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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荀失笑:“说是望族也算不上,不过我祖父曾经是朝廷官员,我生父也是举人,后来因为残疾没能当官,家族也就没落了。我记得书房里有很多书,我很早就识字,所以没事就……就看书,读时不觉得什么。后来去了私塾,才知道先生讲的都是我会的。”
既如此,还花那个钱做什么,农家赚钱不易。
“哇,”阮青梅感叹,“怎么会有小孩子的兴趣是读书啊,二狗哥哥,你别是什么状元之才吧?有没有可能,我拉着你修仙其实是耽误你了。”如果是在治世,考个功名当个大官也不错,二狗子这样的人,肯定是个清流好官。
她也不介意当个官家娘子。
令荀苦笑,摇摇头。
她说的对,牙牙学语的小孩子,才刚接触世界,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怎么会不想玩,不想要交朋友,不想要调皮捣蛋,却想着读书呢?
那自然是因为,他没有别的事可做。
令荀对生父的印象很模糊,只记得是个消瘦的、书卷气很浓的男人,他整日卧病在床,屋子里是浓重的药味儿。他不敢经常去看他,怕被他那双透着恨意的眼睛盯看,好像自己是什么叫人厌恶的东西。
但是偶尔的时候,午后日光正好,男人慵懒地靠坐在暖阁里,会在他怯怯地扒着门槛儿偷看的时候,朝自己招招手,让他过去,然后教他识字,读书。
男孩子小时候大多是淘气的,奶娘家的孩子一会儿都坐不住,一眼没照看,就上树掏鸟窝,被他爹爹满院子追着打。可是令荀几乎没有出过那个院子,外面出不去,回也没地方回……男人是良心发现也好,是无聊也罢,读书识字,是他们父子唯一的相处机会。哪怕为了那少有的,一闪而过的认同和赞赏,他也会努力学习。
为此,不到十岁的他,几乎将书房的书全部背了下来。
只不过,男人并没有因此喜欢他一点,反而觉得他已经没什么可教,将他撵走,再不许他来探望自己,连死前也没有见他最后一面。出殡时,族老安排了族里一个远方的兄弟来出面,他作为男人的儿子,却连为他守灵的机会都没有。
“伯父读这么多书,应该和二狗哥哥一样,是个好脾气又耐心的人吧?肯定是个特别好的人。”阮青梅没注意到令荀的异样,在脑中勾勒了一个和令荀有几分相似的,气质随和的中年学究。
令荀一怔。
记忆中那双满是憎恶的双眼在脑海中浮现,充斥耳边的是难听的咒骂。他倒是不会打他,因为他不便于行,只能躺在床上,根本够不到他。
并不是什么好人啊。
没有好脾气,也没有耐心。
酗酒,胡子拉碴,不修边幅。
他厌恶自己,就像自己有一段时间也对他充满怨恨。
他们父子,互相憎恶。
不过人都死了,再追究这些也没有意义。
令荀点点头,眼神缥缈,仿佛看向很远的地方,喃喃道:“大概是吧。”
也许在自己出现之前,男人曾经是阮青梅说的那样,好脾气,有耐心,文质彬彬,笑容随和,只是这些在那件事发生后,就没有了。
他说道:“不管怎么说,我在那里出生,我想回去看看老宅,看看那个家还剩什么人。而且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也想带你见见他,也算尽为人子的本分。”
阮青梅注意到他的措辞:“只见叔叔?二老没有葬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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