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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阿大的日记(第1页)

进化历49天,天气:晴

我叫布卡斯·托查·暴食,是暴食地狱中的一只2阶冥血犬魔,家住在黑风城东南边的冥血平原。

今天我改名字了,叫做阿大,这是龙头给我取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名字?可能是因为我的名字,在地狱恶魔语中是大吃的意思。

大吃,阿大,龙头的文化水平真高,取得名字都这么好听。

龙头是谁?自然是我那英俊、帅气、凶残、威猛、特别能吃的杨政大人了。

至于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杨政大人说是因为岭南香江的帮会老大就叫龙头,是大哥的意思。

杨政大人真好,竟然让我叫他大哥,这是把我当兄弟了!

不过,王若磊大人说这是杨政大人的虚荣心在作怪,想当大哥想疯了。

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过,我还是认为龙头才是对的。

龙头实力比阿大强多了,强者说什么都是对的,这是地狱界面的规矩。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昨天遇到龙头的那一幕。

昨天也是一个大晴天,我正在冥血平原上,悠闲地巡视着我的一亩三分地。

我阿大在冥血平原也是响当当的人物,手底有3只1阶暴骨地狱犬和40多只0阶地狱犬,可谓人才济济!

好吧,这是前天的我,一个冥血平原上的小头领。

可惜一切在遇到那叫做布吉斯的家伙就变了,他也是一只2阶冥血犬魔,实力算不上多厉害,根本打不过本犬阿大。

但这家伙会舔,他舔上了1只叫做梅莎丽的3阶狂骨犬魔。

而那正是冥血平原主宰——狂骨大王的爱女。

在这强悍情人的帮助下,布吉斯把我的手下全部收编了,我只能败逃远方。

但这还没完,那布吉斯竟然还打算追杀我,将我彻底杀死。

好在布吉斯实力不够强,即使有一群小弟帮忙也奈何不了我。

对了,那群小弟原本还是我的。(????)

最后就是梅莎丽出手了,我不敌,狼狈逃跑。

该死!这家伙竟然听从布吉斯的话,她作为强者的尊严呢?恋爱脑真可怕!

而在逃亡中,我遇见了一道光幕。

光幕那边是暴食地狱里从来没见过的蓝天白云,还有翠绿的树木。

当时我便知道这是一个新界面,一个能让我征服的界面!

征服新界面,是刻在地狱恶魔血脉中的本能。

我毫不犹豫便跳了过去,完全不考虑是否会有危险。

没办法,那梅莎丽追来了,再不走就死定了!

幸运的是,当我跨过光幕时,见到的都是一些1阶的蝼蚁。

虽然人数有点多,但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我阿大可是在冥血平原打遍2阶无敌手的,看我一招猛犬扑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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