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物的话,张启明很赞同。
他一直是过苦日子的人,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哪里管什么饭菜美不美味。
能吃饱肚子,就是最大的幸事了。
后来,他开始到处打工,挣了一点儿钱,偶尔也给自己炒两个不错的小菜吃吃,那种感觉,很满足,挣钱不就是为了满足生活需求的吗。
听到这里,张启明问:“所以,您回来,就是准备开个餐厅?”
“餐厅?”
大人物笑了一下:“我在国外,有五十几家餐厅了,我一开始也想过,所以考察了一下,我现国外的餐厅,跟国内的经营模式,完全不一样。我从来不打无保证的仗,所以,我不开餐厅。”
“那你是要投资食品厂?”
大人物摇摇头:“这个我也考虑过,可是我现,国内的人,对食的需求,跟外面不一样。他们更喜欢吃现做的食物,而不是一大包大包的成品食物,毕竟那些东西味道都一样,吃多了容易腻着。而且,现在的人手里有钱了,生活品质也高了起来,那些什么食品添加剂的,他们都很排斥。”
的确,张启明觉得他说的没错。
以前打工的时候,张启明特别喜欢吃泡面。
那浓重的味精,跟泡面混在一起的口感,特别舒服,特别是汤汁,一口喝下去,满口充盈着一股特殊的香浓口味。
张启明当时一次能吃三四包,觉得这是一种无比高档的食品。
后来时间长了,张启明有了更多的选择。
那些什么炸鸡汉堡之类的,又成了他爱吃的对象。
刚开始,他觉得那些夹着番茄酱鸡肉跟芝士的面包,简直带他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那舒适的环境,那从未感受过的自助服务,让他惊喜无比。
后来又过了很长时间。
张启明感觉,他从那快餐店路过,闻到那股炸鸡特有的味道,都觉得非常不舒服。
所以,大人物说的那些话,张启明也能够理解。
见这也不行,那也不是。
张启明很纳闷,坐在自己对面的这个有钱人,到底想表达什么。
大人物顿了一下,又给自己已经喝完的酒杯里家了一点儿洋酒。见张启明不喝酒,他问道:“怎么,这酒不合你的口味?”
张启明赶紧摇头:“不是,我不太习惯喝酒。”
“不喝酒,做男人还有什么意义,不是有句话说嘛,男人不喝酒,妄在世上走!”
这话把张启明一下就逗乐了。
于是,他把杯子里的洋酒一饮而尽,酸涩的口感,刺得他口腔里有一股莫名的难受感,嗓子也一下子咳嗽了起来。
大人物笑了一下,又给他倒了一杯:
“这就对了,男人不喝酒,干不了大事。”
张启明咳嗽完后,抬眼看着大人物:“您觉得,就我这样的人,能做大事?”
“做大事的人,不是光吃苦耐劳就行了。那样的人,往往最后最吃力不讨好,能做大事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要有人带路。”
张启明一愣:“您,要给我带路?”
大人物点了点头,随即又摇摇头“其实,不是带路,是互相合作。”
互相合作?
张启明更懵了。
他不明白自己这样的人,能跟大人物合作什么。
只见大人物又抿了一口酒,说道:“本来我想跟王如海合作的,是他向我推荐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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