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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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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到底哪来这么多稿要赶。你们新闻工作者不是最讲究时效性的吗,明天的事明天才知道,今天又怎么写得出呢?郑主编不会偷偷打着赶稿的名义给我写情书吧,现在是不是已经攒了一箱了?”秦霁渊凑到郑时朗的耳边,“哥,花时间写情书还不如花时间陪我,你说呢?”

郑时朗想说他实在是自作多情了,但无可否认的是自己抽屉里那几张写满对方名字的稿纸。他承认自己一走神便不由自主想起他,“秦霁渊”三个字比自己的名字写得还好看。

“哥,今天能不能不加班了?”

“让我看看,我的好弟弟给我安排了怎样紧急的行程,要让我推掉工作呢?”

“陪我,够不够紧急?”

说不急也已经晚了,人已经拐进秦府了。秦月缘难得在大白天看见自己的两个哥哥回家,来不及多问两句,秦霁渊也没多一个字解释,拿了两瓶酒便把郑时朗推进房间了。进门前还不忘举酒同月缘致意。

秦月缘翻了个白眼:“管家,帮我备车,我去找覃哥哥玩。”

想说的话太多,一时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秦霁渊把酒给郑时朗满上:“这次别想再浑水摸鱼了,总得同我畅饮一次吧。”

“秦少爷有什么话是非得把我灌醉了才套得出来的?”话是这样说,还是接下了酒,灌下一大口。入口才发现秦霁渊挑了几瓶度数最高的酒,颇有今天一定要灌醉自己的架势。

秦霁渊喝的不会比他少:“之前有,发现有的人灌不醉,灌醉了也套不出话,堪称我职业生涯的一大败笔。”

“那还真是不胜荣幸。”他要喝,郑时朗便奉陪,一瓶酒很快就见了底。下一瓶是红酒,酒红的液体在玻璃杯中摇晃,再想喝却被对方拦下来。

“郑主编量力而行,可别真喝醉了,毕竟郑主编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同我讲呢。”

上好的红酒应当是用来品的,而不是调情,郑时朗没来得及指正对方的行为,话就已经被对方的唇堵在喉咙里。红酒蔓上他的白衬衫,衬衫下的肌肤隐约可见。秦霁渊把他推到床上,利落地剥下他的衣服,在他众多伤疤里辨认了一番,才终于锁定打在右肩的那一枪。

“什么时候伤的?”

郑时朗击了击他撑着的手肘,秦霁渊便倒在自己怀里:“五年前,哪场仗记不清了。”

“老沈说你这只手差点废了。”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右手能干的事左手都能干。再说,这不是还没废嘛。”

右手能干的事左手都能干,除了开枪。本来不至于伤及神经,只是他侥幸脱险后在山林里绕了很久才摆脱追兵,又花了不少时间找大部队,因此耽误了治疗时间。从听到军医的那一句话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失去右手的准备。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把左手开发到了极致,就连写字都比右手写得更好看。唯独没有学开枪,或者说是还没来得及学,就被组织调到后方,为出国留学做准备。

他的自愈能力很强,右手最后还是保下来了。不过不能再干重活,不能再做精细度很高的工作——他的枪法变得很差,差点连枪都要拿不稳。但平日生活还是足够了,写点稿件总不至于出什么大问题,故而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伤。

秦霁渊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每一道伤口:“你这是打了多少年仗?”

“我八岁丧亲,九岁碰枪,十岁开始做些侦查的工作,至于什么时候开始打仗……记不清了,大抵是十一二岁吧。一直到五年前,不得不离开前线。”郑时朗的手从他的脸向下游走,不过片刻,对方的衣物就已经被褪了大半。

“你很想回去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郑时朗从对方的眼里读出几分落寞。

“很想,也回不去了。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特别不会撒谎,很不适合做卧底搞谍报。小时候撒过最大的谎是找借口翘课去摸鱼,鱼没摸到还被罚跪了一下午。我猜先生肯定看出我在撒谎了,但他还是放我去了……虽然也秋后算账了。”

秦霁渊心说你当然不会撒谎,认定不会说的话一个字都不提,一次又一次试图转移话题。不过……江南水乡的孩子,摸不到鱼好像也算一件糗事了。

针锋相对

终于抛却多余的戒备,可以完完全全把身心交给对方。高脚杯从床上滚下地,碎了满地,残余的红酒绽开,为他的喘息伴奏。爱意的潮涌翻滚,游走在两个人身上。最好的红酒合该用来调情,在对方的身上尝到最醇正的酒香,这样才催人醉。

秦霁渊听遍他身上每一处伤的故事,每天清晨准时领取只属于自己的早安吻。习惯有人同自己十指紧扣,习惯有人抱着自己入眠。安逸得以为可以就这样度过一生,可以把那些说不得的陈年旧事翻出来晾晾。连被拴在门口的那段回忆都可以当作谈资,看郑时朗又皱起眉。

“他还活着吗?”

“嗯……你说那个渔民?不知道,兴许死了吧。那么多年前的事了,不想也罢。”秦霁渊顺手拿起床头的书,那本他带回来的《死魂灵》。

渔民死了。秦霁渊不知道的是,刘生当上蛟龙帮二把手之后还回过一次家——那个早就泯灭于时间洪流的破仓库——他回去解决些陈年旧怨。

郑时朗手里是用来记随笔的笔记本,他睡前总要记点什么:“你怎么开始看这本书了?”

“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郑老师能看,我就不能看吗?难道这是郑老师和那个覃少爷的定情信物,我不该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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