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旭日东升,天光大亮。
楚千寻驾驶着车奔驰在林荫大道上。
出了花城的城区,路边逐渐不再有林立的高楼和密集的人群,
车窗外是迅速倒退的青青草木和开阔的绿野蓝天。
驾驶室内的楚千寻红着眼眶,抿着嘴,握紧方向盘,一脚将油门踩到底。
车内音响大声播放着TwoStepsFromHell(逃出地狱)出品的乐曲《StrengthOfAThousandMen》,悲壮而气势恢宏的音乐声播洒了一路。
刺耳的刹车声响起,外形硬朗的越野车噶然停在路边。
楚千寻解开了束发的皮筋,将手指插入发髻间,狠狠顺了一把额发,头贴着方向盘,闭上了眼。
重活一次,她百般筹谋,千般准备,只为了让自己更强大,希望自己能不要像上辈子那般在泥沼中艰难挣扎勉强生存,活得卑微又痛苦。
但命运弄人,竟然给了她这个毫无攻击能力的“祈祷”。
难道她这一生要活得更卑微更没尊严,只能一直躲在要塞深处,依赖着他人施舍生存吗?
人类被魔种激发出的异能千奇百怪,再加上每个人对异能的理解和应用的不同。
各种强大的异能招式将在那个铁与血的时代中大放光华。
末日初期鹭岛最强圣徒孟荣轩,便依靠着自己的成名技“雷云遮月”,以一己之力挡住了大批魔物的攻城,挽救了整个要塞所有人的生命。
那一日鹭岛之上雷云遮天蔽月,轰轰的雷声和银蛇般乱舞的闪电,让楚千寻至今都还印象深刻。
更不用说后期崛起的“人魔”叶裴天,他那臭名昭著的“黄沙墓葬”,一招施展便能使方圆百里土地顷刻间化为人间地狱,万千生灵一夕灭绝。
叶裴天是一个同时具备控沙和不死双系异能的怪胎。后世有无数人对他恨之入骨,神爱集团更是倾尽全力追杀围剿与他,他却依旧能我行我素,祸害人间。
这就是末日之中强者的优势。只要强大,他们甚至能随凭一己之力,拯救一个城市,或是覆灭整个要塞。
但是也有许多异能只能作为辅助,注定这类圣徒只能依赖他人的照顾存活。
一些治疗系,控制系和生活系圣徒,大多数很少离开要塞,也基本不接触魔物。
不是说这些圣徒毫无作用,这些圣徒在升级上将会格外困难。
首先他们不具备在一线战场上同魔物对抗的能力,因而稀缺的高级魔种就注定同他们无缘。
其次他们从低等级开始,就只能依赖服用魔种升级,这样升起来的等级到后期显得十分不稳固,逐渐难以突破更高等级的界限。
经过多方的实践,也确实证实了光靠服用魔种勉强提升起来的圣徒,最多只能达到四阶。
当然,对于治疗系,生活系圣徒来说,四阶异能也够用了,只要不发生要塞被攻破的情况,他们反而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在坚固的要塞中。
但楚千寻得到这个“祈祷”异能,却是所有鸡肋异能中的鸡肋。
所谓“祈祷者”唯一的能力,是手中能发出微弱的“圣光”,这种“圣光”能够稳固其他圣徒突破界限时的情绪波动,使他们魔化的概率降低。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男主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我[娱乐圈] 毕业后我当了龙王 黎明沉眠[星际] 此生长 朕的天下何时能亡 外科医生穿成民国小可怜 穿成大内总管后怀了摄政王的崽了 是夜[先婚后爱] 真千金重生日常 我超乖,我装的[电竞] 丧尸爆发后我养了一只咸鱼 在男多女少的古代世界 大秦读书人 顶级平替[娱乐圈] 炮灰假少爷重生后惊呆了 七零悍妻全家是反派 我的游戏风靡星际 招惹 穿成哨向恋综文炮灰的我和联邦上将HE了 堇青
乱世之中,烽火天下,他一朝穿越,却是个落魄秀才,要啥没啥,更倒霉的是他还被山贼找上门来落魄不要紧,钱我可以自己挣。什么?没处挣?那就去抢。至于山贼?更不用怕,正好抢了他们的财物做军资。我相信,总有一天我林东的名字会响彻整个大明。总有一天,我林东能挽狂澜之将倾,扶社稷之即倒,延续我族千年文明!...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只要是我塑造的女主角,总有一天都会从小说中来到现实世界,这也是我小说总是没法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李书山...
主角是柳依儿王博刘思涵的小说名字叫我的绝品老师。故事讲述了柳依儿是一位高三老师。她的闺蜜王妍为了让弟弟王博认真复习,请求柳依儿收留他。虽然柳依儿有未婚夫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但她还是同意了王妍的请求。在与柳依儿同居的这段时间里,王博发现她平日里端庄典雅的形象只是装给学生看的。实际上,她的内心深处埋藏着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尽管柳依儿努力保持外表的清纯,但王博却能感知到她内心的矛盾与挣扎。...
...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