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扁扁嘴,“程均,留疤好难看。”
他摸我的头,“不难看,这段时间给你做的菜没放酱油和姜,你放心,疤痕不会太明显。”
我嘟囔:“但还是会留疤啊!”
他失笑,一本正经的说道:“没关系,我不嫌弃你。”
“可我嫌弃自己。程均,以后都不能穿露脖子的衣服出门了,我感觉再也不会爱了。”
“真的有这么严重?你给我看看。”
我仰着脖子伸了过去,“你看吧,还挺长一条,是不是很明显?!”
程均认真的盯着伤口看了一会儿,他的目光有些烫,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这截脖子都要烧起来一样。他突然凑过来吻住它,脑袋也随这个动作抵着我的下巴,因为毫无预兆,我一时呆住了。直到疤痕处一阵酥麻中带着微痛的温湿触感,他在那里舔一下轻咬一下,电得我一阵战栗。
我语无伦次,“你……你在干什么?”
他连头都没有抬,来来回回细细的吻着,瓮声瓮气却理所应当的说道,“除疤。”
呃……什么逻辑啊?!这种除疤的方法应该没有用吧!!
反正程均不嫌弃它丑,被他调戏了一番后,我神清气爽安安心心的出了院。泥鳅提醒我可以做除疤手术,我打算回去观察一两个月,如果实在消不了就去给脖子做一次美容。走之前去和沈蕴打了声招呼,她伤的比我严重,还要留在医院静养。
十二月末,已是寒冬料峭。天色一日比一日暗沉,乌压压的云层笼在上空,却始终不降雨。c市和a市最大的相同点恐怕就是冬日的雪,我清晰的记得上一次落雪是八年前了,由于全球气温变暖,这两个城市下雪的概率一年比一年小。
壮观的雪景我倒是见过。头天突然纷纷扬扬洒落,像飘飞的小白花儿,荡悠悠的好看极了。一夜醒来后入目的是白茫茫的一片,四周仿佛拉起了白色的帐篷,盖满了所有景物,银装素裹,美不胜收。
不过让我印象最深刻却是一场小雪,甚至连地面都没能掩盖,一脚踩下去,雪花儿就化了。但毫无疑问,这种雪景也是极美的。
第一次单独和程均出去玩是在三年前,那个冬天约了他陪我去看雪,在a市一个县城的小边镇,叫做丁山。丁山山多,地势陡峭海拔高,正因为它的地形,每年冬天至少会有一场雪。好几年没有见过a市的雪,一听说有这么个好地方,我心痒痒的,慕名而去。
我们是自己开车去的,市区到丁山不算太远,三个多小时的车程。一路过去,越靠近目的地山峦越多,两边绵延起伏,忽高忽低,恍如闯进了原始大森林。我们的视线被雾罩遮住,只觉得前方越发神秘。
到了丁山镇上,发现真的有雪花飘落,但稀稀落落,像蒲公英一样轻飘飘的绒花儿,掉在地上瞬间消失。雪下得很小,我多多少少有些失望,程均去和当地的居民交谈了一番,回来笑意满满的告诉我:“如果我们运气好一点,真的能见到大雪。”
按着居民给的路线去,越往上走地势越高,弯弯绕绕,三十分钟后终于到了他们说的尖峰顶的山脚。其实这里的雪已经比镇上大的多了,两边的山林穿上了轻薄的白纱,原本的深绿在下面若隐若现。
因为听说越往上走雪下得越大,我们索性给了钱在路边一家居民的坝子里停好车,沿着石梯向高处进军。果然不假,温度越来越低,稀疏的绒花变得密集起来,最显而易见的,是铺在周围的雪,虽然算不上厚,倒也很美。
惊喜的是竟然在一处崖壁上找到了参差不齐的亮晶晶的冰柱子,也可以说冰锥子,我当下玩心大起,小心翼翼的跑过去扳了一根玩。捏在手里真的会有一种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冷意从手掌心一下子传输到血液里,刺激得很。
我问程均玩不玩,他忙着拍照,摇摇头拒绝了。等到我玩的差不多的时候双手已经红透了,好像被冻得没什么知觉,我哆哆嗦嗦的搓手呵气,叹道,“哎呀,冷死我了……”
耳边是程均愉快的笑声,那时候他还是个男孩子,声音清清爽爽的,“小君,把包包和右手给我,左手揣在衣服口袋里。”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那时候是我单方面对他有意图,激动的红了脸,犹豫着是要矜持一点呢还是果断占他便宜呢?我还没想好呢,程均突然拿过我的包包挂在胳膊上,把我的左手塞进荷包里,最后抓起我的右手放进他自己大衣口袋里。
他的手心好烫,像有一团小火苗在烘烤,暖了我的手。
“暖和了些吧?”他偏过头看我,眼里一片纯净。
“暖和,暖和了好多。”我连忙点头,心里更是沸腾不已,第一次和他牵手……牵手了……
他笑:“那就好。”
其实这样牵着爬石阶有些不方便,但我们都没有提出把手抽出来,我心里喜滋滋甜蜜蜜的,任由他牵着缓慢的继续往上爬,最后停在了一大片杉树和松树林的路边。
怎么形容这种景象呢?一望无际的高高低低的浅白色,树枝上压了小指甲盖那么长一截厚度的雪,因为杉树和松树是针叶,看上去像是树上长成了变异的雪花,很有美感。
虽然我们的运气并不是很好,最终没有见到白雪皑皑的奇观,但也满足了。和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所有景色都很美,并且,我们还牵手了。
一想到三年前不能算作约会的赏雪,我嘴边牵起一抹笑意。那时候我对程均的觊觎之心昭然若揭,他不排斥我,却不和我在一起。我对他而言应该就只是一个女性朋友,牵手在意料之外,果然一下山他就放开了我,好像什么也没发生,嗯,他就只是给我取点暖而已。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无能为爱+番外 破晓/小春天 冉冉+番外 极道武夫:从横推聊斋开始无敌 我要你过来 重生了谁还当明星 小把戏+番外 向着明亮那方 愚梦国度+番外 没有你我不习惯+番外 小玩意+番外 御灵境主 你的男友是个渣+番外 一朵野花 闹喜+番外 民国罗曼史 相对解法 神工开物! 妖有千劫 明日相逢
当第一束月光照耀在大地上,从昏暗的月光里站起来十二使徒。巫师,言灵,银蛇,巨人,瘟媒,活尸,骑士,炼金师,德鲁伊,邪神,血族,狼人。漫漫长夜里,谁是猎人,谁是祭品,谁是主宰,谁又是仆从?狼人的爪牙,如此锋利,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手套。血族的蝠翼,遮蔽街道,多么适合做我的巫器风衣。邪神的权杖,浸满鲜血,多么适合做我的巫...
松软的戚风蛋糕酥脆的牛角面包可口的慕斯蛋糕蓬松的手撕面包网红的脏脏包。甜的咸的,酥香的,口感饱满的。种种精致诱人的面包蛋糕似乎都能从这一家小小的烘培坊找到。这是一个关于烘培的故事。阅读指南...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穿越一人之下,成为张之维的师弟,张太初开局觉醒众力仙途系统,只要猛收弟子,就能反馈修为。然而碍于本身狂暴的性格,张太初却无心收徒,只靠天赋便修到人仙之姿,更是在得知张怀义被逼叛逃,田晋中被废后暴怒下山。张太初凭什么拥有无敌于世的实力,却要在乎世人看法?我就是要给老田报仇!凭什么大耳贼要回龙虎山,师父才能保他?天师在哪,此地便该是龙虎山!于是,张太初一人一剑,直接杀穿异人界,更是在关山峡谷约战天下异人,亲手灭杀各大家族,结束了甲申之乱!直到罗天大醮开启,天下异人再聚龙虎山,师兄张之维才意识到,这位杀神师弟七十多年都从未改变性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