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三千大中小世界
在现实空间中,无论天界、地府、远古之神、平行世界、外星界、人造人界、人工智能界是否存在,在所有世界里自然界最大,其次人、其次人的领域。
从人的角度看,人是大世界,其次是人看到的一切。从书的角度看,书最大,其次文字、图像、声音及其代表物。从法杖角度看,法杖创造世界的方式最大,其次是创造的内容。
每一部文学作品中都有各自的天地,所以有设定集,每部作品都存在自然、人物、领域。
从自然的角度看人,是道。从人的角度看自然,是拟人。以道的角度看世界,你会现世界不止这么大。
世界可以很小,也可以很大,可以以小见大,也可以以大见小。因为看到优势的方面而乐观,因为看到劣势的方面而悲观。
卫宫士郎和吉尔伽美什对垒,卫宫士郎说,你是王而不是将,纵使你拥有天下的财宝,可你却无法运用自如。吉尔伽美什仰天大笑,是又如何,我的兵器库是最完美的,看到这么多兵器同时投出,任何人只会无力和颤抖。卫宫士郎说,俗话说贪多嚼不烂,在你身上最合适了,与其拥有全世界,不如像将一样操纵好一个小世界。吉尔伽美什说,你只是个赝品,没资格教训我。卫宫士郎说,我就是你的克星。说着,把吉尔伽美什的宝具同时投影几份,尽管每一件只有六成匹配度,但却以压倒的数量击败吉尔伽美什,吉尔伽美什在难以置信的眼光中消失。
朱元璋和刘邦大战,朱元璋胜。朱元璋说,我那个时代有阴险狡诈的敌人,也有足智多谋的战友,这个时代注定精彩。刘邦说,我那个时代只有一个有勇无谋的项羽,真想去你那个时代看一看,结交更多名人异士,与各位英雄豪杰把酒言欢,是人生一大乐事。酒逢知己千杯少。朱元璋说,传闻汉高祖刘邦擅长用人,用人的前提是容人,与人相处不在乎芝麻小事求同存异,每个人来自不同的环境,所以跟每个人都能学到不同的东西,所谓知人善任。你我处在不同时代,我们都曾希望以一己之力奠定江山,在临终之时选定能臣辅助下一代,谁知江山易主,几度沧海桑田后人事全非,自然之理人力不能撼动也。中华文明流芳百世而又推陈出新。在历史长河中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唐玄宗是个多情的皇帝,他有三十个儿子,晚年时却独宠杨贵妃。他的世界很大,有江山,有其它女人,他的世界也很小,只有杨玉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万里锦绣江山,岂会知一女子之心,在女子眼中他只是普通的夫君,而不是皇。
当我们心情开朗时,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静时可听一片落叶。当我们心烦时,纵是良辰美景亦不容于心。当我们静心做一件事时,任世间喧嚣,只守一片宁静,当我们做大事时,统筹帷幄,纵观全局。
心是怎样世界就是怎样,在心理学中我们会有视觉上的错觉,本来相同的双线我们会看成一长一短。正是由于心理我们才会有丰富的世界,毕竟世界只有一个,而内心的感受可以精彩纷呈。王守仁有一诗和心理学的视觉一样说明了近景显大远景显小的心理,这就明白了为什么两条横线会有长短的错觉。
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有自己的责任,不是悲天悯人的救世主,我们只要关注自己的小世界,完成自己的使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只是心烦时,我们会旅游,看看大自然的伟大自身的渺小,看看书豁达心情,无论原始的莾荒,古代的繁复,现代的简约,明白人只是匆匆来世上一趟,心中变会开朗。
喜欢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请大家收藏:()穿越三千世界后我成了神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乡医不好惹 疯批人设不能崩 辅帝阁 假千金直播种田修仙 夏凉凉柠檬 夏日烟火 七零军婚,锦鲤娇女惹得冰山大佬夜心慌 炬火 怪物们的万人迷npc 桔梗与玫瑰 舒先生的棉花糖太甜了 从融合水熊虫基因开始进化 Alpha恐惧症[ABO] 这界的高手都是他徒儿 再偷一个吻 杀过的白月光来找我了 攻略的NPC是戏精仙君 我在生存游戏撸猫成神[星际] 归虚 重生断绝亲缘后,全家都疯了
本文文案为了拯救一些崩塌的小世界,星际修复系统被制造了出来,选择合适的宿主拯救小世界的主角。但是第一界面暴力毒舌aha穿成美人oga攻x被退婚毁容残疾aha上将受已完成毒舌少将际无穿成一个娇弱oga,...
...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