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贬低他的那人更是恨不能立刻咬下自己的舌头,往人群里缩了缩。
“不错。”李庭霄轻轻拿下他手中的刀,随手还给刁疆,又伸出手指抹去他脸颊上溅到的一滴血。
在这样的时节里鏖战数月,手早已皲裂,他粗糙的指尖磨得白知饮有点疼,于是把头扭向一侧,避开他的手,也让目光避开地上的尸体。
有机灵的主动过来把尸体抬走,而在场大部分人还陷在方才的震惊中。
李庭霄扫了周围的十几名士兵一遍,拍拍白知饮的肩,说:“这是阿宴,从小在潘皋为奴,前两日趁战乱从城里逃出来的,恰好昨日在暮霜原救了本王,此番本王要带他回天都城,谁要是敢嚼舌,休怪本王不客气!还有,他是个哑的,你们有事直接对他说,能听见,要是敢因此欺辱他,也休怪本王不客气!”
众人彼此悄悄交换眼神,一起说着“不敢不敢”。
是真的不敢,就刚刚那气势,惹他?是活腻了?
士兵们退下后,李庭霄跟白知饮一前一后回到大帐。
李庭霄解下大氅往雕花木架上一搭,问:“怎么,有话说?憋了这么久,说吧!”
白知饮在铜盆里洗净手,问:“阿宴是谁?”
李庭霄笑了一声,转身去解他身上染了污血的夹袄:“不就是你?”
白知饮挡开他没有分寸的手,退了两步,背对着他自己脱。
刚刚提到“阿宴”时,他的语调分明是轻快的,阿宴必定是他的什么人,亲近的人。
不过,他不说,他自然也没理由继续问,从今往后,他只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奴隶罢了。
盯着他蝶翼似的瘦削肩胛,李庭霄勾了勾唇,心想,这人啊,还真是有点意思!
他当雇佣兵十年,阅人无数,靠拳脚和胆色吃饭的人中,战斗力强的都很无趣,有趣的都死的早,今日可算是见到个不一样的了——嘴硬,带刺,偶尔还会偷偷害个羞。
李庭霄是昨天才穿进这本虚构的历史小说里来的。
很扯,他一个出场费以百万计的世界顶尖雇佣兵,居然成了这本书里的炮灰王爷,皇帝的亲弟弟,煜王。
煜王李庭霄,为人阴狠毒辣,野心昭昭,因为暗中搞了太多小动作而惹皇帝忌惮,在跟这本书的主角勾结篡位时,被主角利用顶锅,最终被抄家流放,并在半路被主角灭口。
如今原主正带兵与北方的潘皋国交战,这场仗他大胜而归,因而成为人心所向,回都城后不久就将遇到他命定的主角,那个富可敌国的江南第一商。
他穿过来时,人正在跟敌国先锋将军追逐,两人顺着山梁一路追至苍茫雪原,一起在暴风雪中迷了路,又一起坠了马。
敌国将军白知饮坠马时伤了腿,在雪暴中陷入昏迷,按照原书,他本该趁机杀死他,这也是这场战役取胜的关键。
但是他没有。
既是取胜的关键,李庭霄当然不能让事态再按原书剧情走,否则不是有那个大病?
李庭霄利用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寻找避风港、生火取暖、荒野狩猎、驱逐野兽、救治伤员,两个人总算在潇潇风雪中一起活到援兵到来。
援兵自然是他李庭霄的援兵,而不是白知饮的,因为他压根不可能有援兵。
因为他是奴隶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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