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第54章(第2页)

“我们是在大约2月中旬前往阿富汗的,经过日本冲绳的美军基地,转道到了阿富汗的坎大哈。在那里,美军和盟国部队刚刚击溃了“基地组织”的阻击,占领了坎大哈。“基地组织”逃到了靠近巴基斯坦的沙希德峡谷,准备重新集结,美军培训了“北方联盟”的阿富汗士兵,而我们作为盟军部队,和澳大利亚,英国,德国还有一些北欧国家的部队协同行动。”说到这里,高斯林突然转过头,微笑着道:“我们在坎大哈遇到了英国的特种空勤团,我想你听说过这个名字吧?”高斯林对着驾驶座的反光镜说道。

“知道知道,”陈默连声说道,声音显得很是兴奋,“那是世界上有名的特种部队,以最严酷的训练著称,也是世界上第一支现代意义上的特种部队。”

“英国人一向傲慢,特种空勤团的人更是如此,他们目空一切,当然,他们也有这一份资本。我们从未经过实战,这次联合行动,也是加拿大第一次派出特种部队作战的行动,我们被人知之甚少。所以,特种空勤团的人放出话来,如果开始联合行动的话,他们要么单干,要么和澳大利亚特种空勤团一起行动,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我们在坎大哈的营地待命,一呆就是两个星期。阿富汗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北风,好像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战争的原因,吃的也不好,食品供给十分缺乏,而且唯一的肉类是羊肉,膻味极重的那种,吃那种羊肉,会让你连昨天的晚饭都吐出来,乌尔都语对于我们好像是一种嘈杂的咒语,听当地人说话我都会有一种头痛欲裂的感觉。但这都不算什么,对于我们来说,最煎熬的,是漫长而毫无消息的等待。别的国家的部队多多少少都参加了一些行动,唯独我们,一直在待命。我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显示出了不同程度的焦躁不安,而同时,也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幸运感,好像就这样一直到战争结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蒂姆,一直保持着他的乐天派,和每个人说着自己要带一只阿富汗羊回魁北克老家的笑话。只有一次,他在和我站岗时,望着营地上空,那令人目眩神迷的星空,抽着烟问我:‘博迪,你说这场战争,我们跨越了整个太平洋,离家几千里之外,和一群说话我们完全听不懂的人打仗,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无法回答他,因为我从来不问自己为何而战,因为我觉得所有的理由都像我父母离婚的理由一样可笑。我爸只是告诉我她回家看看,你长大了就懂了,女人总是想要回家的。他就像糊弄一个三岁孩子一样地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所以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理由,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都是要用死人来证明对错的,如果真的说要为什么而战,我是为我自己,为我活着而战。”

“我记得我当时说我没有家,军队就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兄弟,我只想让我们活着回家。”

“蒂姆笑了笑,他一反常态地没有聊起要给我介绍他的表妹,而说他最想的,就是回家退伍,娶一个自己一见钟情的姑娘,然后生一堆小蒂姆,要六个,我要组建一支蒂姆冰球队。他笑着说道,都是卷毛,有着人见人爱的烟色眼睛,还说要去看rodstewart的演唱会,我可是他的头号歌迷,或者让我的孩子组建一支乐队,反正要生六个。说着说着,他突然说了句脏话,然后就哭了。”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样,我以为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想说句笑话,但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他默默地擦干眼泪。他问我,自己是不是很丢人?我说我也哭过,在离开加拿大的那一晚,我觉得那时我就像是一个孤儿,但是他救了我。”

“蒂姆看着我,说了一番话,我到现在都能清楚地记得,他说话时的语气,黑暗中传来的凄厉的北风呼啸的声音,还有他身后城市模糊的剪影,以及那一片无语而璀璨的星空。”

“如果你被俘虏,被审讯折磨,被一枪打死,被人用刀子捅死,或者踩上地雷被炸死,总之你死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你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除了那些在魁北克的某个晚上,某个不知名的酒馆的电视机前,看着冰球比赛的人们,他们也许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会不经意地问起,你还记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吗,嗯,他咋地了?死了吧?我想.是不是?问问休,也许他知道。那个人隔着长长的吧台,大声地喊道,休,你知道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一头卷发的那个?爱唱歌爱打冰球的那个?这时,那个留着土耳其式大胡子的酒保,会不在意的摊摊手,做个他不知道或者是确认的手势。然后那帮喝酒的人互相点点头说,他大概是死了。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提起你的名字,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没有人再会记得你,在这异国他乡。蒂姆轻轻地说道。”高斯林说完,轻轻地闭了一下眼睛。陈默和lily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若有若无的颤抖。

车里陷入了一阵沉默,陈默放慢了车速,摇下车窗,阳光直直地照进来,温暖地照在每个人的身上,脸上,车座上,还有高斯林黑色的军用背包上。

高斯林看着背包,继续说道:“说完,蒂姆开始哼起一首不成调的歌,那是一首rodstewart的歌,歌名好像叫做《心的节奏》什么的,他很喜欢,但是从来都是哼着曲子,却不唱歌词。”

lily问道:“歌名叫什么,你再说一遍好吗?”

“心的节奏,或者跟心跳有关的什么意思,是rodstewart很出名的一首歌。蒂姆有事没事总爱哼着这首歌的调子,后来我们大家听熟了,也会哼两句。”

“那次的谈话我记得很清楚,因为就在蒂姆和我说过这一番话第二天,我们接到了命令,让我们参加在沙希德峡谷的‘蟒蛇行动’。”

陈默一下回过头很认真地对高斯林说道:“是那次在阿富汗规模最大的军事行动吗,大规模空袭加山地战?”

lily使劲拍着陈默的肩膀,说道:“好好开车,看前面去!”她没好气地说道。

高斯林点点头,他看着陈默和lily,很认真地解释道:“其实关于这次行动的详细信息,你们在网上都可以查到,也能找到我们部队的名字。”

“那你们参加战斗了?你是狙击手对吗?”lily的声音忽然变得飘忽不定起来。

“是的。”高斯林等了一会儿,好像是在想着lily问话的意思,他简短地回答道。

车里又陷入了一片沉默,所有的人,都在想着lily想问而没有问出口的话,“那,你杀过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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