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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正义喜欢狗,没有被吓到。狗被树吸引了,急匆匆跑来。仲正义也松开双手,落在地上。
哈士奇左转右转,徘徊着寻找最佳位置,最后,终于满意了,开始排便。
男生和女生初次见面,一同目视狗上厕所。男生好尴尬,连忙拿出早就揣在口袋里的纸袋和铲子,自证清白:“我会收拾的。”
吃喝拉撒多正常啊。仲正义不懂他的不安,也不觉得气氛不对,就知道看着狗笑。她抬头看他一眼,问:“叫什么名字?”
“季司骏。”他说。
哈士奇拉完了,重新甩着尾巴走来走去。
“哦!拉这么多,吃了多少?好恶心啊你,季司骏。”仲正义对着哈士奇兴高采烈,“你怎么起了个人一样的名字?”
男生正在捡拾狗的排泄物,此时此刻,无法遏制住自己内心的无语,抬头辩解:“‘季司骏’是我,它的名字叫‘来福’。”
叫“来福”的哈士奇是季司骏的姐夫养的。这一年他高三,爸妈去三亚度假了,他寒假在姐姐家过。
这个假期,遛狗的时候,季司骏经常遇到仲正义。仲正义比他大两岁,岁数大得不多,见识却广得多,性格也和他同龄的女生不大一样。
季司骏每天都主动遛狗,连亲姐姐都纳闷,臭小子怎么突然转了性。
熟了以后,他看了她的成绩条。有一次,季司骏随口说:“复读这么累,还上两年。又不是非要上清华北大。要是是我,情愿花钱去请人帮忙做个专业规划……”
仲正义直白地回答:“我又不是你。”
她表情没什么变化,看不出是不是生气了。季司骏吓了一跳,心里也感到抱歉,回去以后犹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发消息给她道歉。发了的话,万一她没生气,就好像他自作多情、小题大做,不发又担心她真的不高兴了。
那之后不久就高考了,两个人始终没见面。
高考后查了分数,季司骏上了第一志愿的大学,借着这个机会,他重新联系了仲正义。
他们在商业街的地标旁碰头,一见面,仲正义还是一如既往,大大方方。
两个人去吃饭,等号期间到街边KTV小舱唱了歌,吃饭时聊了考试、大学和近况。之前仲正义想考的是另一所大学,后来估分,超常发挥,志愿填了和季司骏同一所学校的不同专业。她也考上了。以后就是校友,缘分真奇妙。吃完饭下雨,等网约车的时候,两个人就在楼下的奶茶店躲雨。
今天必须分开了,之后能在同一个校园里见面。种种因素使然,他们之间好像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化学反应。
走之前,气氛使然,两个人不知不觉牵了手。
这天晚上,他们在聊天软件上确定了关系。
季司骏比仲正义小两岁,家境殷实,相貌堂堂,下决心做什么的话会付诸行动。高中的时候,父母嫌他成绩差,曾计划送他去新西兰留学,他愣是老老实实苦读半学期,把成绩提上去,改变了大人的主意。
季司骏不是个坏人,却是个会在外地同学面前说“考大学哪有那么难啊”的人。
而仲正义则是那个会在他这样说的时候直言不讳“你不要‘何不食肉糜’”的人。
他最敬佩她这一点,也喜欢她这一点。
他们恋爱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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