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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慈母心中(第1页)

在和平时期,简妈总是更宁愿记得简安的好。

简爸抱着大茶壶,闲闲倚靠在门框上,觉得简妈是大题小作,为自己辩解:“我哪里是不惦记她?”

简妈冷笑:“那你就是不希望她回来了。”

简爸直呼冤枉,“我哪有?!”

“我不过是心疼你太辛苦了嘛。”简爸喝了口茶,“安安又不回来,你天天这么打扫,她也看不见,你何苦呢?”

简妈冷哼,执拗地说:“我乐意。”

见说不动简妈,简爸“啧”了一声,“你总是记得安安的房间,小遇的呢?两个孩子一起养大的,一碗水总要端平。”

简爸若是不提顾遇还好,简妈已经很努力地压下对顾遇的那点愤怒,但简爸一提起来,简妈立刻来了火气。

她把抹布往窗台上一丢,不客气道:“一碗水?人家同我们是一碗水吗?”

“叫得那么亲热,他是你亲儿子吗?!”

妻子这一通发火,简爸吓得头一缩,有些挂不住面子,争辩道:“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总归也是一起养大的,小遇不还常常惦记我们,他是平常少往我们这边跑了,还是逢年过节礼物少送了?”

简妈知道自己这通火对于简爸来说有些莫名其妙,但她不好解释,只能冷哼一声,说道:“你想说我偏心,可你呢?安安小时候你不还巴巴去给她买新文具?那还是国外进口的呢!”

“哈哈。”简爸笑起来,“那她是我亲女儿,亲女儿怎么疼都是不为过的。什么叫做掌上明珠?女儿就是我们的掌上明珠。女儿要是不富养,以后指不定被什么人一点小恩小惠忽悠过去,要么就是因为家里太穷给得太少变得很物质。要我们说,我们安安才不能那样呢!所以得好好疼着呀。”

听着听着,简妈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在玻璃窗上看到简爸的脸,她的目光也放柔了些。

这就是她挑选的男人,她对他总还是有爱的。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维持了许多年,还将继续维系下去。尽管简爸有这样那样的诸多毛病,不过她也不是什么完美的人。少年夫妻老来伴,他是她年轻时候就选定的人,虽然经常嘻嘻哈哈,有时候看上去不那么靠谱,可是简安外公外婆生病的时候,也是他孝顺在他们病床前,照顾他们,给他们讲笑话。这个男人照顾老人的时候是那么体贴周到,连她几个兄弟都不见得能比得过。

他们结婚许多年,争执自然有,甜蜜的时光也不少。简妈很喜欢记得好事,选择将那些不好的事放在记忆垃圾桶,若无必要,那些不好的事是决计不会翻出来的。人总是要学会遗忘的,否则人生会过得相当艰难,这是简妈的生活哲学。玻璃窗上倒映着的男人头顶显露出秃顶的迹象,不过还没有很严重,人也比年轻那会儿胖了不少,鼓起的肚腩在宽松衬衫下若隐若现。不过在简妈眼中,男人这样的肥胖不算什么,她的周围比简爸更加肥胖的男人比比皆是,她自然也不会将简爸的肥胖当作什么大事。

简妈对简爸没有什么外观上的要求,只要干净不邋遢就好。可简爸年轻时候也是曾经帅过的。年轻时候的简爸浓眉大眼,国字脸,长相周正,光从外表上看,一脸的正气十足。年轻的简妈也是个美人,柔美婉约,典型的水乡姑娘。简妈在娘家不受宠,却是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两人一见钟情,简爸当时很是殷勤,没少往简妈家跑。简爸嘴皮子溜,甜言蜜语哄得简妈心花怒放。但简爸若是只有嘴上功夫,那简妈也不会拿正眼瞧他。会说好话哄人的男人多的是。简妈挑选男人有自己的想法。简爸经常为了她跑前跑后,了解她的喜好,不辞辛苦地想办法送她一些以当时物质条件来说十分稀罕的礼物,也没少关心她的父母,简妈因此觉得他本性老实,这才在婚事上点了头。

可老实也有老实的不好。简妈就是觉得简爸太老实,常年待在一个位置,过了好多年才往上升一升。简妈知道姐妹们背地里有些瞧不上简爸,觉得他作为一个男人挣不上什么钱是丢人的事。简妈暗恼之余,也很会劝慰自己,说男人最好还是不要太有钱。

男人最好不要太帅,也最好不要太有钱有权。这是简妈在见过真实血泪案件之后总结出的经验。男人有脸,容易招蜂引蝶;男人有钱,还是容易招蜂引蝶。在这世界上,仿佛生为一个男人,总是能活得更容易。他要是长得俊,很容易就惹人怜爱;他要是有钱有权,他就有花天酒地的资本。而一个男人要是有钱又有脸呢?

一张熟悉的脸顺着这个问题冒出来,“啪”地一下,简妈仿佛能从窗户上看到某人的脸,拿着抹布狠狠往窗户上一打,把简爸吓了一跳。

“怎么了?”他问。

“没什么。”简妈面无表情,仿佛是看着一只虫子的死尸,“看到一只蟑螂了。”

啊?简爸一头雾水,不明所以。刚刚窗上有蟑螂?不会吧,他记得窗户很干净,再说简安许久没来,理论上来说,这房间应该不招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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