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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旁边餐桌用餐的男人脑袋伸了过来,提醒封白说:
“兄弟,结婚是要跪在地上求婚的。”
封白点了点头,猛地跪在地上,而且双膝跪地,用膝盖走到洪健的身边,一双手扒着洪健的大腿仰着脑袋,跟一只小狗似的,可怜兮兮的说:“小贱,求你和我结婚吧!”
餐厅里面的人捂着嘴笑了,心想着,这家伙是在祷告还是在求婚啊?
洪健低低的咳了一声,虽然看见此时此刻封白双膝着地跪在自己面前让洪健觉得很有趣很感动,但是,“阿白,求婚是要戒指的。”
封白猛地把手指塞在了嘴里,睁着眼睛点头说:
“对哦,还有戒指!”
洪健叹了一口气,看了看封白手上的戒指,
“呐,就用你手上的那个戒指向我求婚。”
封白猛地捂着手上的戒指,
“可是这是我最喜欢的戒指了!”
洪健抬手打了封白一下,
“求完婚我就还给你,丢人现眼。”
说完,洪健把手掌摊开伸出去,封白赶忙把手上的戒指取了下来套在洪健的手指上。
因为洪健的手指比封白粗,好几个手指都戴不上,只好把戒指套在了小手指上。
洪健伸手拍了拍封白的脑袋瓜,
“好了,我答应你了。”
顿时,餐厅里所有人都纷纷开始鼓掌祝贺。
封白激动地跳了起来,
“我们可以结婚了!”
封白虽然看起来平时半毛钱的事儿都不管,整天都游手好闲的,家里面什么事情都不喜好插手,但是实际上他鬼心眼特别多,做什么事情可以说是步步为营。
相比之下,在封白面前,其实洪仍是个很老实的男人,不喜欢特别的耍弄权术,也不太爱好勾心斗角,当年在罗马监狱里面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出端倪了,其实洪健的心眼一点都不多,什么事情都是放在桌面上说的。
所以,再封白面前,洪健可以说,只能甘拜下风,遇到很多事情,都被封白牵着鼻子走。
第二天,封白就跟着洪健往洪健家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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