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均是温和而自持的,陈钦是严肃而冷静的,两者都让人畏惧。
傅祁和孟厘是邪气的,但是他们的邪气各有不同。傅祁的邪气带着点朝气,无伤大雅,让人心生欢喜。孟厘的邪气是痞痞的坏坏的,让人想堤防,又讨厌不起来。
就像孟厘现在,他虽然不笑了,也依然一股酷酷的邪气。
“我需要三种模特类型,其中两种已经有了模特人选,你还要找一个民国风情的模特给我。我的模特不能是明星,专业模特也不行,必须是新面孔,她只能穿我的设计。”他意有所指的瞟着我,对程均说:“前两个模特人选也得由你搞定。”
程均不置可否:“她们是谁?”
孟厘指着我:“这位……”他拖长了尾音,又勾起嘴角,“还有沈蕴。”
被孟厘瞧上,原本我应该受宠若惊,可在这之前,我下意识的问:“你也认识沈蕴?”
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认识,我们是高中同学。”
这个答案太简单,我心里唯一的想法却是她认识程均比我早,一时哑口无言,之前对沈蕴的好奇通通没法问。我只听见程均的语气带着些不可置信:“你没开玩笑?”
孟厘反问:“你怀疑我专业的眼光?”
程均很坚决:“沈蕴可以,但她不行。”
我一惊,凭什么她可以而我不行,于是我脱口而出:“我也可以。”
程均有点无奈,他看着我:“别闹,当模特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程均,你居然把她当小孩子一样!”孟厘啧啧叹着,同时他的态度也很坚决,“三个模特缺一不可,我必须要她,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眼里的光是挑衅的,这意思分明就是答应就成,不成就走人。
程均皱眉:“她什么也不懂,不会是一个好模特。”
孟厘毫不在意,他说:“她不需要懂,好模特是与生俱来的,身材气质相貌,她都有。”
我脑子一热,说:“不懂我可以学啊,孟厘,你会教我吧?”
孟厘眼里有一瞬的愕然,他点头:“当然。”
其实当不当孟厘的模特无所谓,其实沈蕴可以而我不行也无所谓,我一定要坚持,不是为了赌这一口气,我是真的想帮程均。只要是我有的我能给他的,哪怕是绵薄之力,我都想要伸出手试试。因为这样至少能证明,我待在他身边,不是无理取闹不是死缠烂打,我是有资格的。
在我坚持要当孟厘模特的时候,我脑海里同时还浮出了泥鳅的脸。她撑着一把米白的直把镂空小尖伞,身上套着剪裁合体的高开叉灰色旗袍,脚上蹬着一双小尖皮鞋,卷发妥帖的拢在后背,她一步一步婀娜的走在绵绵细雨中,风情万种。
我有了主意,“民国风情的模特,我可以推荐一个人,她很合适。”
程均和孟厘同时看着我,我从手机里翻出泥鳅的照片,把屏幕摆在两人眼前,“喏,就是泥鳅,她叫黄汀,她是我见过穿复古风服装最好看的人。”
孟厘突然一把拿过我的手机,他仔仔细细的端详了半天,还给我:“看照片确实不错,把人约出来我瞧瞧。”
我偏过头看程均,他对我点头。我回过头,答道:“可以。”
约泥鳅出来是程均打的电话,他同时约来的还有沈蕴。孟厘是公众人物,夸张的大墨镜遮住了他大半张俊脸,满头金发藏在帽里,全副武装后能瞧见的只有他上挑的嘴角,真是邪魅。
我们去了名字叫十年的酒吧,文艺又怀旧的字眼,在我听来还多了点伤感。岁岁与年年,朝朝又暮暮,一年又一年。
我感受着酒吧里嘈杂的笙箫欢乐,五光十色的夜晚,披着斯文外衣但本质疯狂的男人女人们,程均不着痕迹的把我护着,让我想起了那个啼笑皆非又意义深刻的晚上,以及那晚上的男孩。
陈钦管的严,我去酒吧的次数屈指可数,而真正意义上认识程均那天,是陈钦第一次带我去酒吧。
去酒吧那晚是在大二结束的暑假里,那时九州城刚开始名声大噪,他带了员工去酒吧庆祝,也顺便带了我去。我跟着陈钦走进酒吧,灼灼酒气扑面而来,我忍不住掩鼻,金属气息极重的音乐震得我耳膜隐隐发痛。面前是五颜六色肆无忌惮的人群,身后是跃跃欲试却克制的九州城员工,清脆的酒杯碰撞,大声的笑闹,因为夜色的掩护,所有人都撕开了白日里的衣冠楚楚。
所谓庆祝,便是敞开喝。初开始,因为有陈钦在场,他们都不敢太过放肆,也不够畅快。酒过三巡,他们纷纷大了胆,酒精真是个好东西,刺激又麻醉,辛辣又灼人。渐渐的,灌陈钦的人也多了起来。大家都说一醉方休,不醉不归。
陈钦酒量是很好的,家里酒窖中味道最劲的百年老酒他都能整上一瓶,且不醉。我听别人说喝酒上脸的人一般酒量很好,但还是有例外,比如陈钦酒量好,但他不管喝了多少都能装出滴酒未沾的清明。我不行,我上脸,也真的喝不了几杯。
早在那时大家就知道我是陈钦捧在手心里的宝,所以尽管酒色迷人,也没有人敢来请我喝一杯。我自个儿喝了两杯冰啤,感觉特别没劲,趁着陈钦不注意,偷偷的溜出了包间。
那时那刻的酒吧于我而言,虽然不太喜欢,但终究是好奇的。
只喝了两杯双颊就已经微微发烫,我脑子里是清醒的,目不斜视的穿过一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我坐在吧台前,随便要了一杯酒,观赏着调酒师花哨利落的动作,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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