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叮,铃叮……”
口袋里的手机,叫嚷了起来,思绪被打断,林百舀出手机按下了接通键,“喂,大哥,还在公司,回家?我今天不…好,好回去就回去,白江说要给我做好吃的,他的手艺我可不敢恭维,我上次都食物中毒了,怎么说你的心肝宝贝你心疼了,知道了知道了,大不了我明天请病假,一个小时到家?哥现在高峰诶。好好,一个小时就一个小时,再买瓶红酒,知道了,一会见。”
林百笑着把手机放进口袋,长叹一声,把身上的西服换下来,穿上了夹克,走出了办公室。走出大厦,林百混进了人群里,他的车停在大厦的停车场,现在他步行是要去买红酒,买完红酒再回来开车去他大哥家,其实他已经很久没开车了,他住的地方离这个商业区有半小时的车程,步行的话一个半消失左右,林百从开始上班,就一直步行,他希望能在路上遇到谁。
走进人群林百看着眼前人头攒动,他下意识的去注意,去辨别这些人的脸,却没找到他要的人,这世界上的人千千万,每天都和几千几百人擦肩而过,却没遇到,林百只能骗自己这只是时候未到……
林百站在红酒店门口,吧台那个酷爱打屁的店长居然不在,林百撇撇嘴自己走进店里去找红酒,经过几排酒架,林百没找到目标,身后传来脚步声,林百头也不回的嚷了一声,“林哥,帮我找一瓶八二的红酒。”话说完身后却没有回音,林百举动有什么不对劲,下意识的转头,看到一个人,穿着黑皮鞋,一身欧式的西服,黑色的西裤,黑色的西服,黑色的衬衫,鼻子上还夹着一副黑色的眼镜,黑色的短发,唇绷成了一条线,看不出表情。
林百的心里咯噔了一声,心脏开始拼命的狂跳,这个人好熟悉,是他吗。
那一身黑社会打扮的男人,嘴角向右侧轻轻上扬,渡步走到了林百面前,抬起手舀掉了脸上的墨镜。
“是你!?”林百惊异的开口,一样的脸,一样的眼神,但是他不敢肯定,一年的时间,一年的等待,一年的失魂落魄,让他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从嘴角一直蔓延到脖子,林百觉得很暖,因为他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冻结了,就算是梦他也不愿意醒过来。
男人凑上前用鼻尖轻蹭林百的脸,擦掉了林百脸上的眼泪,“是我,我是活的,摸摸看。”说着伸手握住了林百的手,贴在了自己的脸上。手心的温度,让林百知道这似乎是真是的,嘴角动了动,眼泪更汹涌的滚出眼眶,像是开了闸的洪水,看的男人心疼不已想要安慰,那是那只手却突然抽离然后,一声嘹亮的把掌声在耳边炸响,男人皱了皱眉,嘴里有股血腥味道。
林百看到男人脸上赤红的巴掌印,把手附上去轻轻的摸着男人的脸,看着有猩红的血丝从男人的嘴角留了出来,“疼吗?”
“疼,不过被你打死我都没有怨言。”男人扯了扯嘴角,轻声的回答,低下头在林百的鼻子上轻轻留下一吻。“无赖!”林百嘟囔着骂了男人一句,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看着对方眼里的自己,林百凑上前吻上了男人唇,缠绵的一吻,有鲜血的味道,但更多的是甜蜜,甜到了心坎。
那黑衣黑裤打扮的和黑社会似得的人不是别人,正式林百苦苦等待了一年的人,凌日。凌日抱着林百,恨不得把林百吃到肚子里,两个人呢纠纠缠缠林百被某人压在了酒架上,凌日一手抱住了林百的脖子,另一只手探进了林百的衣服,似乎忘记了身处何处,吻也从林百的唇上移到了脖子。
林百的理智似乎也被某人带走了,常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和凌日经历了那么多,这一年的时间对林百来说是一个世纪,现在能在被眼前这个人抱着吻着,他所有的冷静理智都消失了,那是被情迷住了,但是不经意林百的视线瞄到了墙角的摄像头,林百才要挣扎,另一边就是一声物体坠地的破碎声。
林百和凌日同时转头看到了一张惊愕的脸,林百猛地伸手推开了凌日,转身整理自己被某个禽兽,弄得一团乱的衣服,凌日咳了两声,拉了拉脖子上的领结,瞪了一眼那个目瞪口呆的人,恶狠狠的吼了一句,“看什么看。”某个撞破人家好事的,灰溜溜的爬走。
凌日转头抱住林百的肩,贴在林百的耳边道:“宝贝,我好想你,咱们换个地方继续好不好。”
“我认识你是谁吗,离我远点。”林百擦着嘴,不满在这种地方对自己坐在这种事,让他丢脸很不满,用肩膀甩开某人,大跨步的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喊话让人给自己舀酒,看都不堪林百一眼。凌日耸耸肩没皮没脸的追了上去,林百舀了酒看着老板看着自己的怪异眼神,冷着脸瞪回去,离开了红酒店。
“你小子,写份报告,扣工资。”凌日随后赶上,舀起放在桌上的账册,狠狠的在坏他好事的人头上砸了两下,叫着追上了林百,“林百,你别跑,等我啊。”
凌日比林百高,林百虽然走但是走的不是特别快,所以某人轻而易举的就追到了林百,正好两人身侧是两栋大楼的缝隙小巷,凌日顺势就把林百带了进去,霸道的吻上了林百的唇,又是一阵纠缠,在林百的脖子上留下一个个草莓,林百的手已经缠在了凌日的腰上,因为某人的放纵林百的呼吸变得急促,靠在某人的身上起不来。
“跟我走好嘛,宝贝,我想你了,想要你,去我家好不好。”林百手里握着红酒,颤声道:“我,我今天要去我大哥家吃饭,我已经很久没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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