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敏的初恋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地壳运动,内里山崩地裂,岩浆喷涌,但表面上却处之泰然,静得可怕。暗恋者因为自卑而饱受酸楚,但这种独角戏的折磨也成为了孤芳自赏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猫猫的游戏,只要压抑着,不被对方发现,那么暗无天日的情绪中就有一丝隐秘的欢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总要有丑陋的,苦痛的,破茧而出的过程。
此时此刻的程思敏已经不屑那种回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气,想光明正大的向时应表达喜欢。
电梯在12层打开,金刚打着哈欠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门回家,程思敏朝着1202的方向挥挥手道别,应该让时应回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没有,反倒带着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过1201,时应踉跄了一下,回过头提醒程思敏。
“我到了。”
钥匙插进锁孔,程思敏扯着时应的领带在他脸颊上迅速亲了亲。
“醉得很厉害吗?”她小声问。
不要他回答,又补了个陈述句。“楼道里有监控,邀请你来我家接吻,谈恋爱的那种吻。”
时应反应慢了半拍,还没明白程思敏答应了什么,摇晃的视线里,只见她的手腕轻轻一转,面前的门开了,他像是被吸进了时光隧道,连拉带拽地被程思敏按在了门后。
第54章露珠玫瑰
身后的防盗门冷硬,但面前的程思敏像只滚烫的小老虎,她垫着脚奋力往他身上扑咬。
脖子被领带扯住,迫使头颅向下,密集的亲吻像是倒灌的雨,从下至上,随着濡湿的声响,“啪嗒”“啪嗒”洇在粉色的双颊。
程思敏吻他的睫毛,吻他的眉骨,也亲昵的啄吮他的下颚与耳鬓。
还嫌这样温柔的雨滴不够浸湿他,又急急地扯开他的领带,用手指抚摸他凸起的喉结。
直到他整张脸都在温柔的狎弄下漾出湿漉的水意,鲜活,艳色,像油画里,少女手中捧着的露珠玫瑰。
时应靠在门上,双手垂在身侧,弯着腰,接受程思敏的索吻,四肢百骸都酥软,程思敏嘴唇到过的地方,都像是被浸在热水里。
可皮肤上湿感越重,口中越觉干渴,不得不伸出右手,从完全的被动中主动托住她的脖颈,牵引她把口中的更柔软的东西赠予他。
手指插进厚重的发丝,带了些力气,一只手不够,另一只手捧她的脸。
他说“抬头”,她照做,他说“张嘴”,她依然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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