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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楚留香传奇》,但是早就忘记了具体内容,不过我记得蝙蝠公子是个大反派,不仅是个反派,还是个变态,他最著名的变态行径就是把美女的眼睛挖掉眼皮缝起来,似乎还有其他,我记不起来,但光是这一件,就已经足够变态。
于是毫无疑问的,我不喜欢原随云。
第二天我就不去学琴了,小红看上去松了口气,我继续写字看书,因为手腕受伤,我分给写字的时间很短,大部分时间都是看书,然后一边抵抗睡魔的侵袭。
这天我还是看书,看到后来就撑着脸在桌上打起了盹。
已经是冬天,我穿着毛茸茸的皮子,炭火烧的整个房间烟熏雾燎,恍若仙境,忽然我朦朦胧胧地听到脚步声,还有小红清脆的少女音,我一抬头,就看见一张仙童般的小脸,在杳杳烟雾中,彬彬有礼地笑着。
我开口,嗓音有点沙哑,不知道是不是被烟熏的:“随云啊,你怎么来了。”
因为我是个残疾人,所以我也不可能站起来去扶他,所以虽然知道对方的眼睛看不见,我也只好失礼告诉他“你左手边有个椅子”,潜台词自己摸索着过去坐吧。
我倒是不怕得罪原随云,毕竟他现在还是个小孩子,而我是他的叔叔。
原随云不愧是大BOSS,我觉得他的智商搞不好是普通人的三十倍,虽然是个小孩子,居然也很从容地就坐下了,我在庄子里住了许久,还真是第一次和原随云单独见面,大抵是武林世家本就不像那些传统世家那么讲究,是很人性化的。
毕竟我和原随云一个瞎子一个瘸子,单独在一起,是想谁照护谁啊?于是我想叫小红进来,原随云却先说话了。
“小叔叔来庄里那么久了,我也没有前来拜会,实在很失礼。”
我很讨厌这些客套,大概因为心里还是个屁民,而且穿过来的时候也还年轻,所以不大讲究这些礼仪辈分,但是原随云这么说了,我也只好说“随云太多礼了,真是有心。”
“小叔叔没再去学琴,可是有什么照顾不周。”
“怎么会,只是我自己没这天赋,不想叨扰先生了。”
“何出此言,小叔叔初次抚琴,任谁都不能有所强求的。”
我感到很腻歪,其实原随云的语言交流能力毫无疑问的很好,前面的对话也根本没什么错处,但是我因为先定义了原随云是个大变态,所以看他什么都不顺眼,所以一时有些无言,气氛有点尴尬,原随云先说话了。
“我同父亲说,将习琴的地点,改到了小叔叔这儿。”
我愣了一会儿,明白了,合着我在他们心目中那么懒是吧?我有点哭笑不得,但对方毕竟是出于好意,我刚想说什么,原随云又补充。
“我已叫小厮,将器具都搬到了隔壁小阁楼,先生那儿也已经通知了。”
我就这么一愣神间,便被决定开始学琴,毫无所成,于是换了学笛,一学好几年,也能够吹几个像模像样的曲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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