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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活了上万年的老精怪,懂得一个道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她明明很着急完成任务,却能够耐住性子,从小事做起。这是个可以做成大事的商人。怪不得她身上的财气那么厚重。
秦无双摸摸下巴,没有第一时间答应,阎王有些着急,生怕她不答应,“我之前小看你了,是我不对。但是真的不能改变历史。要不然上神会发现的。到时候我俩都得遭殃。”
秦无双到底还是答应了。关键是她不答应不行,神仙可以时光逆转。
阎王见她答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许是她态度好,他也真诚给她出主意,“虽然我答应保护你,但是我又不能时时刻刻跟着你,我总有打盹的时候,你自己得争气点啊。你说你买那枪干啥的?摆设嘛。那几个贼可都是冷兵器,你可是有枪的,你给他们一人一个biubiubiu,他们就全完了。”
秦无双觉得他说得也太简单了,“我又没杀过人,我过不了心理那关。再说了,他们只是小偷,偷东西而已,又没想取我的命,我直接要他们的命,是不是太残忍了?”
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如何能轻易收割别人的性命。她不敢,也不愿。
阎王被她打败了,那双漆黑的瞳仁盯着她半晌,“我知道你生在和平年代,但你要是一直这么善良天真下去,我怀疑你能不能完成任务?”
这个乱世人命如草芥,秦无双知道,但是她毕竟没见过真正的乱世。她没见过谁杀人,没见过死人,她的感官就不可能跟其他人一样。她摸着枪,承认自己的不足,“我没有开过枪,万一打不准伤了自己怎么办?”
阎王蹙眉,胸膛一股怒火想发又发不出,就在他憋得脸红脖子粗时,秦无双又立刻补充,“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练的。”
就算不想杀人,当别人想要杀她的时候,她也能打伤对方,让那些人伤不了自己。她还是很爱惜自己的小命。
阎王对她的妇人之仁不怎么相信,“你怎么练?”
秦无双想了想,“我打算明天去乡下,找个僻静的地方。”
在城里练枪肯定不行。很容易引起恐慌,只有去乡下才能掩人耳目。
阎王见她有所行动,虽然对她的妇人之仁不满,但也知道劝不住,只能随她去了。
当天晚上,秦无双回了趟现代,把玻璃给换成了防弹玻璃。原本她想给自己买身防弹衣,可是搜了下淘宝,居然只卖防刺衣,老式的防弹衣居然有20斤,新式的防弹衣她买不到。她不可能穿着20斤的衣服行走,只能放弃。
买完玻璃,她就回了民国。
翌日,秦无双吃完早饭,刚准备叫一辆马车去乡下,谁知村长先来找她了。
跟他一块来的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戴着瓜帽,后面还有清朝时的长辫子,穿着也是清朝服饰,上面暗红色铜纹丝绸马褂,下面是黑色丝绸长裙,黑色的布鞋。
走路时抬脸看人,一副拽得二五八万的样子。
这是秦无双头一次从现实生活中看到了地主阶级。
村长给秦无双介绍,“秦小姐,这是我们村的张地主。家里有两百亩地。他家也养了好几头猪,想卖给你。”
秦无双懂了,冲对方拱拱手,“要的。”
张地方终于低下那高贵的头颅打量秦无双,眉头皱紧,又看了眼她身后的苏锦绣,眉头皱得更紧,他不屑地哼了一声,展开扇子扇了扇风,“我不跟女人做生意,把你家掌柜的叫出来,我要跟他单独聊聊。”
秦无双不软不硬道,“我没男人。”她不是很喜欢这人嚣张态度,扭头看向村长,“正好我也有事要找你。没吃早饭的话,留下用顿便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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