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诺兰写了那个“想”字后,书页上迅速浮现了下一句话:如果你想找到你的过去,那么请按着我的话来做。
仿佛有一个人藏在书里,与诺兰通过这本书对话。但诺兰清醒地知道,书里什么人也没有,这些话都是造了这本书的人预先设想好的。
诺兰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有人能预设他的人生,正如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何会成为一名千面。他只能告诉自己,也许造了这本书的人是一位先知。
诺兰继续往后翻,一直翻到了最新的一页,那页写着两行字:
多伦,1772年,冬,开膛手。
是谁杀死了第八个受害者瓦多佛小姐?
这两行字早在1650年就显现在了书页上,那个时候这片大陆上还未有一座城名叫“多伦”。
但诺兰并不着急,他耐心地等待着,因为他知道这座多伦城会如书页上写的其他事物一样应验。他一直等到了十七世纪末,得胜归来的法力沙大帝将一座平原上的雨雾之城命名作了“多伦”。于是他启程,前往了这座“多伦”城。
可以说,从多伦城存在的那一天起,诺兰就生活在了这座城中。
他在多伦城中生活了七十年,终于在这个冬天等来了开膛手连环杀人案。
诺兰沉默地看着那两行字,黑莓已经帮他把羽毛笔蘸好了墨水,就等他把凶手的名字写上去,然后看这本书会给出什么样的指示。
诺兰接过羽毛笔,很小心地把费舍尔的名字写了上去。这本书的年纪很大了,每一页纸已变得黄脆,诺兰总担心他的笔划太重弄疼了它。
当羽毛笔的笔尖落在纸上时,诺兰听到了书本里轻微的咔咔声。那是齿轮转动的声音,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件精心打造的机巧之物。
当费舍尔的名字完整地写在了那行字的下方,书本内里的齿轮声突然加快了频率,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沙漏吸住了新鲜的墨水,不过两秒钟,勾勒成费舍尔名字的墨水便被吸食殆尽。
书页上空空如也,仿佛费舍尔这个名字从未存在。
黑莓瞪大了眼:“怎么会……”
诺兰早已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不是费舍尔。”
“那会是谁?”黑莓傻了眼,“难道真是那个博罗绒小姐?可是那位小姐又是谁呢?”
“诺兰,你心里有答案吗?”
诺兰沉默了。他心里有答案吗?有的。他很早以前就隐隐有了猜测,直到卢克送来了鞋印和簪子的照片,他才肯定了心里的猜测——他亲眼见贝拉夫人从瓦多佛小姐的墓中挖出了那柄雕花匕首。
他曾经也和黑莓一样苦思冥想,如果开膛手是女人,那么她该怎样撂倒比她更有力量的男性贵族呢?他想到了卢克说的细节,开膛手在开膛前总会给目标喂迷药。
怎么喂才能不被察觉又不落痕迹呢?
诺兰不禁想起起梦境中白薇的吻。最难消受美人吻,即使吻里有毒,也没有几个男人能抗拒得了,更遑论那群色令智昏的贵族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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