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头,看来髭兀鹰也不是全能的。
“唉,好久没有看到能沟通的同类了,所以特别啰嗦,小娃娃还有事情吧,那你走吧。”髭兀鹰说着用嘴叼下了自己的几根羽毛扔给我。
这么就完啦?小说里不是写遇到个友善的前辈,不是给点法宝就是给个秘籍吗?再不衬也得教点什么吧?
“哦对了,我还忘记一件事。”突然要飞走的髭兀鹰回过头来。
我心中暗喜,这才对嘛,这样子才符合主角幸运说啊!
“你走之前把这斗羊的肉给吃干净了,把骨头留给我就行。”说完扑哧扑哧翅膀走啦?
我日你个仙人板板!
我再次肯定,小说都是骗人啊!
我就把这斗羊当成小说来吃,我狠狠的吃。
等到一只斗羊都变成了骨头以后,我才叼着斗羊角和髭兀鹰的羽毛继续往上走。
走了没两步,就听见身后翅膀破空的声音,刚一回头,就看见两只扩大的爪子向我抓来的情景,本能的低头,却没有躲过爪子的肆虐,于是乎,我就像一块肉一样被抓到了天上。
是那个该死的大叔鹰!
因为嘴里叼着东西,所以不能“说话”,只好不安分的扭动身体。
髭兀鹰好像明白我的意思,从翅膀里伸过脑袋,嘎嘎乱叫,他这话使用鸟语说的,咱听不懂。
“小娃娃,就你那个速度什么时候能爬到山顶,看在你帮我把肉吃了的份上,我送你上去吧!”
我冷哼,这个别扭的大叔。好吧,我承认,我这个人……这只狗比较心软,人家一对我好点,我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其实我也知道,这个大叔是个好鹰,他所说的我帮忙吃肉,其实就是我们各取所需,哪里说得上什么帮不帮忙的。
想起髭兀鹰的吃食,我不禁有点佩服他们的祖先,按正理说这么大个的鹰,想要去抢别的动物的肉,或者自己捕猎应该是很简单的,可是他们却放弃了柔软而营养丰富的肉,去吃动物的骨头,为了能顺利的吃到骨髓,还要练习7年怎样摔骨头,就是为了不和别的动物抢食,也为了自己种族的繁衍,他们真的很伟大。
虽然被髭兀鹰大叔这么抓着,但是却一点也感觉不到不适,风虽然凛冽,却有种飞天升仙的感觉。
放眼望去,和比尔高山白雾迷蒙,那白色的气体像瀑布一样从山顶缓缓下落,偶尔能看到还在争斗的斗羊,能听到斗羊角碰撞的声音。
享受着异世界的室外电梯没一会,便到站了。
髭兀鹰把我放下,脚刚刚落地,就感觉到一股寒气,忍不住打个哆嗦,也不知道现在是几月了,山下还一片茂密,山上竟然如此寒冷。
“好了,小娃娃,我要走了,下面的路就靠你自己了。”髭兀鹰的语气也有点依依不舍。
我点点头,走上前去,在他的肚皮上蹭了蹭脑袋。
大叔,再见了。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在什么时候,或者说也不知道下次会不会再见了。
他是魔兽,而我只是一只普通……算是普通的动物,不知道在有生之年会不会再见。
我蹭着蹭着就觉得不对,本来很柔软的毛皮,咋就变硬了呢?
抬头一看,可好,这哪里还有什么髭兀鹰,面前是一个非常英俊男人。
“嘎——”受到惊吓,我叫了一声鸭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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