一层倒是不成问题的。
低级趣味不得与色情趣味混作一谈,可是在广大的人群中,低级趣味的存在是不可否认
的事实。文章是写给大家看的,单靠一两个知音,你看我的,我看你的,究竟不行。要争取
众多的读者,就得注意到群众兴趣范围的限制。作者们感到曲高和寡的苦闷,有意的去迎合
低级趣味。存心迎合低级趣味的人,多半是自处甚高,不把读者看在眼里,这就种下了失败
的根。既不相信他们那一套,又要利用他们那一套为号召,结果是有他们的浅薄而没有他们
的真挚。读者们不是傻子,很快地就觉得了。
要低级趣味,非得从里面打出来。我们不必把人我之间划上这么清楚的界限。我们自己
也喜欢看张恨水的小说,也喜欢听明皇的秘史。将自己归入读者群中去,自然知道他们所要
的是什么。要什么,就给他们什么,此外再多给他们一点别的——作者有什么可给的,就拿
出来,用不着扭捏地说:“恐怕这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吧?”那不过是推诿。作者可以尽
量给他所能给的。读者尽量拿他所能拿的。像《红楼梦》,大多数人于一生之中总看过好几
遍。就我自己说,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读到,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逐渐
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的印象各各不同。现在再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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