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出手的是地婆,她的剑虽然没有天叟和铁锤的刚猛,可胜在攻势凌厉速度也快,由她来吸引王雄的防守是最好的方法。这一剑犹如闪电划过天际,在黑夜中擦出一道眩目的光亮,瞬间就已来到王雄的眼前。紧接着的就是天叟的拳,原本的血肉之色此刻竟已发出金光,直取王雄的胸膛!
王雄大喝一声,驭风神剑以快对快,后发而先至,先与地婆两剑相交,然后左右出拳,正架住了天叟的来势。王雄面上泛过一阵潮红,然后又变得如死人一样的灰。他本已受伤又以一敌二,不吃亏才怪。
可就在这时,真正的杀着才降临到他的头上。那是大汉铁锤的重锤一击!王雄此刻已经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天叟地婆已经让他全身脱力,拼死接了那一拳一剑之后,他甚至连驭风神剑都已没有力气举起。
“看来真的要死在这里了。”王雄闭上了眼睛。被大锤重击而亡,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痛苦吧。可惜啊,他已无法看到齐舜称霸天下的那一天了。
就在他心灰意冷迎接死亡的时候,一声长啸在他耳边响起,一股强大到让他发根竖起的真气扶摇直上,先是“叮”的一声巨响,然后就是重物从高空掉落的声音。就在这短短弹指之间,金铁交击,人声呼喝,接着就是几声轻微的惨哼。
王雄惊讶之极,连忙睁开眼睛,就看到天叟地婆和那铁锤此刻都已退到丈外,他身边的地上还有一个斗大的锤头,一把断剑以及一个血淋淋地拳头!
太史慈正昂首屹立在他的面前,全身笼罩着象征剑圣身份的赤色护体真气,大地兽王枪上一丝鲜血缓缓流动,瞬间就被真气蒸发。
地婆扶着断手的天叟,惊惧之色溢于言表,大呼道:“剑圣!”
那大汉铁锤也已跌坐到了地上,面上也是不能置信的神情。他本已勇力而在金族著称,可太史慈那随手挥出的一枪不仅截断了他的大锤,还把他震到了丈许开外,怎能不让他目瞪口呆?
天叟吃亏最大,他的拳头本是他最好的武器,可没想到太史慈的枪竟能把他的手腕削断,要知道他在自己这双手上浸淫多年,就算一般的仙器也未必能把他怎样。
最吃惊的还是太史慈,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晋升为剑圣之后竟能有如此威力!王雄的奋力抵抗给了他疏导真气的时间,让他的丹田真正发挥起全身经脉枢纽的作用。其实剑圣和大剑师的区别就是对丹田真气的运用,这也是为何一旦成为剑圣之后就基本不会出现真气枯竭的原因。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剑圣只是更大程度地发挥了这种潜力而已。
当丹田中的真气以全新的姿态游走全身之时,太史慈就已知道他已经成功突破了。这个突破的代价其实是巨大而且惊险的,如果没有天叟地婆把他耗到灯枯油尽,他也许就没这个机会真正发觉自己的潜力。不过能成为剑圣让他欣喜若狂,这表示着他继王越齐舜赵云之后成为了大汉第四个剑圣!
成为剑圣之后,他的身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他的丹田就是丹田,经脉就是经脉,两者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丹田负责提供真气,而经脉则把这种真气传递了任何他想要到达的地方。可现在丹田和经脉已经成为了密不可分的整体,方才经脉中那些伤势早已痊愈,而且焕发着更为强大的生机。
更让他高兴的是,当他成为剑圣的那一刻,他就已敏锐地感觉到就在天叟地婆居住的茅屋地下,有着一股强大的金系能量。虽然这金系能量被土地阻隔,就连大剑师也感觉不到。可他现在已是剑圣,凭着他强过大剑师数倍的灵觉,还是能够清晰发现这能量。
那能量的主人是什么?难道就是他这次要寻找的六戊金霞鉴?
而且那能量也似乎感受到了一个金系强者的诞生,再也不像方才那样安分守己,反而蠢蠢欲动起来。就像赵云的避雷神针一样,主人在选择自己的宝物,而宝物同样也在选择自己的主人。那六戊金霞鉴也许之前并没有碰到能让他甘心效力的主人,可太史慈的出现也许就能填补这个空缺。
太史慈瞧也没瞧天叟等三人,先是拍了拍一旁喘息的王雄,笑道:“兄弟,方才辛苦你了。”
王雄勉强笑笑,想说句豪气的话却已没力气开口。
“下面就交给我吧,我们很快就要回去了。”太史慈的话中流露着自信。一旁的天叟等人心中却扑腾一下,他们已隐约猜到了太史慈的来意。
金族经历千百年的传承,其实实力已大不如前。族中有实力的长老大多选择了闭关,以期能破碎成仙,成为散仙的一员,因此现在的族长也不过只是剑圣。他们八大高手也都是高阶大剑师的实力,而他们比大汉诸侯更强的就是积累下来的资产和全民皆兵的力量。金族中就算是孩子,也天生拥有堪比剑士的能力,到了成年,除非是资质太差,还停留在高阶剑士的阶段,其他人几乎都已是剑师。这也是为何他们可以提供这么强悍的虎豹骑士的原因。
但这并不表示金族内剑圣一抓一大把,他们毕竟也是人,是人就要一步步寻求突破。
这个村落被选为金族重地,就是为了要安放金族异宝六戊金霞鉴。这六戊金霞鉴本是金族前辈曾使用的法宝,可千年前大战之后,金族人才凋零,竟无一人能够催动这个法宝,就连现在金族的族长也是力有未遂。对金族来说,把这样一个宝物放在金族总部也有危险,因为七族之间大战虽然已经避免,可小的摩擦不断。金族总部目标太大,随时都有可能遭到外敌的侵犯,因此金族族长才命天叟地婆铁锤三大高手保护六戊金霞鉴到安全的地方,另外安放。他们三人找来找去,竟想到假扮百姓,隐藏于村落中的方法,这原本的确是个妙着,就是不知为何会被贾诩打探到,这才引来了太史慈这个煞星。
太史慈面对六戊金霞鉴安放之地,灵力催动,左手虚空一抓,只见一道光亮破土而出,一个滴溜溜旋转的铜盘在这光亮中倏地飞到他的手中。那铜盘金系灵气四溢,一看便知正是他要找寻的异宝六戊金霞鉴。
天叟等人更是惊呆了,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连族长都无法操控的宝物竟会自动飞到太史慈的手上。六戊金霞鉴一向都是金族族长才能使用的宝物,而眼前这个男人又是金德之身,难道他和金族也有什么莫大的关系?
太史慈冷冷扫了他们一眼,道:“按理说我应该杀了你们,不过一来你们也是奉命行事,二来如果没有你们,我也无法这么容易就找到这六戊金霞鉴。所以,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你们都给我滚吧。”
铁锤又怎能受这个气?虎吼一声就要扑上,却被天叟喝住。那天叟托着手腕,面上虽因疼痛而冷汗直落,却还算镇定:“太史将军,你夺我金族圣物,我金族定然不会与你善罢甘休。你虽放过了我们,可来日战场相见,我们依然不会对你手下留情。”
他示意地婆,地婆立刻拿起了地上的断手,搀扶着天叟,招呼了铁锤,缓缓走入黑暗。
太史慈扬声道:“我既然敢来,就不怕金族的报复。想来找我就尽管来,我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他也不管天叟等人能不能听到,接着走到王雄旁边,笑道:“兄弟,我们也走吧,我们的任务终于完成了。”
他也扶着王雄,从另一个方向逐渐没入黑暗。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清末枭雄 龙王出山,带着小姨妹一起飞 千金归来强势复仇一个也不能少 论食用狗粮的正确姿势[快穿] 综:从墨兰开始的穿越之旅 人在异界,爆肝修仙 古风撩人:宋城里的法医UP主 了不起的小短腿 救命!我爱上了NPC TFboys穿越之千世晴 以为我死了?我于坟场成神! 自以为是的疯子 圣元武神 都24年了,凭啥我穿木叶没系统 超级进化基地岛 清末小旗兵 雷霆小祖宗 反派权臣偷看日记后每天崩我剧情 种田?我靠童话蔬菜大卖特卖! 化龙
...
*日更6k,加更9k,每晚1930更新*更新准时,其余时间修改捉虫*调剂小甜文轻松向入股不亏哼*金牌秘书x明星翻译文案1傅可的女友劈腿,她果断分手。虽然一滴眼泪没流,但好友还是说带她去快乐一下。...
在末日拥有一座现代化高科技基地是什么体验丧尸横行,异兽咆哮,无数人温饱都难以解决,叶楚的基地却日日祥和,夜夜笙歌。想占有我的基地先问问古武者加进化者的灵武军。要不,去试试多种异兽组合的怪物。当有...
巫族与妖族联手演戏,牺牲几位顶级大佬,开辟出不属于洪荒世界的空间做为巫妖两族的新栖息地。除后土外的十一祖巫真灵散落各个小世界,穿越而来的苏青霓在后土的委托下前往各小世界寻找祖巫真灵,开启丰富多彩的时...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这世界病了,无论仙凡都患上了一种名为长生的顽疾。在长生不死的影响下,各类修行法朝着诡异莫名的方向一骑绝尘。住胎期二十岁后,四肢逐渐萎缩总角期五十岁后,脏器彻底腐烂弱冠期一百岁后,皮肉枯槁朽坏而立期两百岁后,血液枯竭生异我是求仙者,亦是求生者。已有万订完本精品诡道修仙,以及2500均完本开局聊斋打铁十五年,人品保障,欢迎看官老爷们追读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