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朝兮已经有些年没下过墓了,且尸胎这东西也不常见,他的确没怎么跟这玩意儿交过手,骤然对上,难免应对不及。
但好在,这东西只是长得吓人,度和力量都跟千年血尸什么的没法儿比。
刀刃楔进了尸胎坚硬的头盖骨里,卡在中间难以推进,朝兮索性顺势将尸胎整个按在地上。
这时,身后不知道是谁丢了一把登山刀给他,他没多思索,掣刀在手,直接将那尸胎相对脆弱的下半截身子大卸八块。
浓稠腥臭的血液四处飞溅,虽然没什么毒性,可黏在衣服上实在不好受。
朝兮把短刀拔出来,从尸胎身上撕下一块烂布擦了擦,才站起身,转头看向背后。
别人不知道,反正吴邪是看傻了。
他更加确认了刚才的念头,即便是古代皇陵里会出现俊俏的小郎君,那小郎君不是妖精变的,也必定是喊打喊杀如砍瓜切菜的“鬼见愁”。
这人一手一把刀,衣服上都是污血,原本俊美的脸上也沾了血,可偏偏,那双丹凤眼清清冷冷地望过来时,吴邪就被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丽震撼得透不过气来,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有爷爷的话语在盘旋。
很小的时候,爷爷曾经跟他提过一嘴,让他以后长大了,要小心生着丹凤眼的人。
吴邪当时很是不解,问:奶奶不也是丹凤眼么?
说罢扭屁股就要去跟奶奶告状。
然后爷爷就一把逮住了他,神神叨叨地念诵:兔崽子,我还没说完呢!女人生丹凤眼是倾国倾城,男人生丹凤眼才叫祸国殃民。一个不小心啊,就会让人把魂儿都搭出去。
此时此刻,吴邪才知道,爷爷说过的话,总归是有些道理的。
虽然也不是全都对……比如小哥也是凤眼,但小哥那样的人物,你很难说他算人算神,祸害也祸害不到普通人。
而眼前这一位,算是把“祸国殃民”几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了。
脑袋瓜里一股一股的胡思乱想,紧接着吴邪瞧见那人举起还算干净的袖子,蹭了蹭脸上溅到的几滴血。
王蛇揉着腰眼子凑过去,皱着眉苦笑:“老板,我反应不迟钝,其实你喊一声我也能躲开的。”
朝兮凉飕飕地瞥他一眼,道:“我要是不把你踢开,你刚才就又要开枪了吧?在这种地方,枪声会引来比这更可怕的东西,我没照着你后脑勺踢过去就算给面子了。”
王蛇自知理亏,没言语。
没法子,他们做佣兵的都习惯了把枪当半条命,开枪已经成了条件反射,根本来不及思考。
下一秒,他就被朝兮缴了枪。
朝兮拎着血淋淋的登山刀,看看对面问:“这是谁的刀?”
一直沉默不语的老头子伸了手,朝兮把刀丢还回去,道了一声:“多谢了”。
没想到这老头子眼神不好,反应却比年轻人还机敏果决,应该是道上有名的老瓢把子了。
这个小插曲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吴邪等人对朝兮的态度。
因为朝兮不仅杀了大头尸胎,还二话没说救下了他们的同伴,至少在这种情况下,值得冒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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