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被沈雁清抓了腕不得往前。
“尝鲜?”
沈雁清琢磨着着这两个字,微笑着抬眼,“刺史大人不妨有话直说。”
沈雁清笑意浅浅,态度温和。
江南刺史色胆包天,被沈雁清的表象迷惑,直咽口水,“沈大人这小奴长得真是.....若我能与他共度一夜春宵,少活三年也值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被剧本组包围,但不死 边缘少年 我死遁后,傅少让白月光陪葬了 彪悍的人笙不需要解释/奈何萌徒是大神 只因太过深爱 回到过去变成猫 车站 三朝书 觉醒白死神,捡到双人格魔裔少女 花羡人间四丁目 院长大人要折花 这女主能处,有事真上 在末日游戏种田的只有我? 驯野 插翅难飞 牛顿降生大明朝 国宝级姐姐 闪婚后发现老公是首富大佬 相思长梦河 重生八零之发家致富养崽崽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