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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总会慢慢好起来的吧。”我问,小心翼翼的,“会么?”
“之前我养过一只猫,黑白相间,四蹄踏雪。它在我家里待了五年,然后有一天,它突然就走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跟它告别呢。后面的一段日子里,我都是麻木的。只是每天深夜下楼,在附近花园的一个个角落里找它、等它。也不敢大声呼唤,怕把它吓跑。这个举动坚持了足足有一个月。”他说,“所以生活对我来说,一次次也是这样的。我是真正冷漠的人也好,是热情过度的人也好,都是一次次的离别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说我习惯也好,麻木也好。”
我们各自轻松喝掉面前已经不太凉的啤酒,他说得有些动情,又起身从冰箱里拿出两罐。然后点起一盘蚊香,说是秋虫凶猛。一会儿房间里就弥漫起一股夏天才有的味道,像是上一个季节还弥留着迟迟不肯走似的。
“每次喝酒就难免想起我妈,她与我谈事,各种表情,但手里总离不开一罐啤酒。秋天时换成黄酒,冬天甚至是白酒。我爸不在的酒席上,她还会再问我要一根烟,定是要中华的。我外公一家都擅酒,从不用杯,都是劳动人民,只用大碗盛。黄酒就用铝壶烫热。一家人都是工人阶级,就出了我妈这么个医生。却也是个没素质的医生。但我的性格里多是遗传了她的豪爽。”大奇说着与我碰了下杯。我就笑眯眯地喝着,听他说话。这是我喜欢的喝酒方式,不急不缓,若身边有两三人絮絮说话最好。酒过三巡,身体慢慢放松,从耳朵到鼻翼都透亮发红,眼睛也湿润。一部分神经麻木不知,另一部分则一触即发。
“其实在我的脑子里,我已经与你喝过这场酒了。”他说,“你就是这般模样了,少女小渔一样。至少此刻我觉得你清纯至极,我对你也是真诚至极。”
“你喜欢什么酒?”他隔了会儿问我。
“入口甜腻的桂花酒,这是到北京以后养成的习惯。楼下杂货店就有,四块钱便能买回来的销魂物。”我说。
“我喜欢性格温和的黄酒,天再冷些,常常在办公室里开一坛分饮。”他说。
“在北京的时候,我常常一个人在家里喝多了,只好哭起来。”我说。
“我要是早与你相熟,就拎着酒瓶找你去吃铜锅涮肉,哭什么呢,大好人生的。这会儿北京已经开始变天冷了吧,再过些日子就该就着暖气喝黄酒了。”
“吃涮肉当时是在家围炉最好,再做两个凉菜。喝多了也不用担心,直接在暖气里睡过去。不管怎么说,我总是在想念北京。”
“你自己常做菜?”他问。
“刚到北京时,常有朋友来给我做饭吃。因为朋友是北方人,所以我最初学会的是打卤面,切黄瓜丝竟然也很在行。”我说。
“朋友是男的吧,做完饭也免不了要做爱吧。你再往下我简直要吃起醋来。”他插科打诨的,“其实我这辈子都没有吃过哪个女朋友主动做过的饭。前女友倒是做过一次,土豆炖牛肉,她的妈妈事先演习教授了做法,几乎做成半成品,连锅一起颤巍巍地端来的。”他说着,趁酒兴从角落里拿出小半瓶杨梅烧酒,里面的杨梅早就泡得没有了颜色,他手舞足蹈地说,“牛逼,这还是公司刚成立那会儿存下的呢。”然后找来两个刚刚洗过的杯子,摆在我面前,顺势与我接了个吻。
“我告诉你一件保罗先生的牛逼事吧,我从来都没有跟其他人说起过。我想他活着的时候大概不太想让其他人知道。”他说,“那年咖啡馆隔壁有间小画廊开张,我想不起来是几几年了。我在那个派对上第一次遇见保罗,他穿着件夹克,趴在张方形的桌子上喝啤酒。有人把他介绍给我,说他刚从印度旅行过来。他有些艰难地转过头来,喝得已经有些多了。那时候他的长相跟现在还不太一样,胡子刮得很干净,没有那么多的白发,虽然有些年纪,但看起来很健硕。”他顿了顿说,“他与我聊了会儿天,喝得有些多了,或者是嗑了药。他反复与我说起镇子边缘一条干涸的河,心不在焉的。”
“嗯。”我看着他,他讲起这些来竟然非常动情。
“那天我喝得可比现在多多了,我们俩等大家都散了,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喝啤酒。我才知道他上过战场。他的肩膀因此被弹片划伤,战地医生直接在锁骨上给他钉了几根钉子。之后他的右手手臂都只能小幅摆动。”
“那应该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他说他就此从未摆脱过噩梦,一做梦就不得不喝酒。喝酒能够消灭梦境。他的梦里都是血光冲天。据他家里人说,每次喝多了他就大喊,把枪放下。完全没法再在家乡那个小镇待下去。之后在朋友的介绍下去了印度。到了印度以后大失所望,说是坐在火车上疲劳至极,而周围拥挤着的都是当地人,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与他噩梦里的场景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待了五个星期以后决定来中国,就来到了这儿。”他停下来。
“保罗先生有多大年纪?”我问。
“不知道,从没说起过。总有六十多了吧。”
“真想不到。”
“其实那差不多是我们仅有的一次聊天,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得的心脏病,应该是在美国的时候。他说起之前去俄罗斯动手术的事情,我只以为是修理他的手臂,现在想想可能是心脏的问题。”
“后来呢?”
“后来你就来咖啡馆上班了,他就变成了那副样子。不过也可能一开始他就是这样的,从一开始我见到他,他就已经是那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像是从未能够从噩梦中醒来。到最后,其实是他自己也已经放弃努力了吧。”他说。
“你能告诉我变老是怎么回事儿么?”我问。
“空茫茫的。”他说。
“嗯?”我没听清。
“就是心里变得空茫茫的,像长了很多杂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他说,“所以要是早几年,我们能像现在这样坐在一起聊天喝酒就好了。”
“嗯。”空茫茫的,默念了一下。
“你呢,你在北京爱着谁吧。”
“我总是在北京爱着谁的。”我开玩笑说。说完我们都笑起来。
“你迷死人了。”他说,望着我,然后闭上眼睛,又睁开,继续望着我,“我这个人激情四射,旱涝不匀。你以后就知道了,我碰到什么人都不怕,都立刻能克敌制胜。但是一个人的时候就难说了,我就是那种,即使再与你热恋,只要你一走,心就立刻瓦凉瓦凉的。”
“那你不是整天都瓦凉瓦凉的。”
“不瞒你说,每次去按摩,服务生都会说,先生,麻烦你拳头不要捏得那么紧。在睡梦中,我也是紧紧攥着拳头,攥到发痛。”他顿顿说,“自己在人背后是软弱的,没有安全感的,在人面前或许就有些矫枉过正起来。人嘛,常常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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