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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戈接过栗子欢天喜地,眼里全是他,迫不及待扒了一颗栗子,连连跟他说,栗子真好吃。
可是其实,她不喜欢栗子,不是吗?
那会冲着他笑得如艳阳一般的沈文戈,慢慢变成了冷淡、疏离又沉默的样子。
齐映雨看他愣神,低落地嚼了两下栗肉,待一颗栗子吃完,他都未能将目光放在她身上,禁不住抓紧了身旁被子。
恐慌攀上心头,对他道:“尘郎,你,你能教我识字吗?”
一声尘郎唤回了尚滕尘的心神,他道:“好,待你身体好些的。”
齐映雨一把握上他的手,“尘郎,你现在就教我吧,待你去金吾卫,我也有个慰藉,平日里还能自己写写。”
瞧她这般认学,尚滕尘伸手拍了拍她的头,“那好,我叫人将东西送过来。”
一听这话,齐映雨带着委屈,赶忙道:“我一直认为写字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我不能去尘郎你的书房吗?若是不能去,我日后就不往那走了。”
“有什么去不得的,不过是顾忌着你的身体。”说着,他唤了婢女服侍齐映雨起身,看她披上斗篷,脑海里便又浮现出沈文戈一身披风冷眼瞧他的样子。
“尘郎?”
尚滕尘骤然苏醒一般,牵起齐映雨的手,“要是身体不舒服了,一定要告诉我,认字之事不急的。”
“嗯。”
墨香绕鼻,红袖添香,放妻书就那么大咧咧扔在书桌一角,和其他套着袋子装满竹简的书堆,形成鲜明对比。
他没发现她的不专心,弯腰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在纸上写着。
齐映雨看了一眼又一看,鼓起勇气似的,对他娇羞道:“尘郎,我马上就是你的妻子了,妻子的妻怎么写啊?”
握着她的手顿了一下,当日大婚,她一袭红衣美得如天边红霞,却都不如她说的那句话,勾人心神。
“我沈文戈既嫁你为妻,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且放心去战场,家中一切有我,我等你。”
直到现在,他都能清晰记起,她眼中的情谊,也不是不感动的,那时的自己攥紧马鞭,自知大婚之日要去战场对不住她,也是存了回来的时候好好待她的心思的。
为什么会闹成现在这样?
是在战场上被他们调笑,沈家七娘真是好喜欢他,让他羞恼,还是她对他百般的好,让他当成了本就该如此。
可世上没有本该如此,到底是他负了她,物是人非。
他垂下眼,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写下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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