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你们到底是谁?”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但它是真的。“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杀坏人不是好事吗?”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但接下来还没完。“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只有一个礼拜。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我瞪他:“少废话!我就喝两轮不会死的,你叫我尝酒也不止这么点。”他摇摇头:“我叫你尝酒的时候会给你的后心一掌,让你喝了马上吐出来,但现在是要给钱的,吐了就是浪费。”有你这样卖酒的吗?我脑子里的影像左右冲撞,似乎马上要爆炸了,要是没有一杯清凉又热辣、喝下去后能把整个世界都ps成柔化效果的威士忌,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狂叫出来。这时候我的救星来了。医生摩根,他走过来从约伯手里接过酒杯,顺手倒了一杯他自己的啤酒给我,等我端到唇边要喝,他忽然慢条斯理地说:“我找到那谁的资料了。”我一口啤酒全喷在约伯的身上,他龇着牙就进厨房去了,我丢下杯子一把揪住摩根:“什么来头?能报警不?能直接把他抓起来枪毙了不?”摩根翻了翻眼睛,想想:“枪毙?”然后摇摇头,“没戏。”他放下自己的啤酒瓶,拍拍我:“来,跟我回去。”我们晃晃荡荡地回到摩根家,这次他特许我进了他的书房。在电脑面前坐下,他打开skype上某一个头像的对话框,从聊天记录里选了一个网址,复制下来,那个头像暗着,上面的名字很拉风——秘密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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